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不是萬惡之源的事例

時間 2021-10-18 00:18:05

1樓:

我覺得金錢並不是萬惡之源,萬惡的根本來自於環境,不同的環境造就了不同性格的人,不同性格的人又會影響他周圍的環境,如此往復迴圈,無休無止。在這層迴圈作用中,由不同環境孕育出的不同性格的人生活在這個物質的時代,有的人忠於仁義禮孝,而有的人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還有各色各樣的人(活了十幾年也應該見過),這些人對金錢有些不同的看法,在上述人群中,有的人潔身自好,他們不會為了金錢而違背道義,而有的人卻為了金錢什麼事都乾的出,這就會產生惡。究其所以,我們並不能立刻下結論說金錢就是萬惡之源,因為每個人的性格不同,使得他對金錢的追求不同、對待金錢的態度也不同。

(這樣說,在等價交換的年代,沒有金錢,可仍然有犯罪的情況,難道又要說物質是萬惡之源嗎?非也非也,還是那句話,環境與性格的作用產生了各式各樣的人。)所以,我倒有點同情金錢了,它可能是慾望時代最大的“替罪羊”。

最後我想說的是每個人都是一個“源”,每個人都會對其周圍的環境產生影響,希望每個人都能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並不是說要做到多高尚,而是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錢具有與任何商品進行等價交換的現實合法性。一方面,錢既是財富的象徵,又是一般等價物。它具有無限的效力,因此能煽起人的無窮貪慾。

但是另一方面,每個人對於金錢的佔有又都是有限的,無限的慾望根本不可能得到滿足。正是金錢這種效用無限性和佔有有限性之間的矛盾,使它比其他任何物品都更能激起人心中的非分之想,從而使人迷失良知,墮人**。    第二,錢不僅可以在商品領域呼風喚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

它不僅是物質財富的象徵,而且成為了精神價值的籌碼。權力、地位可以用錢購買,貞潔、名譽可以公開**,人性、尊嚴被待價而沽,甚至天理、良心也染上了銅臭之氣。莎士比亞早就揭露道:

金錢可以使黑的變成白的,醜的變成美的,錯的變成對的,卑賤的變成尊貴的。正因為金錢具有如此混淆是非,顛倒乾坤的無邊法力,它才成為了滋生種類繁複,數量極多的罪惡肆意蔓延的深刻根源。    第三,人對錢的崇拜還異化了人與錢之間的關係。

錢本應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一種工具,但在現實中,卻被人們當作了頂禮膜拜的上帝。因為錢,人們迷失於這光怪陸離的物慾世界;因為錢,人們喪失了內在良知卻還渾然不覺;還是因為錢,人生價值和人性尊嚴都被當作了犧牲品(時間警示)供奉到了拜金主義的祭壇之上。(人創造了金錢,卻又對自己的創造物頂禮膜拜。

當錢從手段上上升為目的的時候,人卻從主人淪落為了奴隸。誠然,是有人能在金錢面前保持清醒,但是這是因為他們主觀上有道德良知的呼喚,客觀上又受到社會規範的約束。正如我們不能因為有人對病毒免疫,就否認病毒是病的根源一樣,我們也不能因為有人能在燈紅酒綠面前潔身自好,就否認錢是萬惡之源。

)錢作為工具,的確可以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但問題就在於現實中,它已經被人們當作了目的本身在看待。但是,當崇尚自由的人類精神已經被縛上了**鎖鏈的時候,他還能自由飛翔嗎?其實,錢是萬惡之源,就是說錢能夠產生數量極多,而且品種繁複的惡行。

這一點,歷史早有明證。    想當年,羅馬帝國雄踞一方,征服給帝國帶來了榮耀,也帶來了源源不斷的財富。但是很快,原本純樸的羅馬人就拜倒在金錢的腳下,沉迷於聲色犬馬的**之中,而帝國終於也在這種腐朽和墮落中分崩離析。

(中世紀時,天主教徒也曾一度以潔身自好而驕傲,但是金錢的魔力終於還是突破了道德信仰駐紮的地方。為了錢,教皇約翰22世居然公然為世上的罪行標上了價碼。你犯了偷盜的罪嗎?

沒關係,只要三個金幣就可以不受懲罰。你犯了姦淫的罪嗎?不要怕,五個金幣就可以高枕無憂。

即便你犯了殺人的罪,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只要七八個金幣就可以保證你的靈魂照樣上天堂。)《聖經》裡說,讓有錢的人入上帝的國比讓駱駝穿過針眼還要困難。然而在利慾薰心的人看來,卻是天堂大門朝南開,有德沒錢,您就別進來。

   到了近代,社會進步的陽光普照大地,然而金錢罪惡的陰影卻依然揮之不去。因為錢,熱愛自由的美國人卻遲遲不肯把自由給與黑人奴隸;因為錢,標榜平等的荷蘭人卻要強迫東方國家和他簽定不平等的條約;還是因為錢,高唱博愛的法國人卻偏偏忘了把愛給與終日勞作,卻依然食不果腹的數萬童工。    事實(時間警示)勝於雄辯。

一部西方文明發展史就這樣清清楚楚地向我們表明了金錢化神奇為腐朽的巨大魔力。    無獨有偶,在東方,無論是古巴比倫王國,還是阿巴斯王朝,不都是由富甲一方走向了荒淫頹敗嗎?而在中國的傳統社會中,一個滿腹道德文章的讀書人,其最高理想卻也不外乎“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

”這已經是赤裸裸地把人生看作一場金錢的交易了。因而才會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民謠。當金錢的魔力使人把羞恥之心和報國之志都拋諸腦後的時候,我們還能說錢不是萬惡之源嗎?

(我們已經不用再費解,為什麼一個文明古國卻會數千年都深受腐敗之害。)    古人云:“以史為鑑,可以知興衰。

”面對著東西方的歷史,我們不禁要問:金錢,究竟有多少罪惡由你而生,究竟有多少盛世由你而亡?

3樓:不再見

幾世紀前,一位大畫家為西西里城裡一大教堂畫幅壁畫,畫的是耶穌的傳記。他費了好幾年功夫,壁畫差不多都已畫好,就只剩下兩個最重要的人物:兒時的**和出賣耶穌的猶大。

有一天,他在老城區裡散步,看見幾個孩童在街上玩耍,其中有一個十二歲的男孩,他的面貌觸動了這位大畫譏滬罐疚忒狡閨挾酣錨家的心,就像天使——也許很髒,卻正是他所需要寫生的面龐。

那小孩被畫家帶回了家,日復一日,耐著性子坐著給他畫,終於畫家把聖嬰的臉畫好了。

但是這位畫家仍然找不到可以充當猶大的模特兒。一年又一年過去了。他深怕這一幅傑作會功虧一簣,所以繼續不斷地物色。

這幅傑作沒有完成的情形,傳遍遐邇。許多人自以為面目**,都毛遂自薦,替他充當猶大的模特兒,但都不是老畫家心中的猶大:不務正業、利慾薰心、意志薄弱的人。

一天下午,老畫家照常到酒店喝酒,正當自斟自酌的時候,一個形容憔悴、衣衫襤褸的人搖搖晃晃地走了進來,一跨進門檻就倒在地上。“酒、酒、酒”,他乞討叫嚷。老畫家把他攙了起來,一看他的臉,不禁大吃一驚:

這幅嘴臉彷彿雕鏤著人間所有的罪惡。

老畫家興奮至極,就把這個放浪的人扶了起來,並對他說:“你跟我來,我會給你酒喝,給你飯吃,給你衣穿。”

現在,猶大的模特兒終於找到了,於是老畫家如醉如狂地一邊畫了好幾天,有時候連晚上也都在畫,一心要完成他的傑作。

工作正在進行的時候,那個模特兒竟起了變化。他以前總是神智不清,沒精打采的,現在卻神色緊張,樣子十分古怪。充血和眼睛驚惶地注視著自己的畫像。

有一天,老畫家覺察到他這樣激動的神情,就停了下來,對他說:“老弟,你有什麼事這樣難過?我可以幫你的忙。

”那個模特兒低下頭,手捧住臉,哽咽起來了。過了很久,他才抬頭望著老畫家說:“您難道不記得我了嗎?多年以前,我就是您畫聖嬰的模特兒。

第一,錢具有與任何商品進行等價交換的現實合法性。一方面,錢既是財富的象徵,又是一般等價物。它具有無限的效力,因此能煽起人的無窮貪慾。

但是另一方面,每個人對於金錢的佔有又都是有限的,無限的慾望根本不可能得到滿足。正是金錢這種效用無限性和佔有有限性之間的矛盾,使它比其他任何物品都更能激起人心中的非分之想,從而使人迷失良知,墮人**。

第二,錢不僅可以在商品領域呼風喚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僅是物質財富的象徵,而且成為了精神價值的籌碼。權力、地位可以用錢購買,貞潔、名譽可以公開**,人性、尊嚴被待價而沽,甚至天理、良心也染上了銅臭之氣。

莎士比亞早就揭露道:金錢可以使黑的變成白的,醜的變成美的,錯的變成對的,卑賤的變成尊貴的。正因為金錢具有如此混淆是非,顛倒乾坤的無邊法力,它才成為了滋生種類繁複,數量極多的罪惡肆意蔓延的深刻根源。

第三,人對錢的崇拜還異化了人與錢之間的關係。錢本應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一種工具,但在現實中,卻被人們當作了頂禮膜拜的上帝。因為錢,人們迷失於這光怪陸離的物慾世界;因為錢,人們喪失了內在良知卻還渾然不覺;還是因為錢,人生價值和人性尊嚴都被當作了犧牲品(時間警示)供奉到了拜金主義的祭壇之上。

(人創造了金錢,卻又對自己的創造物頂禮膜拜。當錢從手段上上升為目的的時候,人卻從主人淪落為了奴隸。誠然,是有人能在金錢面前保持清醒,但是這是因為他們主觀上有道德良知的呼喚,客觀上又受到社會規範的約束。

正如我們不能因為有人對病毒免疫,就否認病毒是病的根源一樣,我們也不能因為有人能在燈紅酒綠面前潔身自好,就否認錢是萬惡之源。)錢作為工具,的確可以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但問題就在於現實中,它已經被人們當作了目的本身在看待。但是,當崇尚自由的人類精神已經被縛上了**鎖鏈的時候,他還能自由飛翔嗎?

其實,錢是萬惡之源,就是說錢能夠產生數量極多,而且品種繁複的惡行。這一點,歷史早有明證。

想當年,羅馬帝國雄踞一方,征服給帝國帶來了榮耀,也帶來了源源不斷的財富。但是很快,原本純樸的羅馬人就拜倒在金錢的腳下,沉迷於聲色犬馬的**之中,而帝國終於也在這種腐朽和墮落中分崩離析。(中世紀時,天主教徒也曾一度以潔身自好而驕傲,但是金錢的魔力終於還是突破了道德信仰駐紮的地方。

為了錢,教皇約翰22世居然公然為世上的罪行標上了價碼。你犯了偷盜的罪嗎?沒關係,只要三個金幣就可以不受懲罰。

你犯了姦淫的罪嗎?不要怕,五個金幣就可以高枕無憂。即便你犯了殺人的罪,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只要七八個金幣就可以保證你的靈魂照樣上天堂。

)《聖經》裡說,讓有錢的人入上帝的國比讓駱駝穿過針眼還要困難。然而在利慾薰心的人看來,卻是天堂大門朝南開,有德沒錢,您就別進來。

到了近代,社會進步的陽光普照大地,然而金錢罪惡的陰影卻依然揮之不去。因為錢,熱愛自由的美國人卻遲遲不肯把自由給與黑人奴隸;因為錢,標榜平等的荷蘭人卻要強迫東方國家和他簽定不平等的條約;還是因為錢,高唱博愛的法國人卻偏偏忘了把愛給與終日勞作,卻依然食不果腹的數萬童工。

事實(時間警示)勝於雄辯。一部西方文明發展史就這樣清清楚楚地向我們表明了金錢化神奇為腐朽的巨大魔力。

無獨有偶,在東方,無論是古巴比倫王國,還是阿巴斯王朝,不都是由富甲一方走向了荒淫頹敗嗎?而在中國的傳統社會中,一個滿腹道德文章的讀書人,其最高理想卻也不外乎“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這已經是赤裸裸地把人生看作一場金錢的交易了。

因而才會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民謠。當金錢的魔力使人把羞恥之心和報國之志都拋諸腦後的時候,我們還能說錢不是萬惡之源嗎?(我們已經不用再費解,為什麼一個文明古國卻會數千年都深受腐敗之害。

)古人云:“以史為鑑,可以知興衰。”面對著東西方的歷史,我們不禁要問:金錢,究竟有多少罪惡由你而生,究竟有多少盛世由你而亡?

錢是萬惡之源 10,為什麼說錢是萬惡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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