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員工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有什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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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源銀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寬纖說明情況,聽慎裂仿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3.無固定期限合同,繳納各種保險。
2樓:
如果你想全面胡冊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單位侵粗族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巖做弊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應該按照下列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納氏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神茄世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遊肢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1.經濟補償金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同仔禪殲樣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規定見上。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念衝下襲知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5樓:肖茹
法律分析: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棚輪吵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鏈侍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根據本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按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給1個月,其中第(二)種情形最多給12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桐簡。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6樓:清湯芥麥面
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員工與單位協商一致決定解約的;員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了單位的;或者單位具有拖欠工資、不依法繳納社保費用等行為的。
法渣粗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辯鍵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如灶鎮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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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什麼條件下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樓:汪正樓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鍵沒則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察和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稿棚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什麼條件下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樓:肥沙痛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合同 : 一)在 試用期 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禪乎慧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 勞動合同 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賀答形之一的,勞動者頃碰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請問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上蓋人事專用章有法律效應嗎?是否一定要蓋公司公章
鄧顯峰律師 有效,人事專用章可以證明單位的解除行為。 西柏林的資料庫 一般都是蓋單位人事章的,並具有法律效應,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是要入離職員工檔案的,離職員工也可以拿著這個去社保中心,申請失業救助金。 只要能證明公司有這個印章,且解除勞動通知書都使用這個印章,則一般在勞動關係 勞動糾紛這個層面上可以...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員工一年了沒有領過工資,應該怎麼辦?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員工一年。那沒有領過工資怎麼?應該怎麼辦?要求你開工資啊找勞動仲裁。給你解決問題。我來你的問題,你可以找領導協商解決,我國勞動法規定不能拖欠員工工資,一年多沒領過工資顯然屬於被拖欠工資,你和領導協商不成的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去申請調解,正常情況下 部門是可以幫你討要工資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對接觸職業危害的
池長文 新職業病防治法部分條款分析及資料的部分匯集18 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第三十六條第二款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