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分配問題,急,遺產分配問題,急!!!

時間 2022-01-20 00:35:08

1樓:yoyo鯉魚

1、遺囑有效的,按照遺囑執行。樹木歸光頭強,但是此處為何是轉繼承?應是遺贈。

2、對其他沒有立遺囑的財產,按照法定繼承方式繼承:(題幹並未交代老熊之妻是否在世,預設除題幹中提到的人之外再無其他繼承人。)

熊大在老熊去世之前死亡,熊大之子取得代位繼承權,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代為繼承熊大應分份額。

熊大之妻作為喪偶兒媳若對老熊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則熊大之妻甲應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熊二是精神病患者,其繼承權由其法定**人代為行使。

熊三在老熊去世之後,遺產分割之前死亡,其應繼承的份額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即熊三應分的份額由其丈夫丙和女兒繼承。

2樓:匿名使用者

大前提是上述遺產全部合法屬於老人,首先有遺囑的部分遺產,根據遺囑執行,那麼林木由鄰居繼承。沒有遺囑的遺產,房屋2間和100萬存款,按法定繼承,上述未提及老人的配偶和父母,推定為過世了,那麼按第一順位繼承中就只有子女有繼承權

老大在老人去世前去世的,其兒子乙根據代位繼承的法理,繼承老大按理可繼承的份額

老二是精神病患者,推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按理有法定監護人,繼承權歸老二,但是由監護人代為看管財產,財產必須用於老二的生活必須開銷

老三在老人去世後才去世,因此在老人去世時繼承就開始了,老三繼承本該繼承份額,其繼承的財產的一半首先算婚後共同財產,分給其丈夫,剩下的1/2均分給丈夫和女兒

由此看來老人遺產均分為3份,老大兒子佔1/3,老二佔1/3,老三佔1/3;由於老三已經去世,產生第二次財產問題,其丈夫佔1/3*1/2+1/3*1/2*1/2,其女兒佔1/3*1/2*1/2

3樓:啊a暗暗

是老熊的老婆在不?在的話也是有繼承權的。

轉繼承不是你題目裡的意思,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該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就是熊三的女兒和老公是轉繼承。

熊大的兒子可以代位繼承。

在遺囑合法有效的情況下,樹木給鄰居光頭強,只能算遺贈。

然後對那份「遺囑」為涉及到的財產,原則上是三份,大家平分。但熊二可以多分一點。

「遺囑」無效,則包括樹木在內,所有遺產在繼承人繼承。

4樓:八三老人

有遺囑按遺囑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形下按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即:配偶,父母,子女。樹木應履行遺囑有光頭強接收遺贈,其他遺產按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又因,熊大和熊三先於被繼承人去世應由其子女行使代為繼承權。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根據遺囑。樹木歸光頭強。

其次,老熊的三個子女均能繼承其遺產。因熊大先死,由熊大的兒子 乙 代位繼承。熊二雖然是精神病,但是也有繼承的份。熊三在其父親後死,由自己先繼承遺產,再由其丈夫 丙 繼承

6樓:匿名使用者

遺產分配的先後順序:配偶、子女、子孫、外孫,就熊家的情況熊二是繼承者,甲、乙、丙、丁可以共同幫熊二管理,但無所有權,最好的處理方法不要介入**

遺產分配問題,急!!!

7樓:來自留雲亭深邃的梭子魚

我父親與繼母96年結婚,現在他們的房子是婚後父親與繼母共同出資購買,現在父親留下自書遺囑將房產全部分給子女,他的遺囑是否有效?是否有資格處分房產?還是只能分配房產的一半?

答: 只能分配房產的一半。

不管是繼母還是子女都盡到了贍養義務,那麼遺囑沒有提及的其他遺產(除房產以外的財產)將會如何分配?

答:按照法定繼承程式處理。

問題補充:婚前沒有進行財產公證,那麼對婚後的財產,遺囑有什麼效力?遺囑可以處置的財產是哪部分?

答:遺囑高於法定繼承、遺產主要包括死者的個人的財產。

● 另外,婚後我父親的所有工資收入是否算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他的那部分份額?」,如果我父親在婚後每月收入3000,而繼母月收入500,那麼在遺囑分配時他能支配的是3000,還是兩人加起來得到的3500除以2呢?●

答:屬於共同的財產。

8樓:■心如止水

他的遺囑是否有效?

無效.因為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婚後的共同財產,你的父親只對該項房產的1/2有權進行處置(另外的1/2屬於你繼母的個人財產),因此你父親他的這種留下自書遺囑將房產全部分給子女的處置是無效的.

他是否有資格處分房產?

他有資格處分房產,但是他的處分權僅限於他的遺產份額(即該房產的1/2).

不管是繼母還是子女都盡到了贍養義務,那麼遺囑沒有提及的其他遺產(除房產以外的財產)將會如何分配?

繼承法規定遺囑繼承的效力高於法定繼承,只有當沒有遺囑繼承或者遺囑無效時才適用法定繼承.

如果你父親在婚後每月收入3000,而繼母月收入500,那麼在遺囑分配時他能支配的是兩人加起來得到的3500除以2即1750.

9樓:匿名使用者

1、遺囑有效,但房屋是共同財產,你們只可以分到其中一半份額的所有權。

2、遺囑中沒有提及的財產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分配。即被繼承人(死亡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間平均分配。但對於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的人可以多分。

3、婚前無約定,婚後財產均視為共同財產。遺囑只能處分其中一半的份額。

4、遺囑可以分配的是3500除以2(即一半)的份額。

10樓:

只要是婚後財產一定是夫妻雙方平分的,所以即使是你父親,也只能分配一半的財產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父親對房產只有一部分的處分權,不能全部處分。因此他處分的房子的遺囑無效,但不影響其他部分。其他財產由母親,子女共同繼承。

你父母的工資是共同財產,父親不能全部處分,也只有一半的處分權

12樓:

這種事情先看你的繼母,根據合同,把房子搞到手,然後把繼母轟出去。到時候牽不牽扯到法律,就是他來決定了,就算她起訴你,頂多就是分一點錢給她。

13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這個不必那麼在意的

畢竟是親人

但是如果真要分

首先,按照遺產分配法,繼承在第一位的是配偶其次才是子女,比率多數情況下是以繼承者和遺產者之間的關係來算以個人算的話,比率是你比較多,但是集合起來是你繼母那比較多~~!

14樓:兩個弗列達

另外,婚後我父親的所有工資收入是否算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他的那部分份額?」

婚後你父親的所有工資收入都算入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我父親在婚後每月收入3000,而繼母月收入500,那麼在遺囑分配時他能支配的是3000,還是兩人加起來得到的3500除以2呢?

共同財產為3500,沒有說是除以2的。

15樓:

1、父親立遺囑只能處置屬於他自己的財產:婚前的全部,婚後夫妻財產的一半。

2、如自然繼承:繼母除分得婚後夫妻財產的一半外,還能與你們共同繼承父親的財產(婚前的全部,婚後夫妻財產的一半)。比例可商定,或由法院判定。

16樓:

你父親只能處理他自己的份額,而不能處理繼母的份額,他沒有處理你繼母的份額的權利。處分了你繼母的那部分份額的部分遺囑是無效的,不能按遺囑分割,應由你繼母處分。遺囑中沒有提到的財產,應該按法定繼承,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繼承。

17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找一位懂法律的朋友和你一起商討一下,畢竟他說的話是有依據的.

18樓:楊文戰律師

你說的房子應該是你父親與繼母的夫妻共同財產。

在這個前提下,你父親在立遺囑處分其財產時,只能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他的那部分份額。如果他立遺囑處分了全部房產,那這個遺囑是部分有效部分無效的。

處分他擁有的那部分份額的部分遺囑是有效的,應該遵守。

處分了你繼母的那部分份額的部分遺囑是無效的,不能按遺囑分割,應該由你繼母處分。

遺囑中沒有提到的財產,應該按法定繼承,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繼承。(父母如已去世則不涉及父母)。

1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分清楚什麼是你父親的財產,什麼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因為如果是共同財產的話,那要先給你後媽一半再分的,你拿的就少了。對於已經轉成你2妹的房子,恐怕是很難再改回來了。最好的辦法是,你和你父親私底下去立乙份公證遺囑,並放在你這兒。

如果你後媽逼你父親立遺囑,就讓你父親立好來,但是千萬不能再去立公證遺囑,可以立自書遺囑,這樣你後媽可以滿意不吵了,但是她不知道這份遺囑是沒效的。因為公證遺囑法律效力最高,一定要公證遺囑才能推翻,否則就以它為準。所以你一定要保證你父親只立你這份公證遺囑,其他的遺囑隨便寫,哄哄你媽,騙幾天太平日子過。

如果你想自立遺囑,要求是很高的,需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在場並簽字,像居委幹部之類的,如果是他人代書,則代書人也一定要是無利害關係人,而且自書遺囑很容易被推翻,以最後乙份為準。你立遺囑了,當然可以一分錢都不給2妹的,戶口沒有關係的,只要你能證明你是你父親的兒子就可以了,一般這個不需要證明的吧,你又不是私生子。

20樓:

供參考,希望有幫助!

21樓:我的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關於遺產分配的問題,急

22樓:匿名使用者

1、「財產應該怎樣分配?」:你父親有遺囑時按遺囑分配;沒有遺囑時按法定繼承處理,即:

由你們兄妹三人共同繼承,一般是均分,但有證據證明對你父親生前照顧較多者,可以多分。多分比例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時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酌情確定。

2、「妹夫所借的20萬算不算遺產中的乙份?」:算,這是你父親的債權,屬於遺產中的財產權利。

3、「假如超過借條上的歸還時間,還有沒有效? 」:

(1)借條的訴訟時效是2年:自借條上註明的還款期限到期後計算。2年之內:你父親有權自己起訴你妹夫或是委託你們起訴索要;

(2)超過2年的訴訟時效的:你父親還在世時,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的情形,你父親會喪失勝訴權、再起訴可能被駁回,但超過訴訟時效只是喪失了請求法院保護債權的權利,但借條仍然有效:如果你父親向你妹夫索要、你妹夫願意還的,還可以。

(3)建議:在約定的還款期限2年到期後:如果你父親還在,讓你父親向他索要;如果你父親不在了:你們兄弟中的任何一人都可以向你妹夫索要、協商不成時可以起訴。

4、「我的二弟,現在要搬到父親**居住,但沒有日常的照顧」:雖然你二弟對父親沒有照顧,但只要父親同意他去住,就不違法,你也無權干涉。

5、還有:你妹夫的借條如果只是在老人手裡,一旦老人突然去世、借條又找不到的話,再想主張這20萬就很難了,最好是現在你們兄弟誰能找到借條影印一下,並讓公證處做一下與原件一致的公證,這樣以後即使借條被老人弄丟了,老人去世後你們兄弟也能以公證後的影印件作為證據,主張讓你妹夫償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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