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的時候我這樣算是正當防衛嗎,在打架中怎樣才算是正當防衛呢?

時間 2021-10-15 06:36:06

1樓:虔誠的木馬

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衛行為。它是對不法侵害者進行反擊,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侵害的行為,是刑法規定的保護行為人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法律制度。正當防衛行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實施防衛行為的目的,必須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防衛目的的正當性,是正當防衛的首要條件。如果防衛目的不具有正當性,正當防衛則不能成立,例如聚眾鬥毆中互相殺傷,由於均有侵害對方的意圖,故不存在正當防衛。

2.防衛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沒有不法侵害行為,則無須實施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所針對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對受法律保護的國家、公民一切合法權益的違法侵害的行為。

行為人必須是對不法侵害行為才能實施正當防衛,對於合法行為不能實施正當防衛。如執法人員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搜查、扣押物品,是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被拘留、逮捕的人或者第三人不能以其人身自由或者財產權益受到侵害為藉口,實施正當防衛。 3.防衛行為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

這裡所說的“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有兩層含義:一是不法侵害在客觀上確實存在的,而不是主觀想象的或者推測的;二是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的,而不是尚未開始、已經停止或者實施終了的。 4.防衛必須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者本人。

實行正當防衛,其目的是要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的行為來自侵害者,因此,要制止不法侵害只能對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損害,不能侵害無關的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屬。 5.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損害。根據刑法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正當防衛是有限度的,例如對一些並不嚴重的侵害行為,防衛人應當採取適當的、能夠制止不法侵害人的防衛行為。

這種行動的強度和後果應以是否是防衛行為所必要的為限度。如果行為人的防衛行為超過了一定的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是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因此在一般情況下,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是公民實行正當防衛必須遵守的限度,超過這一限度防衛行為就由正當變為非法。

只有在對一些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進行防衛的情況下,如對正在**、殺人、搶劫、**、綁架等犯罪行為進行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也無須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行為是出於維護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害的正當目的,是對國家和人民有益的行為。為了鼓勵群眾見義勇為,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法律明確規定,採取正當防衛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身和財產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2樓:利天法律諮詢

現在從司法實踐來說

已經沒有關於互毆的正當防衛一說了

除非遇到兩種情況:1、對方突然使用殺傷力巨大的**2、一方求饒,而另一方仍然實施致命打擊!

所以您的情況肯定不屬於正當防衛

至於正當防衛的概念,2樓已經解釋的很清楚了,不多說。

3樓:淚眼煞星

人沒那麼容易打死

這種打架鬥毆的事 沒什麼正當不正當防衛之說

都是賠錢 有錢你就打 往死裡打

4樓:匿名使用者

我有過你類似的經歷,過去是不惹事但有人欺負,後來是不怕事,在後來是自己找事,最後能沒事就沒事,呵呵 不管什麼環境下 總有那麼幾個拿著沒有受過挫折的自豪去向老實人炫耀, 我想你根本不必在乎他,小事你可以保持沉默 沉默是復仇者最高的** 如果逼到份上了 那就拿著菜刀砍電線 ,一路火花加閃電,如果涉及到你家人的安全 那麼你即使拼命也應該毫無顧及, 我並非專業人士 只是看你的標題 讓我些無奈

5樓:匿名使用者

兄弟我支援你,遇到這麼糟糕的鄰居也是種痛苦啊!~~把他從痛苦中解救出來!~~隨便告訴他,下輩子還是這樣的話,再讓他見的就不是如來啦!~~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可以正當防衛,而且在暴力犯罪中,沒有防衛過當的問題。

7樓:

你假設的前提是有矛盾的,在刺你並未將你刺傷並已停止攻擊時,你反擊,那叫報復!另外如果是你們互相搏鬥之時升級變為械鬥那也不是正當防衛。要正當防為僅當你自身處於合法狀態之時而受到他人不法侵害之時。

你走道他突然拿刀砍你你拿磚拍傻他也是正當防衛

8樓:o小巫

這個不算正當防衛的,這個算是危害社會治安的,法律明文規定了,而且似乎你是有殺死對方的想法,所以不能以正當防衛做掩護,打對方致傷,這個是違法的,法律裡節目裡有不少此類案件

9樓:精緻的狼

冤冤相報何時了,冤家宜解不宜結

10樓:謝道順

你 這樣應該是正當防衛。

既然你們都是鄰居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不應該弄得太僵局了,應該找個和事老說和說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1樓:藍色水天

以和為貴。。。你可以主動找他調節。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要礙於面子問題。。你主動過去調解,他會很客氣,很給面子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算了 到時候有理也說不清了 兄弟 最好別打了 “合"為貴嗎 多一個朋友要比多一個敵人好

13樓:匿名使用者

兄弟加油!如果你肉體受損的時候攻擊,這是正當防衛!

你說:“我不打他,他就會殺死我。”

加油 這種難纏的東西最78了

14樓:東北_活死人

他要結果你啊 。。。

15樓:孫曉臭

你們都是鄰居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不應該弄得太僵了,應該找到街道或家委會說和說和,看看到底是什麼原因,找到解決的辦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好,這樣下去可不行。遲早會出人命的,萬一打壞了一個進監獄,一個進醫院,對誰都不好。

16樓:懶得娶

應該算是正當防衛,即使致殘致死那也只能是防衛過過當

17樓:氮氮

應該是,但是你應該跟**說明,實在不行要用法律來制止你們之間的糾紛,像你們這樣總有一天會有麻煩的,我希望你可以和**說一下這個情況讓他們來解決這個問題,或者私聊。鬥下去我覺得你們這樣總有一天會出問題的,我認為你應該搬家,或者跟**說明這隻最好的辦法。

在打架中怎樣才算是正當防衛呢?

18樓:華律網

我們發現有些時候當事人之間打架,一方造成了另一方損害的,此時傷人的一方往往會以自己是正當防衛為由進行抗辯。打架還手是正當防衛嗎?打架還手一般屬於互毆,不是正當防衛。

《刑法》規定,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並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3、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4、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相互鬥毆起因是雙方以侵害對方身體的意圖進行相互攻擊的行為,在正常的互毆中是一種相互侵害。但是,根據我國刑法學理論,在相互鬥毆中,如果一方已經停止鬥毆,向另一方求饒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緊追不捨,繼續實行侵害,此時鬥毆的性質已經轉化為單方不法侵害,被侵害人可以進行正當防衛。另外,在一般性的輕微鬥毆中,一方突然使用殺傷力很強的**,另一方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此時相互鬥毆的性質也發生了轉變,後者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互毆性質的轉化行為,是互毆中構成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19樓:

打架鬥毆中,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兩人及多人打架鬥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互相鬥毆,指雙方或多方在主觀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觀上均實施了不法侵害對方的行為。是互毆各方均有對對方加害的行為,在互相鬥毆的過程中一般不存在正當防衛的行為。

但是如果一方停止或者被動停止了加害行為,而另一方轉化成加害方時,則有可能存在正當防衛行為。在司法實踐中,互毆中不法侵害轉化的情形有以下兩種:

1、一方已經停止鬥毆,向另一方求饒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緊追不捨,繼續實施侵害的;

2、在一般性的輕微鬥毆中,一方突然使用殺傷性很強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擴充套件資料

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當防衛(又稱自我防衛,簡稱自衛),是大陸法系刑法上的一種概念。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法》第二十條有如下規定:

(1)為了國家,集體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及其他合利益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損害的,屬於正當防為,不負刑事責任。

(2)防為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重大損害的,應負刑事責任,但應減輕或者免於處罰。

(3)對正在進行的**、殺人、**、綁架等嚴重危險人身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為行為,造成不法侵人**的,不屬於防為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4)《民法通則》對防衛過當也有規定如下 :正當防衛不負民事責任,但是防衛行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要負民事責任(《民法通則》多少條我忘了,意思絕對沒錯)從以上法條的規定來看:

如果甲拿出凶器(包括棍、刀)(或出於主觀故意要把乙整死整傷)來“危及”乙,乙出於“防衛”把甲打倒,使甲無法“危及(注意不是打死)這算正當防衛。

如果甲(動機如上)打乙,丙把甲**,使甲無法“危及”乙,算正當防衛。

這算正當防衛嗎?算是正當防衛嗎

這算是防衛過當,鑑於成員行為惡劣,小孩子才9歲,未成年,調查是免不了的,但法律責任是無需負的,不會被關起來。或許還可以獎勵下。要看具體情況,如果說小男孩只是知道對方的想法,但對方並還沒有具體實施此行為的話,是不屬於正當防衛的!只有傷害行為正在對小女孩進行,小男孩出手相助才是正當防衛!正當防衛的最重要...

這算正當防衛嗎,算是正當防衛嗎

renankun,您好!希望我的點滴法律知識能幫助您!根據我國 刑法 的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這是我國刑法對於正當防衛的定義。就你的描述,從正當防衛所應...

我還算正當防衛嗎,如果我還擊,屬於正當防衛嗎?

如果和別人發生衝突,或遇到 者,對方對你先動手,你就可以還手,這就叫正當防衛。如果兩人爭吵間,對方沒動手,你卻先動手,那樣就不算正當防衛。如果我還擊,屬於正當防衛嗎?40 這不屬於,這是因為你們之間的一些問題而引起的爭鬥。如果某人突然被某人搶劫,撿起石頭把罪犯打死了都屬於正當防衛,而如果你用你帶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