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誰鑑定?工傷需要鑑定嗎

時間 2023-05-19 10:21:07

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由統籌地區人社局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當前,是指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要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以鑑定結果為準。

報工傷步驟:

1.到勞動局申報,申請工傷認定,填寫事故報告。

2.在乙個月內準備好病志,身份證影印件,,勞動合同原件影印件,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事故調查表,工傷認定申請表,若不是本人還需要授權委託書(填單位名稱的地方蓋公章,簽字的地方按手印)

3.等待審核,審核後會返給個人工傷認定書。

4.申請工傷鑑定,攜帶身份證,營業執照,病誌及工傷鑑定申請表到勞動能力鑑定中心。

5.遞交材料後,會得到鑑定通知單,上面有什麼時候到**鑑定。

6.鑑定時必須本人去,帶本人身份證原件,ct或其他材料。

之後等待結果就可以了。

工傷需要鑑定嗎

3樓:律臨劉王彩律師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是不一定要勞動能力鑑定的,當勞動者經**傷情穩定後有傷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才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工傷有權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而不是司法鑑定。

工傷不一定要去做工傷鑑定。要得到工傷保險機構的賠償就一定得持有工傷鑑定書。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工傷鑑定等級,工傷鑑定等級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第三,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

求工傷鑑定流程,工傷鑑定有哪些流程?

1 工傷申請時間 工傷保險條例 辦法第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

關於工傷鑑定的請教!關於工傷鑑定諮詢!

一 先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受傷害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 工傷認定申請表 並提交 1 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如果是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承認,則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