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子歸女方,再次結婚離婚房子屬於婚前財產嗎

時間 2021-09-08 04:50:50

1樓:衝浪**優化

是的,屬於婚前財產,因為第一次離婚,房產已經歸女方了,屬於女方個人房產。

辦理婚前財產公正。辦理的步驟如下。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委託他人**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式履行完畢,兩週後當事人就可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了。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應該是屬於的。不過個人不是很專業,不敢恨肯定,所以建議你最好在法律平臺,律伴上問嚇律師勒。這樣就準確

結婚後房屋拆遷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一方房產婚後拆遷安置 安置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拆遷條例產權調換的規定,取得的安置房產權,是對婚前房產的補償,或者說是前一物權的權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的轉換形式。

但是目前在對公民私有房屋拆遷時,拆遷部門會對被拆遷房給予現金形式或房產形式進行補償,但補償的房產可能會超出原房屋面積,對超出的面積如何認定的問題。應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積是對原住房的等值補償,則該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個人財產,如果超出面積要求的原房主購買,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不能全部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應視為雙方對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財產使之增值,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一方,在拆遷安置的產權證上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那麼,這個房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如果是婚前個人承租的公房,婚後獲得的拆遷安置承租人的房產和補償款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此時要區分是等值還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區分增值的具體情況,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財產使之增值,那麼對該增值部分就應該按共有處理。

綜上,婚前個人房產,婚後拆遷安置,補償安置房在等值範圍內原則上屬於個人財產。對以夫妻共有財產購買的超過原等值的部分,原則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所謂等值,應作擴大理解,可以理解為包括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的增值部分,因為該增值部分與另一方沒有關係,根據物權延伸規則,應當屬於一方個人財產。我們應當明確,等值,等的是離婚該房產的價值,包括該房產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結婚時的價值。

離婚後房產歸男方,房本是女方的名字,離婚後女方欠債!法院如何審理,會查封房產嗎!對男方又啥說法

對題主這個問題,回答如下 一 雙方只要正式進行了離婚登記,即有離婚證,從離婚登記證的登記日算起,此房產就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只要是有證據證明不涉及到男方的欠債,那麼這個房產就不會被法院執行。二 反之,女方的欠債如果是屬於離婚以前的,如果經查證,是屬於原夫妻的共同欠債,那麼,男方就有償還共同債務的責任...

離婚了女方有居住權嗎,離婚後房子歸男方,女方有居住權嗎

房屋的居住權,以擁有房屋的所有權為基礎。如果女方沒有房屋的所有權,在離婚後房屋所有人不讓其居住的,不享有居住權。這是取決於你們的協商的結果。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

拆遷房離婚怎麼分,結婚後房子拆遷,離婚怎麼分配

華律網 婚姻法規定當夫妻離婚時,夫妻財產分割是必須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的,而房產作為重要的財產組成部分,受到大家的重點關注,而房產中比較特殊的一類住房就是拆遷安置房,很多人對拆遷安置房如何分割都不是太了解,那麼拆遷安置在內的房屋分割是怎樣的呢?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權是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