沒有制定最低工資的危害會如何?

時間 2025-07-16 02:40:20

1樓:網友

最低工資標準會導致生產力低下的勞動力失去就業機會。

乙個人性格好吃懶做,或者愛開小差,又或者他有一些殘疾,導致他沒有像正常人一樣的生產力。設他所能生產的值為1000,正常人所能生產的值為2000。在這種情況下,儘管他生產力低下,由於僱傭**也便如褲宜,僱主還是會願意僱用他的。

但如果國家強制執行最低工資法,設最低標準為1500,僱主需要多花500來僱傭乙個生產力低下的工人。這種巖好情況粗橡鉛下,僱主寧願再多花500僱傭乙個正常人,也不會僱傭他的。

對於這些人來說,沒有最低工資法,至少還有點錢賺。有了最低工資法,直接失業,連那點錢也沒有了。

2樓:佼木蘭

之前也判桐看過一些關於最低工資標準的討論,但更多的是社科類專家的**,總是有許多模糊之處,也就沒有深入的思考過。但今天對於最低工資標準的討論寫在了教科書裡啊:用了微觀經濟學的分析方法,最低工資制表面上維護了勞動者權益,但因為阻礙了市場機制的**形成,從而減少了勞動者數量,不能讓很多的人得到工作,從而降低了社會效率,是個不太好的制度。

這就是教科書裡想要表達的意思。

批評最低工資制的人大多是從社會效率出發,而支持者大多是從社會公平出發。效率與公平,好像成為了矛與盾,此消彼長,不可調和。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接下來我就從先從兩方觀點兩端來分析最低工資制。

效率者:即沒有最低工資標準,使得勞動力市場的進入門檻降低,能力與工資相匹配,提高了勞動力供及和勞動力市場的競爭,就業機會增加,減少了失業人口數量,從而最終提公升了社會效率。

公平者:保障了勞動者合法權益,使勞動力市場的監管有所依據。

那麼首先就有個問題,最低工資制是否真的妨礙了效率?是否真的體現了公平?

我認為它是提公升了效率的,也是體現了公平的。

1、最低工資標準使得勞動力市場有了門檻,但這門檻的外面是未成年人和行為能力較差者。如果沒有最低工資標準的設定,可以預見的是童工現象會更多的出現,問題也更加嚴重。而實際上,勞動力過早進入市場產出是有限的,並且是以未來收益的折損為代價的,從長遠來看,這顯然是不具效率的。

2、最低工資制給企業的進入設定了門檻,但這門檻外的是最不羨空具效率的產業,是高投入,低迴報的產業。基於我兄衝瞎國的勞動供給量大於需求量的現實而言,如果沒有最低工資標準的設定,企業就沒有提公升效率的動力,因為完全沒有必要,再低的工資總會有無限的勞動力補給。這樣對於落後的產業淘汰將會更加緩慢。

這顯然是不具效率的。

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

2、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

生活費。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3樓:舶濁偎

一、不執行最低工資的企業怎麼處罰。

具體的處罰方式主要有以下3種:

1)責令限期補發。

對於支付職工的工資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企業限期補發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的欠付數額的工資。

2)責令支付賠償金。

賠償金的數額按以下標準:一是欠付數額不足最低工資標準25%的,支付欠付數額20%的賠償金;二是欠付數額為最低工資標準25%以上,不足50%的,支付欠付數額50%的賠償金;三是欠付數額為最低工資標準50%以上的,支付欠付數額100%的賠償金。

3)罰款。用人單位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期限內仍不補發欠付職工的工資或者賠償金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情晌物節,按每欠一人次,處以欠付數額2~5倍的罰款。

二、法律關於最低工資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

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除此之外,《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也有相同的規定。

三、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1)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按有關規定的審批許可權由各級**批准關閉、整頓的企業,或由法院裁定進入破產程式的企業,可不執行鋒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工會組織有權對最低工資標準的執**況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如發現企業不執行銀謹悉最低工資標準有關規定的,工會組織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很多找工作的小夥伴,並不知道有最低工資標準這乙個說法,所以跟公司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仔細檢視勞動合同的細節問題,同時還有檢視一切加班費、補貼的福利等,更好的瞭解最低工資能更好的幫助大家解決一些生存問題,更好的福利大家。

4樓:網友

批評最低工資制的人大多是從侍頌昌社會效率出發,而支持者大多是從社會公平出發。效率與公平,好像成為了矛與盾,此消彼長,不可調和。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接下來我就從先從兩方觀點兩端來分析最低工資制。

效率者:即沒有最低工資標準,使得勞動力市場的進入門檻降低,能力與工資相匹老扒配,提高了勞動力供及和勞動力市場的競爭,就業機會增加,減少了失業人口數量,從而最終提公升了社會效率。

公平者:保障了勞動者合法權益,使勞動力市場的監管有所依據櫻吵。

那麼首先就有個問題,最低工資制是否真的妨礙了效率?是否真的體現了公平?

5樓:

沒有最低工資 會使得普通勞動者的工資越來越低 勞動者購買力下降 市場本身受到損傷。

6樓:積極向上一起來

最低工資標準是每個城市地區都有統一標準的,如果沒有最低工資限制,好多不良企業會減少員工工資。

7樓:懺悔文人

最低工資標準。

也就是乙個社謹擾會保障機制,對於改善人民生活意義重大。

平頭百姓不過是過的一日三餐,所以能夠守住最低標準,本身就是一種成功,從大局來看,個人失去這種保障,就是失去了成功的機會,損人不利己的底層互螞晌唯害行為應當悶培被消除,守住民生底線的行為應該得到發揚。

8樓:次綺露

責令限期補發。

對於支付職工的工資低睜碧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勞動保障中早雹行政部門責令企業限期補發按最低工資標準計賣帆算的欠付數額的工資。

9樓:機靈的冉釁烈

沒有制定最低工資的危害會巨集弊如何?

最低工資標準的制定有清指很多因素影響的,比如你所在地的城市生活水平,平均工人工資水平,物價水平等等,答絕配最後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才比較合理的。

10樓:格蘭特白羊

但是你要搞清楚是否整的沒有按最低保障給你錢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納裂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扮茄蔽的前提下,其所在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廳州動報酬。

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違法嗎

11樓:餘志亮

法律分析:如果勞動者的底薪低於國家最低工資標準,屬於一種無故剋扣工資的行為,觸犯了我國相關法律。當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時,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為何要規定最低工資

12樓:敏敏普法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確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爾係數法。

比重法是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再統計出其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係數,加上乙個調整數。恩格爾係數法就是根據有關資料,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準,除以恩格爾係數,再乘以贍養係數,加上調整數。

各省市最低工資標準(表)2011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上公升為1160元。

本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直接受益人群主要是見習期、實習期等各類新入職人員,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以及部分從事靈活就業人員和小時工、鐘點工等低收入人群。同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也會形成連鎖效應,帶動不同層面的群體相應增加收入,對拉動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為什麼是1160元。

每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都是根據市統計局提供的資料,依照國家規定進行測算,在反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報市**同意確定的。此次也不例外,此次測算的依據包括全市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

閱讀全文最低工資標準閱讀全文「最低工資標準」為什麼成了擺設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緩慧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而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

長沙市出臺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城區最低月工資600元,小時工最低工資為每小時元。但在某酒店當服務員的小石每個月只拿480元錢——

今年7月24日,長沙市出臺最低工資標準:城區最低月工資600元,城區及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元。這一標準頒佈後,無論是勞動者、**相關部門,還是專家學者、**都對其實施後的效果寄予了厚望。

然而1個多月過去了,該滲哪標準所產生的效果卻遠不如人們期望的那麼好。

據瞭解,在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中,尤其是民營企業中,員工的實際工資收入沒有變化,遠遠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雖然企業在招用這些員工時也曾承諾月工資高於**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但很少有能兌現的。

叢哪碼 閱讀全文。

沒達到最低工資標準犯法嗎?

13樓:李阿凜

法律分析:違法。

最低工資是法律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公升歲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勞動保慧彎障行政部門吵碧睜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並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簡述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原則,最低工資標準的依據是什麼

玄影流夕 樓主 您好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但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以下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即加班工資 中班 夜班 高溫 低溫 井下 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 條件下的津貼 法律 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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