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國企休探親假是否要扣績效工資

時間 2022-01-18 11:05:09

1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不可以扣除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2樓:

這種情況是不會扣除績效工資的

感情這問題百就是糾結,藕斷絲連。既然已經分手了,為什麼不做那個最了解的陌生人呢,對彼此都好,如果是不想分手的話就趁早復合,要度不然時間久了就會出現很多的意外情況,後悔都來不及。你所說的問題很簡單,既然這樣問你問還是心裡邊有些不甘,或者是說根本就沒有想著去分手,答突然不聯絡你了你不適應,要不就斷的一回幹二淨,要不就是趁早復合,感情中最怕的就是胡思亂想,猜忌。

所以感情的事情要斬釘截鐵,不答要猶猶豫豫對兩個人多不好,過來人的一句忠告。謝謝!追問謝謝

是啊,雖然被分手會很難過,會傷心一段時間,但如果你一周都可以熬過去,以後沒有ta的日子你也是可以過得很好,畢竟時間是最好的解藥,可以撫平一切傷痛,再難忘的感情,時間久了也會淡了。

兩個人百在一起既然不合適那就分開,忘記背後努力面前。你倆走不到一起這是有緣無分,想開點強扭的瓜不甜。相信時間會沖淡一切的。

但是關鍵是調整自己的心態度,學會接受,學會放手。相信未來會更好,相信有緣人就在不遠的地方等你!人來到這個世上不容易,你專還有很多需要做的事情,不要把感情當做全部!

同時不能好好在一起,分開就是最好的屬選擇!好聚好散,心態很重要!

如果是我的話,他長時間的糾纏我,我也習慣了他的百一切,他糾纏我,我多少會有點度得意。但是,某一天突然斷了他的聯絡,剛開始還好,但時候來心裡就空落落的,會覺得很不習慣,覺得少點什麼東西內。但是,你若存心想跟他斷絕關係,你堅持容一段時間,就不會有那種感覺了,就會把他放下。

因人而異吧 這要看是誰主動分手的,或許是他對你仍有留戀,可能在他看來你們分手只是一時的生氣,氣消了就能和好,但是你的絕情讓他徹底斷了念頭做人不能太粘 ,做乙個有主見的人。

3樓:檢曼辭

探親假工資扣績效獎金嗎?探親假國家規定2018

不能扣績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 計時工資;

(二) 計件工資;

(三) 獎金;

(四) 津貼和補貼;

(五) 加班加點工資;

(六)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探親假享受條件

根據《***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即可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探親假期限

《***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3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4樓:

探親期間崗位工資被國企扣除百分之七十,這是國企用人單位應該扣除的嗎

5樓:

績效工資不是獎金,也不是特殊情況下的工資。很多單位績效工資只是乙個虛的東西,根本就沒有發,一部分單位能拖則拖,不能拖就先發乙個月的。對於績效工資這塊,法律約束的不是很嚴。

6樓:臨沂勞動律師網

不能扣績效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 計時工資;

(二) 計件工資;

(三) 獎金;

(四) 津貼和補貼;

(五) 加班加點工資;

(六)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單位規定:外地員工休探親假,扣當月績效工資及從年終績效獎中按比例相應扣錢,請問是否合法?

7樓:匿名使用者

探親假屬於法定假,因沒有產生當月的效益不發績效工資情有可原,但扣除年終獎的一部分不合理。

8樓:

主要怎麼證明是因為您探親假了,所以扣了績效。

因為探親假是法定的,不應該影響您的kpi。

但如果公司是正常按您的表現或其他方面考核,扣了kpi的分值,就無法可說了。

畢竟,這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探親假期間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根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探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的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

職工探親假期間,不發績效工資是否合法,一般情況下,績效工資是按業績提成,屬於獎勵性質,不屬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用人單位不發符合法律規定。

請問休探親假會不會扣工資獎金?

10樓:掘金企服

1、探親假的概念。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

2、享受探親假的條件。根據《***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

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3、探親假的期限。《***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3、探親假的待遇。

《***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11樓:探美百科

探親假扣工資和獎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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