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在場裡上班滿乙個月籤離職書後扣錢嗎

時間 2025-05-26 19:25:10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上班滿乙個月,正常辭頌巨集職的,用人單位是不能剋扣野配冊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賣皮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簽約後沒幾天就離職要扣錢嗎

2樓:唐玉娟

簽約後沒幾天就離職,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可以扣錢,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一、公司是否有權扣款?

公司無權隨便扣款。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另外,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二、關於勞動合同扣工資標準是什麼。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三、提前離職的工資怎孫舉飢麼算。

提前離職的工資,按實際出勤計算。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則返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答李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簽約後沒幾天就離職要扣錢嗎

3樓:雷剛

法律分巨集辯析:簽約後沒幾天就離職不需要扣錢。

單位沒有訂立合同並沒有繳配絕正納保險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保險並支付未簽訂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協商不成的,可以到勞動部門或者申請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培悔同。

辦離職時扣我乙個月工資然後讓我簽收據時籤全部工資我該怎麼維權

4樓:

親,您好,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工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磨高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伏餘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缺遊滾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工作自己滿乙個月了,寫離職單會不會被扣錢,

5樓:網友

這個要看公司相應的管理規定,很多公司會扣補貼部分的。

6樓:微風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滿乙個月籤離職書後,勞動者無過錯,用人單位不得非法剋扣勞動者的合法工資,勞動者應當按照用人單位的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離職單簽過了的早走十幾天能扣乙個月的工資嗎

7樓:網友

提前10天辭職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工資,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在先,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並要求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用人單位屬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8樓:生活百事通楊老師

你早走,也是會有證據的。

扣工資。這個可以扣乙個月得。

提問沒幹到乙個月扣哪個月的工資。

應該正常發放。

扣最後這個時間段的。

提問離職簽了二十天了,工服也歸還了,也就是這個月幹了多少天就扣多少了?

9樓:姜超

看情況。如果當事人提前乙個月(試用期提起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好宴凱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友喚定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祥態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員工沒做滿乙個月,自動離職,可以結算工資嗎?

如果員工提前三十日通知了公司,那麼就算是無故自離,公司也應當照常發放工資,但如果員工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直接就離職且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那麼公司可以決定不發放員工的工資。員工沒有做滿乙個月,屬於在試用期,試用期辭工,你今天提出辭職申請,明天就可以離職了,是會結工資的,但如果沒打招呼就離職,一般結不到...

剛上班月就有辭職的想法正常嗎,剛上班乙個月就有辭職的想法正常嗎?

烈火三代 我感覺挺正常的,因為我也有遇到過一樣的情況,感覺公司的發展和個人的發展不一致,自己得不到想要的,留在公司裡也是煎熬。如果你是一名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在找工作的時候一定會遇到很多瓶頸,因為你是應屆生,也沒有工作經驗,所以公司會認為你沒有一開始的投入價值,只能是在培養或者培訓之後,才能真正上崗,...

我沒有籤勞動合同,離職要提前乙個月嗎?

計件工視為非全日制用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關係,只要雙方有口頭協議即可,隨時可以終止勞動關係,不需要提前乙個月。如果押工作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投訴或者仲裁。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