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租憑合同的問題。(狂急)

時間 2022-02-26 14:05:27

1樓:匿名使用者

1. 房東突然把家具搬走是否屬於違約(合同中沒有關於這方面的協議)

答:屬於違約。因為合同是生效的,又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當然是違約,房東要承擔違約責任。

2. 如果房東屬於違約,違約金怎麼算?(具體說明一下)

答:首先是你剩餘的租期的租金要返還給你(如果你預付的話),然後就是要支付你為了找新的房子支付的合理費用和因為房東的違約造成的房租漲價等原因給你造成的損失。

建議積極的取證,因為打官司其實就是打證據,盡量儲存好票據。

3. 我要是起訴房東,能否把之前9個月的房租視為違約金,並要回來?

(合同上沒有具體規明違約金,只規定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答:不能。沒有法律依據,法院肯定不會支援。

4. 起訴程式怎麼走?(具體說明一下)

答:(1)寫訴狀 (2)提交證據 (3)繳費

這是你要做的,盡量把證據準備充分,在舉證期限內遞交給法院。如果過了舉證期限,對方不承認的話,法院是不會採信證據的。

至於**後,你有什麼理盡量說吧。

5. 能否勝訴?(如能勝訴,即使不收賠償金也罷,我就是覺得太憋屈)

答:我認為勝訴的可能性幾乎是100%。關鍵是看你提出什麼樣的訴訟請求,是否對你最有利,而且又能得到法律的支援。多說句,訴訟費由敗訴方出。

6、建議先和房東協商,或把情況跟居委會說一下,由其從中調解,能解決問題最好,少點麻煩。

但是房東要部講理的話,忍無可忍,無須再忍,告他個gou日的。

2樓:不抓老鼠只吃魚

1由於合約沒有說明家具的問題 他搬走並不算違約

但如果因為搬家具給你造成了任何損失(如丟失了一些私人物品)可以讓他賠償

2、「租房違約金怎麼算 」:

(1)如果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按約定。但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

(2)如果對違約金沒有約定:違約金應相當於你違約造成的的損失,即你1年租賃期中不再租的幾個月的租金。

請看《合同法》第113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那肯定是不行的

4基本程式如下:

⑴起訴:當事人書面或者口頭起訴。(第109、110條)

⑵審查立案:法院對當事人的起訴,審查後決定立案(第108、111、112條)

⑶庭前準備:主要包括①送達書狀,②告知權利義務以及合議庭成員,③審核材料、收集證據,④通知必要訴訟參與人參加訴訟,⑤通知**並公告,⑥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⑦宣布法庭紀律、告知權利義務、宣布審判人員和書記員、詢問迴避這七項內容。(第113-119條、第122-123條)

⑷**審理:包括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徵求最後意見、調解四部分。其中,法庭調查包括當事人陳述、舉證質證二部分,當事人可以提交新證據。(第124-128條)

⑸裁判:包括當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兩種方式。當庭宣判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應立即發給判決書。(第124條)

以上流程可以圖示如下:

起訴→審查→立案→庭前準備→**審理→裁判。

5肯定是勝訴

你可以選擇收違約金或者繼續住

因為就算他把房子賣給了別人,法律規定"買賣不破租賃"

3樓:長沙金龍律師

搬走家具就是違約,賠償金只能是未租完的月份的租金的返還和你另找到房東所花費的一切費用,其實你沒什麼賠償金,上面的租金返還很找房費用是他必須付的。以前的房租要不回來。起訴相關的律師會告訴你。

沒什麼可勝訴的,因為合同裡沒有他能違反的。建議不起訴

4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問題比較複雜,建議當面諮詢律師。

5樓:唐王奇

1、房東搬走房內的東西屬於違約,雖然合同中沒有寫明是空房出租還是帶家具出租,但根據合同實際履**況看,你租房並使用了近八個月,家具也一併在使用,合同的內容通過實際履行表現的很清楚,房租的確定是否也有此因素,如有就更能說明問題。

2、房東違約如何承擔違約金就要看合同中是怎麼約定的,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法律在違約金方面採取當事人意見自治的原則並不強加規定,所以沒有法定違約金,在實際操作中法院就沒有辦理支援你要求房東承擔違約金的訴訟請求。

3、要租房已經履行完的前九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是沒有道理的,前九個月房主並沒有違約,你也實際占有、使用了房屋,交租金是理所應當的。

4、起訴的話,你先寫起訴狀,到法院去立案。同時收集並整理自己已有的證據。實際當中操作有困難找律師諮詢或委託律師**。

5、因為租賃合同法律關係在我國合同法律關係中是很特殊的一種,租賃合同一旦簽訂,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者合同約定的解除事由出現,租賃合同是不能隨意解除的,那怕是房屋易主,新的房主也必須按原租賃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即所謂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你要訴訟可以請求法院判令房主繼續履行合同,將搬走的家具原搬回來,並對因此造成的你的損失承擔賠償。勝訴是肯定的。

6樓:

起訴相關費用夠你受的了 如果還請律師的話

2個人私下解決就好了

借人籬下 沒辦法的事情,忍忍吧

非常急!關於房屋租賃合同違約的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一、當然違約,

二、合理期間。就是當地的交易習慣之類的。四個月當然過分。

三、有損失才有賠償,你得證明你的損失。所以合同很重要。

8樓:上海劉律師再線

1、違約2、你提出要求後十天到十五天3、交房前你短期租房較房租增加的部分

9樓:曾律師

1、房東的行為已構成違約。

2、法律沒有相關規定付款後交房期限是多少!

3、按法律規定,如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按實際損失承擔違約責任。本案中,租金交付後,長達四個月交付房屋,導致另行租賃房屋,這筆錢應該由違約方承擔。

房東違約非長明顯,起訴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理所當然,所以快拿起法律的**去保護自己的權益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根據法律規定,您可以直接起訴,要求履行合同,合同的履行起算點應從房主實際交付房屋之日起計算,該案勝訴率:高。

縱橫法律網 王爭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要求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並可以要求賠償你的損失。可以和我聯絡。

縱橫法律網 丁勝律師

12樓:大豐來客

一、違約,

二、沒有明確交房時間的,應視為交房租時交房。

三、賠償房租所產生的利息,和退還房租。

四,建議起訴房主,要求立即交房。

如有幫助請採納!!

租賃合同問題!急!!急!!!急!!!! 10

13樓:雲自由

應該還有別的條款的。租金條款。

你看看租金是純粹租金,不包括其他費用,如果是租賃費用。。。如果有約定,那就包含了其他費用。這裡面是有區別的。

關於租憑房屋的問題,關於房屋租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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