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簽完勞動合同,再叫你去辦入職上班,這樣合理嗎

時間 2021-09-16 01:45:19

1樓:韓飛律師

這是法律允許的。《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做合理。

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不一定代表就存在勞動關係,同樣,存在勞動關係並不一定就簽訂了勞動合同。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才能為你辦理相關社保等。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縱橫法律網-山東泰山法正律師事務所-萬峰律師

4樓:韓全啟律師

1、真正勞動關係的建立,自實際用工之日起計算。

2、僅供參考!

5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合法。

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不一定代表就存在勞動關係,同樣,存在勞動關係並不一定就簽訂了勞動合同。

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才能為你辦理相關社保等。特別是工傷保險這一塊,在許多勞動力密集型企業裡,新入廠的員工受到事故傷害的概率很高。簽了勞動合同,辦理相關社保後再上崗,對用人單位來說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6樓:捷易通小婷

合理呀,一般程式就是這樣的

公司讓我去辦入職,那當天會上班嗎?

7樓:匿名使用者

會啊。入職就是正常上班了呀,就是開始計算工資了,所以一般入職是在上班事件開始,然後分配作為就開始上班。

一般有一定規模的公司在新員工入司當天會有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人員引導新員工辦理相關手續。

首先是向新員工蒐集相關資料:包括學位、資歷證明,與前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身份證明等。

然後會提供一個流程,告訴新員工在哪些地方辦理工作證、就餐卡、辦理住宿(如果有的話)等,在新員工安頓好之後就可以到部門去報到了。

入職報道又分兩種情況,如果有入司培訓的話會先進行入司培訓,培訓合格的再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入司培訓的話在報道當天一般都會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的話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有2~6個月不等,最長不超過6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單位會要求員工進行體檢,只需要配合公司進行就可以,費用的話大部分企業都會要求員工自行承擔。

勞動合同中籤訂的工資分兩種,一種是直接籤工作期間的薪水,也就是底薪。

另外一種是定薪制,也就是合同中只籤基本工資(也就是繳納社保和公積金的部分),具體工資由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時的協商確定,絕大部分企業都會遵守應聘時的薪資承諾。

8樓:榴蓮臭臭豆腐

會的,入職就屬於正常上班了,這時候已經開始計算工資了。

所以一般入職是在上班事件開始,然後分配作為就開始上班。

一般公司在新員工入職當天會有人力資源部門的同事幫助新員工辦理相關入職手續。首先是相關資料:包括學位症、畢業證、資歷證明,與前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身份證明以及銀行卡等。

然後會告知相關流程,如何辦理工作證、就餐卡、辦理住宿(如果有的話)等,在新員工安頓好以後 就會到部門去報到了。

擴充套件資料:入職培訓的目的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面:

1、減少新員工的壓力和焦慮;

2、減少啟動成本;

3、降低員工流動;

4、縮短新員工達到熟練精通程度的時間;

5、幫助新員工學習組織的價值觀、文化以及期望;

6、協助新員工獲得適當的角色行為;

7、幫助新員工適應工作群體和規範;

8、鼓勵新員工形成積極的態度。

入職培訓在各種規模的組織中都被廣泛採用。不同的組織使用不同的入職培訓方法。

如果簽了勞動合同也辦了入職手續還沒開始上班,卻不想去了,會怎樣?

9樓:蒼洱白子

建議你及時與公司人事部協商解決,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而且不會有什麼影響。

10樓:匿名使用者

簽了勞動合同卻未上班,屬於勞動關係未正式建立的情況。如果不想去了,直接通知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勞動者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認真想好再決定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即使不履行勞動合同不會在法律層面有什麼大的影響,但對個人的信譽始終是不好的。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想去了,直接通知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勞動者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認真想好再決定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即使不履行勞動合同不會在法律層面有什麼大的影響,但對個人的信譽始終是不好的。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2樓:開飛機的l舒克

和單位協商好辦理離職手續。

13樓:來一碗雞血

在3天后走,是否需要辦理工作交接。否則。記得,可以走,你不要工資的話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14樓:王浩律師

按你的表述,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話,用人單位有權要求你賠償損失。如果沒有造成損失,現實中也不會怎麼樣。

請問勞動合同必須在正式上班的第一天或之後才可以簽訂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

bai合同法》第10條規定:“已du建立勞動關zhi系,未同時訂dao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內,應當自

用工容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上述條款強制性地規定:單位在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最遲應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這實際上是有限度地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

2、但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這是對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

1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一、上班來1個月內,用人

單位應該源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bai動合同;du

二、用人單位如果

zhi未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dao

同,那麼入職第2個月開始,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82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三、入職的當月,無論是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17樓:知道法也團隊

應當自抄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工之日”是指勞動者實際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實際使用勞動者之日。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8樓:充氣超人

hr的話bai說得過去,一般du是試用期滿之後才zhi籤勞動合同的,試用期dao一般版是1-3個月,如果擔心這段時權間出問題,可以籤用工協議,保障雙方權益,而且,試用期滿之後,試用期期間的保險也是要交的,如果試用期滿不籤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如果單位不籤協議,你也不用太較真,他總得發你工資吧,那工資條、工資卡,工作卡、出入證等等都是可以作為證據的,換句話說即使試用期滿之後不再籤勞動合同,你這三個月,單位是不敢欠你什麼的,一定要注意收集證據啊,不過別太過分,讓單位覺得你不好管理。

1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回關係答。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可知: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建立。

2.在用工前,用工當天,用工後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都是合法的。

用人單位比較願意用有工作經驗的,至於勞動合同非要正式上班之後才簽訂,是為了避免簽了合同又變卦的麻煩。

2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新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第十條:版已建立權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你的描述,你妹妹辦理入職手續:是否只是提供了相關證件?單位有無書面入職通知給你?如有則用人單位已開始用工,如無可視為沒有開始用工。

我今天去辦理入職手續的時候,公司叫我簽了一份勞動合同書並收了380元

21樓:戚廣利

1、公司收取員工的工服押金算違法的行為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簽訂勞動合同與實際安排不一致,屬於公司違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賠償損失。

22樓:覽風

完全可以的,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勞動者任何費用

關於勞動合同的簽訂: 是否是在入職前就籤合同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入職前一天簽訂的其他企業也是這樣嗎?

23樓:監理師

你說得對。正規的公司是進入公司的第一天就簽訂合同;而且所有的保險毒藥開始繳納,試用期也一樣;試用期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表明試用期室時間和報酬即可。

一般企業在使用期都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嗎?

是的,企業應該是先簽合同,再定試用期。而且試用期有明確的規定,1年期合同是1個月;二年期是2個月;三年期以上最多不超過6個月。工資不能低於正式功德80%。

使用期過後的正式合同起始時間是試用期後還是之前工作的第一天,如果使用期沒有正式合同我怎麼和下一個公司證明我這一個月是在使用狀態。否則不就是空白一個月了嗎?

合同的開始時間應該是你進入公司的第一天開始,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找工作哪種型別的企業最靠譜外企、合資、股份、我看對於民企好多都說不好的真的是這樣嗎。

外企管理比較正規,國企也是很規範的。大公司都應該沒問題。

民企也有很多好的。他們也遵守國家法律;個別企業待遇差,不籤合同。

至於怎麼避免這種情況,就要靠自己談判和了解。多詢問這些問題,如果和上面的情況不符,要注意避免上當。

你到網上看看勞動法有關條款:仔細讀一遍自然就知道應該哦注意什麼?我給你列幾天注意事項: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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