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勞動糾紛

時間 2022-09-27 18:50:08

1樓:

你是2023年發生的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6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

6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你為什麼要解除勞動合同吶?

自願解除勞動合同也應該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現在答應給你補辦提出重新鑑定,有悖情理,當時解除合同時沒提出現在提出是欺負人的行為。當然,《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1年後,工傷職工或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單位可能利用這條規定,通過複查將你的級別降下來後再按降下的級別算給你待遇。

你的情況只存在複查鑑定,不存在重新鑑定和行政復議問題。重新鑑定只是首次鑑定後鑑定機構認為遺漏部位或有明顯錯誤時,再組織專家重新鑑定。

2樓:合肥律師稅務師劉志漢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在你解除勞動合同時,單位不予支付醫療補助金和失業補助金,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至於單位提出要申請行政復議當被受理後你應訴就可以啦。

勞動糾紛的問題,勞動糾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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