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總結我國違約責任歸責原則

時間 2021-12-25 01:48:30

1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1、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歸責即對法律責任之歸屬的確定,是確定行為人責任的根據和標準。確定責任的時候,必須遵循一定的歸責原則,方可以正確的認定責任。

2、在違約責任制度中,對當事人違約行為責任的追究,一般歸責原則是以當事人的主觀過錯、違約後果或是其它作為判斷標準,正是違約責任歸責原則的旨意所在。

2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的說分為兩大類

一是過錯責任原則,有過錯才承擔責任,這種責任又分為過錯推定原則和一般過錯原則

二是無過錯責任原則,沒有過錯也要承擔責任,學界也在理論上分為絕對無過錯原則和相對無過錯原則

3樓:匿名使用者

違約責任是指在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時,所應承擔的賠償損害、支付違約金等責任。違約責任的歸責①,是指合同當事人因不履行合同債務的行為發生以後,應該依何種根據使其負責。這種根據實際上體現了法律的價值判斷。

在大陸法系中,過錯是承擔責任的重要構成要件,在立法中大多確立過錯責任原則為一般原則,例如《德國民法典》第275條就規定:「債務人除另有規定外,對故意或過失應負責任。」而英美法繫在違約責任方面採納了嚴格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應當以過錯作為確定責任的要件和確定責任範圍的依據。

英國法院通過帕拉代恩訴簡和阿利恩(paradine v. jane,aleyn,1647 )一案,確立的違約責任就是嚴格責任②。嚴格責任原則是指不論違約方主觀上有無過錯,只要其不履行合同債務給對方當事人造成了傷害,就應當承擔合同責任。

總結我國違約責任歸責原則

4樓:現世安穩

歸責即對法律責任之歸屬的確定,是確定行為人責任的根據和標準。確定責任的時候,必須遵循一定的歸責原則,方可以正確的認定責任。在違約責任制度中,對當事人違約行為責任的追究,法律是以當事人的主觀過錯、違約後果或是其它作為判斷標準,正是違約責任歸責原則的旨意所在。

如何確定違約歸責原則,意義重大。

1.能體現國家對違約行為立法政策的選擇。如嚴格責任在於合理補充債權人的損失,體現了維護非違約方利益,保障社會公平的旨趣;而過錯責品交易中所提倡的道德價值觀念相一致,採用過錯責任原則則能體現合同責任的懲罰和教育功能。

2.理論意義。由於歸責原則所解決的是合同責任的責任根據或標準,它對違約責任制度的內容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此歸責原則也就有其重要的理論意義,任何人對違約責任制度予以**,都不可能迴避歸責原則問題。

3.司法意義。司法人員正確掌握歸責原則,有利於從案件伊始判明非違約方有無證明違約方過錯的義務,從而正確司法。

4.對當事人的意義。當事人明確自己案件適用何種歸責原則,利於收集有利於自己主張的證據,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提出合理的訴訟請求。

5樓:迷濛蒙霧茫茫

你搞太多了,沒人答的.

找一本教材就可以了,一般都有.

回答乙個:

5,違約責任是發生在合同成立後,其歸責採過錯推定責任,也就是廣義的過錯責任.

而締約過失責任是發生在合同成立前或合同無效\被撤銷時,違反了先合同義務.其歸責原則,有學者說是侵權責任,則採過錯責任.

6樓:我也想學好法律

原則的特點? 即無過錯原則的特點

2違約責任歸責原則與侵權責任歸責原則的區別? 乙個採用過錯原則乙個採用無過錯原則

3已知《合同法》總則第107條關於「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應當適用《合同法》總則第107條。

但《民法通則》第106條「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和《民法通則》第111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這兩條規定的是什麼歸責原則? 嚴格責任原則

4違約責任歸責原則中嚴格責任原則體現在《合同法》總則第107條,除這條還有哪些? 我過合同法出了贈與合同\無償保管合同\無償委託合同外,都是採用嚴格責任的原則.

問題補充:5違約責任歸責原則與締約過失責任歸責原則的區別?

參見這裡太長了.我記得書裡也有.

6什麼是實質公平? 結果的公平就是實質公平

7什麼是形式公平? 過程的公平就是形式公平,也就意味著機會的平等.

本題難度比較大,而本人學識淺薄,不足請指正.

違約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是什麼?

7樓:天下美食知多少

什麼是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你聽明白了嗎

8樓:最愛彩虹糖

1、過錯責任。

①違約責任由有過錯的當事人承擔。一方合同當事人有過錯的,由該方自己承擔;雙方都有過錯的,由雙方分別承擔。

例如,在來料加工合同中,定作人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要求,要承擔違約責任。承攬人本應按合同規定對來料先行檢驗合格後,方可加工成品。但是,承攬人沒有對定作人提供的來料進行檢驗,而直接把不合格的原料製成質量次的成品。

在這種情況下,承攬人也要承擔違約責任。

②無過錯的違約行為,可依法減免責任(如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

2、無過錯責任。

這一原則是指凡違反合同的行為,除了免責的外,都必須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不管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還是公民個人,只要因過錯違約,均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追究其違約責任。在法律面前,在合同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擴充套件資料

分類根據不同標準,可將違約行為做以下分類:

(1)單方違約與雙方違約。

雙方違約,是指雙方當事人分別違反了自己的合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條條規定: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可見,在雙方違約情況下,雙方的違約責任不能相互抵銷。

(2)根本違約與非根本違約。

以違約行為是否導致另一方訂約目的不能實現為標準,違約行為可作此分類。其主要區別在於,根本違約可構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與遲延履行。

(4)實際違約與預期違約。

9樓:博博

歸責即對法律責任之歸屬的確定,是確定行為人責任的根據和標準。

確定責任的時候,必須遵循一定的歸責原則,方可以正確的認定責任。在違約責任制度中,對當事人違約行為責任的追究,法律是以當事人的主觀過錯、違約後果或是其它作為判斷標準,正是違約責任歸責原則的旨意所在。

認定意義:

(1)能體現國家對違約行為立法政策的選擇。如嚴格責任在於合理補充債權人的損失,體現了維護非違約方利益,保障社會公平的旨趣;而過錯責品交易中所提倡的道德價值觀念相一致,採用過錯責任原則則能體現合同責任的懲罰和教育功能。

(2)理論意義。由於歸責原則所解決的是合同責任的責任根據或標準,它對違約責任制度的內容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此歸責原則也就有其重要的理論意義,任何人對違約責任制度予以**,都不可能迴避歸責原則問題。

(3)司法意義。司法人員正確掌握歸責原則,有利於從案件伊始判明非違約方有無證明違約方過錯的義務,從而正確司法。

(4)對當事人的意義。當事人明確自己案件適用何種歸責原則,利於收集有利於自己主張的證據,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提出合理的訴訟請求。

10樓:永不暗淡的光

違約責任歸責原則在不同的立法體系下有著不同的規定。一般來說大陸法系以過錯推定為原則,而英美法係以嚴格責任為原則。由於我國民事立法繼受了大陸法的體系結構,所以總體來講,我國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應該是同於大陸法上的過錯推定而非英美法上的嚴格責任。

11樓:長沙金龍律師

合同違約責任是無過錯責任。

12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1、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歸責即對法律責任之歸屬的確定,是確定行為人責任的根據和標準。確定責任的時候,必須遵循一定的歸責原則,方可以正確的認定責任。

2、在違約責任制度中,對當事人違約行為責任的追究,一般歸責原則是以當事人的主觀過錯、違約後果或是其它作為判斷標準,正是違約責任歸責原則的旨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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