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的事與單位無關,但你山告要注意,他在單位的職位,比如說經理或實權之類的人物。你要注意了,按平常他可以籤合同或負責某項。相對人是可以做出行動的。
源唯肆後果是單位負責的你可以登報宣告,或對客戶**告知,要留錄音可以開除的。你可以找到他的雹轎密友,告知在**號之前來辦理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職工外出躲債為由請假,單位怎麼辦?
2樓:匿名使用者
要辯譁是連線失攜咐行效。複製到別的**一遍簡歷再點開就好了。
職工可以向單位或者單位工會借錢治病嗎
3樓:網友
當然可以。
是不是借給你,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什麼情況下單位可以開除員工
4樓:手機使用者
單位以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等理由解除勞動合同,要達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或者是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或者是單位規章制度明確規定的。
開除是解除被處分人與行政機關人事關係的紀律制裁方式,也是最為嚴厲的制裁方式。被開除後,被處分人不再具有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身份。 受到開除處分的職工對處分不服,與企業發生爭議,就稱為開除爭議。
在判斷現實生活中的勞動爭議是否屬於開除爭議時,應主要看企業最終處理結果,而不是看其處理的原因。用人單位開除職工的原因、依據多種多樣,有的因職工違反紀律,有的是因職工破壞了企業規章(包括分房規定、計劃生育規定等),有的是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的是依據《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規定》,也有的是依據企業規章。
無論用人單位以何種理由、何種依據,也無論理由、依據正確與否,只要是對職工實施了開除處分,就涉及職工最大的勞動權利,職工對開除處分不服而發生爭議,就屬於開除爭議。按照《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只要爭議當事人提出申訴,勞動爭議處理機構就應當受理,而不應以開除的原因、依據不當或受理後很難處理作為不予受理的理由。
處理開除爭議主要適用的法律規範性檔案有《企業職工獎懲暫行條例》、《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規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關於〈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若干問題的解答意見》等等。此外,企業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也可作處理依據。
5樓:滄海半杯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職工生病不能在繼續上班,單位可以開除嗎
6樓:東山磐石
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生病有一定時間的醫療期,醫療期需要辦理請病假的手續,醫療期滿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但不是開除。
7樓:ofweek人才網
不可以。
合理的病假期間單位不得終止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期: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
2、患病或負傷,在法律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如提出辭退,就是違法行為,可以要求相應的經濟補償。
8樓:唐天平勞動法諮詢師
員工患病後請假**,可以請多久的病假,如果長期不能回到單位上班,過多久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新刑法是不是規定,國企職工犯罪,單位不可以開除嗎?
9樓:商標註冊
刑法不做此規定,國企職工犯罪被判刑,用人單位有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國企職工判刑就開除嗎可以不開除嗎
10樓:
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實際單位是否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就看單位的規定或者意願了。一般是會解除的。
11樓:玄韶
正常的會解除合同,也有例外的。
工傷員工違反公司條例,公司可以開除嗎
12樓:周說
1、工傷員工如果違反公司條例,構成嚴重違紀,經過合法程式,公司是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還是應當依法支付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支付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前提就是解除合同。
14樓:於夏夏老師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不能辭退受工傷員工。您現在是受過工傷,已經好了。公司以什麼理由辭退?
公司不能無故辭退員工,一定要辭退,需付相應的賠償金。
提問就說公司不景氣,生意不好等藉口。
我如沒犯什麼錯誤公司有權不要員工嗎。
簽有合同,沒有權利。
公司不景氣法律上不認可。
提問簽有合同的,現我還在工傷醫療期,公司叫我回家休養因腰骨折了,回家休養公司不拿工資和生活費合法嗎?
工傷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應照常支付工資。你可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要求工傷賠償。
不合法,停職留薪,需要照常支付。
提問現目前九月一號住院**至九月十號出院,腰椎1骨折那還痛可以叫公司安排去醫院檢查吧。
工傷認定在**認定,公司交的社保是成都人社,我本人是資陽的,公司在達州。
提問出事摔倒時間是八月十一日。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
大概流程還有需要的資料就是這些了。
15樓:
如果該員工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之情形,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還是應當依法支付。如果不符合,必須到勞動合同到期後,依法終止。但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還需要按《勞動合同法》第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還是應當依法支付。
16樓:網友
證據確鑿的話,妥妥可以。
17樓:網友
後果很嚴重,可以考慮。
職工違規被單位開除所辦理的手續是什麼?單位
辦理正常的離職手續,如果用人單位有相關規章制度,並且提前告知員工,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相關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找各級領導簽字確認,工作交接後,歸還電腦裝置等公司財產,用人單位人事要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給勞動者辦理社保 檔案轉移手續,結清剩下的工資。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
現在用人單位可以開除員工嗎
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管理規定開除員工的,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不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按照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你所說的開除,是用人單位的權利。法律只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進行禁止。無法律依據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賠償或者...
企業單位職工被開除後,之前交的社會養老保險咋算
默默她狠傷 單位開除員工後 之前交的社會養老保險還會保留,交足15年退休後領取即可。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拓展資料 關於員工被開除後養老保險的問題 單位無權扣掉相關社保的,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