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提審是怎麼規定的,法院提審什麼意思

時間 2023-02-19 08:35:08

1樓:白色的明

提審的意思是: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提級審判的訴訟活動。

提審其有三層含義,一是提審主體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法院;二是針對生效裁判;三是認為生效的裁判確有錯誤。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2樓:匿名使用者

原審是一審(一審判決後沒有上訴)的由一審法院再審,原審是二審(一審判決後上訴)的由二審法院再審,提審是原審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對原審案件進行再審。

3樓:網友

因為案情重大或其他原因,上級法院把下級法院尚未判決或已經判決的案件提來自行審判詳細解釋。

4樓:手機使用者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提審裁定有什麼規定

5樓:微湖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1條的規定,按審判監督程式決定再審或提審的案件,由再審或提審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決、裁定中確定是否撤銷、改變或者維持原判決、裁定;達成調解協議的,調解書送達後,原判決、裁定即視為撤銷。從該條可以看出,法院發現案件確實存在錯誤而提起再審之後,是可以維持原判的。筆者認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改判:

1、原判程式上面存在瑕疵,但在事實認定、理由闡述、適用法律方面正確的;2、原判結果的誤差在法官自由裁量幅度範圍內的;3、原判有漏證或錯引、漏引法條情況,但並不影響原判結果的;4、原判應當一併審理,但未審理部分可以另案解決的;總而言之,一審審判實踐中由於諸多因素的影響,審理過程及生效裁判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在所難免。再審中對於原審案件中存在的問題不能刻意護短,要彌補原審不足,努力確保程式公正與實體公正的實現。

在民事訴訟中最高院提審的可能性有多大

民事訴訟中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審的案件,按照什麼程式審理?

6樓:戚廣利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4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關於再審案件的審判,依據《民事訴訟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對於再審案件的審理及裁決還應遵循以下規定:

第一,不論適用一審程式還是適用二審程式審理再審案件,必須進行**審理,不得逕行裁決。

第二,原告經依法傳喚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不得按撤訴處理,可缺席判決。

第三,對再審案件的審理範圍,不受原判決、裁定處理的範圍和當事人申請再審請求的限制,應當進行全面審理。

第四,當事人就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的,如涉及判決中已分割的財產,人民法院應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的規定進行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立案審理;如涉及判決中未作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應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第五,人民法院提審或按照第二審程式再審的案件,在審理中發現原。

一、二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式的,可分別情況處理:其一,認為不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受理條件的,裁定撤銷。

一、二審判決,駁回起訴。其二,具有下列違反法定程式的情況,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裁定撤銷。

一、二審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一是審理本案的審判人員、書記員應當迴避未迴避的;二是未經**審理而作出判決的;三是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的當事人未經傳票傳喚而缺席判決的;四是其他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

第六,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的案件,人民法院發現原。

一、二審判決遺漏了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裁定撤銷。

一、二審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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