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單位工作兩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嗎

時間 2021-12-30 13:09:16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單位在員工入職乙個月內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的。如果超過一年未簽訂合同,那麼預設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未簽訂勞動合同能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時間為入職後的一年內。勞動仲裁的受理也是有時效性的,在受理以前一年內的勞動爭議。所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的時間應該為入職後一年內與仲裁受理的前一年內的重合部分。

3、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李軍帥律師

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主張雙倍工資,但是需要在一年內提出

3樓:絕情不絕戀

按你的情況,你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不過如果你要離職的話,應當考慮這個雙倍賠償的時效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在律伴,找律師問哈律師,了解下吧,應該可以要求補償的。

單位工作一年半未簽訂勞動合同是否能申請雙倍工資賠償

5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可以的。可以和公司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或者公司不願意協商,你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法律上視為雙方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履行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自用工乙個月起至不滿一年止的,十乙個月的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一家單位工作兩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嗎?

6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單位在員工入職乙個月內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的。如果超過一年未簽訂合同,那麼預設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未簽訂勞動合同能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時間為入職後的一年內。勞動仲裁的受理也是有時效性的,在受理以前一年內的勞動爭議。所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的時間應該為入職後一年內與仲裁受理的前一年內的重合部分。

3、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7樓:李軍帥律師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二倍工資

8樓:趙彬律師

回答您好

2、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提問還在繼續在職,可以要求賠償嗎?

回答可以的

提問有法律依據嗎?

回答上面已經發給您了

您看不到嗎

提問上面是不滿一年的可以!

兩年了可以嗎?

回答未續簽勞動合同工作超2年的沒有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更多9條

你好, 我在這家公司工作兩年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雙倍工資嗎?

9樓:

可以啊,仲裁庭要求你提供合同,主要是想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如果你沒簽合同,但是能找到證據證明你一直在這個公司工作,這樣的話就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也會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的。

而這個證據,可以是工資條啊~或者是能證明你在那工作的人。但是就我去仲裁庭旁聽的情況來看,證明勞動關係存在並不難,難的是如何去證明這段勞動關係一直存在。你可以想想看有什麼證據能證明你從08年3月到現在一直在這家公司上班。

如上班的打表之類的等等。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等等法條,都能成為你以未簽訂勞動合同告公司的法律依據。

希望能幫到你。

10樓:寒豆小姐

員工因未簽勞動合同主張雙倍工資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員工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和在一年的仲裁時效內。同時,申請仲裁還應提供所需材料。

工作兩年後主張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可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期會很短,甚至已超仲裁時效。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是你要求雙倍賠償工資的理由,也就是無權申請勞動仲裁。

12樓:小芝麻有大夢想

1、單位在員工入職乙個月內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的。如果超過一年未簽訂合同,那麼預設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未簽訂勞動合同能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時間為入職後的一年內。

勞動仲裁的受理也是有時效性的,在受理以前一年內的勞動爭議。所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的時間應該為入職後一年內與仲裁受理的前一年內的重合部分。 3、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工作超過兩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仲裁要求雙倍支付工資。沒有超過訴訟時效。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4樓:逍遙來說勞動法

這個已經過時效了。

1年不籤就算無固定期限合同了。

仲裁1年時效,監察、法院2年時效。主張2年前的,很難、當然,對方或者法院不以過時效來說事的話,還是可以審理的

15樓:申秋律師

回答您好

沒簽勞動合同啊,不管超沒超過一年都可以要求支付雙倍的工資,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期間都能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提問你好

工作了四年沒有簽合同,有雙倍工資嗎

回答有的呢

您向當地的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您上班的這個期間都支付雙倍工資

提問現在去過南通海門的勞動仲裁,怎麼說超過兩年的沒有雙倍工資

回答有的那期沒有籤勞動合同是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這個是勞動法明確規定的呢

用人單位三年沒簽合同的話,屬於「用人單位應當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主張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提問那為什麼勞動仲裁那裡說沒有這項,我該找誰受理這個。

回答勞動局呀,這個是勞動法規定的呢

提問那就是我這四年都應該有雙倍工資。這個和年紀無關係吧

回答是的呀,沒有勞動合同期間都要求雙倍工資

勞動法是這樣規定的呢,這個您不用擔心

你就去申請就行了

提問我今天去申請的,說超過兩年了,就沒有雙倍的工資代待遇,我就是再去找勞動仲裁嗎

回答去啊,您繼續去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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