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籤勞動合同,只簽了入職手續,是不是可以不發工資的

時間 2021-09-12 13:51:52

1樓:善行著手成春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你未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2樓:柏莎瞿暖姝

勞動案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請律師一樣能勝訴,並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我是勞動法諮詢師,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寫勞動仲裁申請書、影印下身份證、準備好證據、去工商局調取下該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主要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雞矗慣匪甙睹軌色憨姬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沒簽勞動合同不發工資,怎麼辦

3樓:華律網

不簽定來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自,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

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發放。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公司拖欠工資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週轉不開,此時讓公司出具一張欠條。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裡就可以得到解決。

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只辦了入職手續,公司沒有與我們簽署勞動合同,工資不按時發放,我口頭提出離職,公司卻要說工資要兩個月

4樓:文禹成龍

你己與公司建立勞動合約關係,公司扣壓工資是違法,你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

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是壓到一個月後的!被騙了?

和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填了入職申請表,經理口頭告知我離職需提前一月申請,我現在離職可以不申請嗎

知英人力 首先,需要看你入職多久。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公司只給你簽了入職申請表,而入職申請書僅是勞動者一方要求籤勞動合同成為正式職工的一種方式,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建立的僅是事實...

員工入職不到月也沒簽勞動合同沒辦離職手續就走了,工資怎麼發

餘士恩終辰 擅自離職,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是工資結算日,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期限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協調不成當事人再申請勞動仲裁。擅自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勞動者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

員工一入職,在試用期就應該籤勞動合同還是過了試用期後再簽合同

勞動者應盡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包括試用期合同,但如果因為單位不肯簽合同,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事實上形成了勞動關係,勞動者就受到 勞動法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發生勞動合同爭議和糾紛同樣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 仲裁機構和法院主張權益,當然在工作期間要注意儲存相關證據,以備將來維權之需。現在很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