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辭工勞動法怎麼規定扣工資,急辭工勞動法是怎麼規定扣工資

時間 2022-03-17 12:35:07

1樓:段大狀說法

急辭工是不會扣工資的,而是按照本月實際的出勤天數計算應該發的工資。舉個例子,本月應出勤天數是20天,本月實際出勤天數是10天,本月工資是5000,那麼實際應發的工資就是5000除以20乘以10等於2500。

【法律分析】

急辭工是不會扣工資的,而是按照本月實際的出勤天數計算應該發的工資。急辭工勞動法是規定扣工資的是: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勞動者急辭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發放其工資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小鹽未加碘

急辭工,作為企業,只能扣出他當月的工資,而之前的工資是需要結清的。

因為相關的規定,就是必須要提前30天提交辭職報告,這樣才會不扣工資。

3樓:竹子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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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依據勞動合同法37規定,你應當提前30天提出申請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如果公司有38條規定情形,可以隨時辭職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如果不是這些情形辭職或者未與公司協商一致辭職,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賠償單位的損失

如果實在要急辭工,建議你與公司協商好,可以放棄辭職當月的工資或者部分工資,看單位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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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辭工勞動法是怎麼規定扣工資

4樓:京師周潔律師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勞動者急辭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發放其工資的。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

擴充套件資料:

1、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4、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沒有違法情況存在,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你要承擔。

支付相應用人單位損失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不配合的,你可以申請仲裁維權。

5樓:楊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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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你這邊看一下,基本上來說的話,如果你是辭職的話,你只要在合理的期限內提出辭職,然後不管單位是否同意,都是可以直接辭職的,如果說單位這邊剋扣工資這個都是違法的,你可以直接維權

只要離職程式合法合規,自離就有工資。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只需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照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離職當天一次性結清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確實造成損失的,可以從工資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20%,且扣除後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突然離職公司有權扣工資。勞動者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即離職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賠償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但用人單位需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

親親,你看一下,單位需要由損失才賠償的,如果亂扣,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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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急辭工勞動法是怎麼規定扣工資

6樓:

一般急辭工扣多少工資?

7樓:蒼洱白子

員工急辭職,《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都沒有扣工資的規定,現在頒布的《民法典》明確規定公司沒有罰款權,因此,員工急辭職,公司應該按員工實際出勤結算工資而不得扣工資。

8樓:賁騰律師

回答《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突然離職公司有權扣工資。

勞動者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即離職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賠償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

但用人單位需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對確實造成損失的,可以從工資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20%,且扣除後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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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郭某某律師

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得賠償損失多少用人單位就可以要求賠償多少

也有一些用人單位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了的,那麼就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處理

也可能沒有規章制度或規章制度沒有依法制定,或者勞動者自認為沒有規章制度或規章制度沒有依法制定,那麼勞動者可以不同意,那就互相協商了,協商不成勞動仲裁或法院起訴

10樓:

這個沒有扣工資的事情,要看你簽合同的時候有沒有這個規定嗎,現在都是這樣的不扣工資的,只要有手續就行了,

急辭工勞動法怎麼規定扣工資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急辭工勞動法是規定扣工資是,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急辭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發放其工資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法律依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12樓:

一般急辭工扣多少工資?

13樓:竹子看法

回答依據勞動合同法37規定,你應當提前30天提出申請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如果公司有38條規定情形,可以隨時辭職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如果不是這些情形辭職或者未與公司協商一致辭職,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賠償單位的損失

如果實在要急辭工,建議你與公司協商好,可以放棄辭職當月的工資或者部分工資,看單位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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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關於急辭工,勞動法規定急辭工是怎麼扣工資的?

沭陽單繼亭律師 勞動者辭職,一般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企業方如有第38條情形 用工方違法 可隨時解除合同,否則,沒有經濟補償,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要賠償。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

勞動法規定辭急工扣多少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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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辭工按勞動法工資如何算,急辭工按勞動法工資如何算 20

急辭工對你來說,其實是違反了勞動合同的。正常的辭職,需要提前30天通知對方,才算合法 試用期3提前3天通知對方 否則就是與違反了勞動法,但也有例外,比如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