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中把對方打成輕傷要負刑事責任嗎

時間 2021-09-03 01:59:00

1樓:嵩山少俠來了

正當防衛中把對方打成輕傷要負刑事責任嗎?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我國法律規定,正當防衛不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防衛過當就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1.

正當防衛,是對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正在實施侵害的行為採取不超過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損害行為。所謂正當防衛過當,是指採取的制止性行為明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損害的行為。“不超過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為的狀態為限度,不法侵害狀態已處於結束狀態,危險狀態已消除。

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衛反抗,將行劫人打翻並奪下其所持之刀,刺傷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狀態和危險已處於結束,制止行為的損害到此為止,為“不超過必要的限度”。 對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負刑事責任。

2.生命權的主體客體均為人自身,具有高度同一性。生命是人格載體。

為維持主體的法律地位,法律不允許“把生命直接作為實現任何進一步目的之途徑,即使生命權主體本身對客體並無全面的支配效力。生命權不能被拋棄,也不可被轉讓。

3.生命防衛權

現代法中,為保全生命權,自然人有權緊急避險、正當防衛,即便由此對他人的財產權、生命權以外的人身權造成侵害,也可在民法、刑法上構成免責事由;行為人甚至對危及生命權的不法侵害享有無限防衛權,在緊急情況下,可採取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防衛措施。對此,我國《刑法》第20條第3款有明文規定

4.綜上所屬,正當防衛和生命權不是同一個層面的問題,二者區別很大,但也有練習,正當防衛正是為了實現生命權而設立的,犯罪者在嚴重暴力侵犯他人生命權時,自己的生命權不受法律保護,可以人人得而誅之,這也是立法精神之所在。

2樓:

根據說的情況,應當屬於正當防衛,同時並非防衛過當。不過應當通過法律程式解決問題。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概念: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1.正當防衛,是對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正在實施侵害的行為採取不超過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損害行為。所謂正當防衛過當,是指採取的制止性行為明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損害的行為。

“不超過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為的狀態為限度,不法侵害狀態已處於結束狀態,危險狀態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衛反抗,將行劫人打翻並奪下其所持之刀,刺傷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狀態和危險已處於結束,制止行為的損害到此為止,為“不超過必要的限度”。

對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負刑事責任。

2.生命權的主體客體均為人自身,具有高度同一性。生命是人格載體。

為維持主體的法律地位,法律不允許“把生命直接作為實現任何進一步目的之途徑,即使生命權主體本身對客體並無全面的支配效力。生命權不能被拋棄,也不可被轉讓。

3.生命防衛權

現代法中,為保全生命權,自然人有權緊急避險、正當防衛,即便由此對他人的財產權、生命權以外的人身權造成侵害,也可在民法、刑法上構成免責事由;行為人甚至對危及生命權的不法侵害享有無限防衛權,在緊急情況下,可採取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防衛措施。對此,我國《刑法》第20條第3款有明文規定

4.綜上所屬,正當防衛和生命權不是同一個層面的問題,二者區別很大,但也有練習,正當防衛正是為了實現生命權而設立的,犯罪者在嚴重暴力侵犯他人生命權時,自己的生命權不受法律保護,可以人人得而誅之,這也是立法精神之所在。

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情況就是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才會有刑事責任,,,首先他們有凶器,,,又先動手,,沒事的,,,謝謝採納!!

5樓:匿名使用者

很難說,因為土地糾紛,很可能對方公檢法都是通的,所以,很可能你要吃虧的,

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用啊。如果打的太狠,就是防衛過當了

正當防衛把對方打成輕傷打官司會如何判

7樓:周冰薇六明

首先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是要由法院來認定的,不是你說的。其次,如果說確實屬於正當防衛,依刑法刑事第20條規定,不負刑事。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8樓:掌白凡鏡豫

正常的正當防衛不負任何責任,正當防衛過當就得負刑事責任

自衛時把別人打成輕傷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9樓:匿名使用者

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給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 [編輯本段]特徵  防衛過當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1)必須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這裡所說的“必要限度”是指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衛強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夠認識到其防衛強度已經超過了正當防衛所必需的強度,也就是應當以防衛行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為限度。

(2)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損害。這裡說的“重大損害”是指由於防衛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等嚴重後果。

總之,在面臨非法侵害時,如果用較緩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時,就不要用激烈的防衛手段;當侵害行為已經被制止時,就不要再繼續對侵害者進行傷害。否則,就可能超過正當防衛限度,變為防衛過當。看看你朋友是不是防衛過當,這種事最好找個律師具體諮詢一下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是在必要的限度內的自衛,那就不用負任何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先認定 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了(需要公安機關認定)。如果是,即使是打死也不用負法律責任的。但如果是防衛過當,那就要負民事賠償責任了。最後如果認定不屬於正當防衛,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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