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產假工資,產假有工資嗎

時間 2022-09-24 00:40:11

1樓:

勞動法中有明文規定,女員工在初次生產時享有不少於90天的帶薪假,就是說在產假期間單位必須發全額工資,任何補助、獎金、福利待遇、以及你提到的出勤工資等都不能少。並且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終止你的勞動合同,如果你處在準備續簽階段,單位也不能對你做不續簽處理。這是國家對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基本保障。

如果單位故意剋扣,你們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進行勞動仲裁。你們一定要維護你們的合法權益呀!

勞動法是不會劃分區域,這是國家的法律。你們可以提醒你們的人事部門,她們必須清楚這項政策法規。

我本人就是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單位資金再緊張,國家的法規還是要遵守的。現在我們單位也有乙個即將休產假的,我向領導說明了情況,領導已經批准了。

2樓:偶寄才

我在山東,負責我們公司的人力資源,我們這裡對產假職工也是只給發放基本工資的,國家勞動法規定是企業必須在產假期間為職工發放基本工資,如果企業想給職工發放更多的,或者全額的,那當然也沒問題,國家只是保障最基本的。

3樓:雞中我最帥

那不一定的啊

要看公司的規定的

你最好不要直接去說,這樣老總會有想法的

你要間接的說就好了

產假有工資嗎

4樓:北京

根據北京的規定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

5樓:小想的小世界

有的。女職工在哺乳期、享受產假待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辭退和降低工資標準,依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約發放工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

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畫生育條例規定。

6樓:雷蕾律師

回答您好 平台合作律師 很高興為您服務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 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 15天(難產)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乙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需要注意的是,各個省的計畫生育條例已經取消了晚育假,並延長了產假,各省產假增加的天數30-60天不等,具體產假的天數大家諮詢當地計生部門或者查詢地區計畫生育條例。

更多11條

7樓:科學小智囊

產假有工資。女職工在哺乳期、享受產假待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辭退和降低工資標準,依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約發放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女職工保護條例》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拓展資料:

產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乙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意思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8樓:幸運的紅薯猛獸

產假的話一般按照階段的不同,單位要給予不同的待遇,具體如下: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乙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如果您滿意我的回答,請採納!謝謝

9樓:周晨律師

生育津貼計算方法,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能不能同得

10樓:釁文惠陳魄

國家規定,產假是帶薪的,產假期間,按照原工資待遇發放,但任何獎金不包含在內。

11樓:空中的葉

產假會有生育補貼,單位可以不發工資

12樓:大吃大喝猛幹

有工資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明確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13樓:小學生兒子與爸爸日常

1、有工資的,產假期間是有工資的。按照法律規定,有購買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社保局支付;如果沒有購買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按照你之前的每個月實際工資足額發放(即除了基本工資外,其他的工資福利也要依法足額發放

2、《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2012)版,產假沒有工資,但是有津貼。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2012)版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拓展資料系引用的2012版《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內容)

新勞動法對產假期間的工資如何發放是怎麼規定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為:月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2、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

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3、如果單位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按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中國《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

產假工資規定:產假,工資應全拿。

第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

1、生育津貼;

2、生育醫療費用;

3、計畫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4、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一、產前假

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工作許可,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產前假。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症候群、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

產前假為期兩個半月。期間,女職工工資不得低於其原工資性收入的80%;調整工資時,產前假視作正常出勤。

二、產假

不管是一胎還是二胎,女職工都能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流產的情況: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於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於6周的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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