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為兒子貸款買的婚房產權證上是兒子名字以後的貸款也是父母還的這算是兒子個人財產嗎

時間 2021-08-30 10:21:22

1樓:橋聽楓

名義上是的 但是最終確定財產還要看書誰付的款的比例 你父母拿著繳費單個還款記錄也可以去法院收回房產

2樓:敖駿奇

你好,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正如你所說的,父母會有車貸款買的婚房產權證是兒子名字,以後貸款也是父母要還的,這算是我覺得個人財產嗎?個人覺得如果是改進我的看法和觀點來說的話,那麼你們覺得就是如果真的,如果真的如你所說這是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了,因為**證上寫的他的名字,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3樓:小派

父母為兒子貸款買的婚房,產權證上只要是兒子的名字,那麼不管以後貸款由誰償還,都應該是孩子的個人財產。

4樓:新月如鉤

按照現行規定,父母或者兒子本人在婚前購買的房產都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姻婚姻中父母指名贈予兒子本人的也屬於個人財產,你說的情況後來償還貸款的是父母,更加沒有爭議,算兒子個人財產

5樓:軟萌持槍少女

算是兒子個人財產,因為房產證是兒子名字,到任何時候都是憑證件。

6樓:

只要父母心甘情願的給你,那就是你自己的財產了。如果父母不願意,可以把借貸的憑證拿出來。證明是父母親錢還的房貸。父母就有權利把房產拿回來。

7樓:會飛班馬

要有證明是你們所還貸款,否則婚後貸款所還還有媳婦份額就屬於婚內共同債務了,也就不全是你兒子財產了。人家也有份。

8樓:

應該算是吧。因為那房產證上是你的名字。至於是誰還的貸款。銀行是不管的。房產證上是你的名字。就是說那房子所有權是你的啦?

9樓:瀟湘一夢遙

這當然是兒子的個人財產了,因為寫的是兒子的名字,這就屬於婚前財產,婚前父母為孩子買的房子,買的房子,婚前財產即使是將來兒媳婦兒跟著一起,還貸款,有一天媳小兩口離婚後,兒媳婦也是分不到房子的,只會,幫著還貸款的一部分錢可以還給他,現在的父母都擔心這個問題,都怕自己給兒子買的東西,被兒媳婦霸佔了去,但實際上兒媳婦嫁到了這個家,如果這麼想,也挺傷人的

父母貸款給我買了婚房我在還貸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現在貸款未還清,我要結婚了,怎樣才能加上我的名字?

10樓:

根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三,父母購房贈與夫妻一方的,視同其個人財產,不過最好你跟你父母籤乙份贈與協議,指明贈與你個人,這個是加強了證據。從這一點來說,基本上避免了房產跟結婚時間的任何問題。

當然你也可以從第二點,取得結婚證是我國法律承認的結婚證明,婚前購房,所以本來也是你個人財產,況且登記的是你個人名下,我國房產權屬採取登記確權,因此該房產是你個人財產,無需在離婚是分割。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後貸款由男方父母還款,這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房子不是婚後共同財產,而是婚前男方財產,因為這是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的,而且婚後貸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與女方毫無關係,所以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12樓:

這房子在婚前和婚後都是男方父母在付款,這房子屬於他父母的財產,他父母把這房子給他兒子就屬於他兒子的,你和他都沒有在婚後出錢,這房子不屬於你和他的共同財產,也就是如果你們離婚,這房子屬於男方的。

13樓:呈建

不屬於,人家可以提供還款憑證,這就是為了防止離婚財產分割的!除非婚前公證,房子給女方一半,否則被掃地出門什麼也得不到

14樓:

不屬於。加上你名字就是了。

房子是父母出資給兒子買的婚房,房產證寫的是小夫妻的名字,將來房產怎麼分割,

15樓:123人人家

只要能有父母出資的證據,那說明這就是婚前財產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應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並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為等份共有。

17樓:

不管誰出錢,只要房產證上是夫妻倆名字就是共同財產,原則上一人一半。

按新的婚姻法解釋,一方父母出資給自己子女買房只登記子女一方名字的,視為只對一方子女贈與的個人財產。

父母給我買婚房,房產證寫我爸名字,女友要加她名字,怎麼辦?

18樓:小虎有話說

社會這是怎麼了?我和老婆結婚的時候我告訴她我只是一山東農村娃,沒房子給她,給她乙個美好的家,我老婆一句話:只要有你就好,有你的地方就是家;我岳母也說:

沒事,只要你倆過的幸福就好。沒有父母不希望自己孩子好的,我相信我岳母也是的,只是她女兒選擇了我。

我真心被她們家庭對我的理解和接受而感動,我一直默默努力,就是想給老婆乙個好的家,今年我在疫情期間為我老婆在北京買了一套她看中的洋房,看到她的喜悅這一刻我感覺所有都是那麼的值得,我岳母知道後還給我說要每個月幫我還一部分貸款,我給我岳母說:您和女兒一直沒有嫌棄過我,現在我有能力了,怎麼還能讓您在替我還貸款呢,我們應該孝敬您才對。我個人感覺:

組建乙個家庭不是相互索取,而是應該相互理解和給予,這樣家庭才能和睦,萬事才能大吉!

這要看人。有心計的兒媳會這樣要求!我家就是這種情況,我給了兒子一套房子當婚房,且打算過戶給兒子。

並主動說可以加兒媳的名字。結果兒媳一口拒絕了。理由是,如果這樣,兒媳就是有房戶,若以後自己想買房就受限制。

總之,凡是主動提出要加名字的都不能要,這些心機女嘴巴說安全感,實際就是在算計。

反過來想,如果男方出軌離婚,沒什麼損失,女方打包滾蛋,說到底就是自己要有自己房子,可以和男方一起出資買房,住著踏實,可是乙個沒有房產的男人,借住在父母的房子裡,被動的只有女方,沒有必要讓自己被動,不贊同你一說房子就說女人圖房產,太不客觀,對於這樣的男人,還是分手比較好,沒必要和這樣的人生兒育女!

主要是現在房子大貴,基本上父母傾盡生的積蓄才能買套房,還有現在離婚率太高,你父母對你的女友也不是十分了解,不敢同意加你女友的名字。父母老了,如你的婚姻有變故,老人再沒能力幫你買房了。你要理解父母。

你女友要加名可以理解,她這樣要求也是為了萬一婚姻有變還可分一半房產,給自己乙份保障。但是這是你父母出全資,不是你出全資,你要給她做工作。你們要感恩,自己乙份錢不出,結婚就有房住,現在多少年輕人為買房省吃儉用。

獨利自強,不依靠父母,愛了就不能放棄,活出了真是的自己,好樣的。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人是受社會各種不同環境的影響,使老兩口產生了錯誤的做法,現在看來,隨者年齡的增長,他們已經意識到了當初做法的不對,所以想看孩子,人都有犯錯誤的時候,請你們諒解老人吧。我想我說的話你們不一定能理解,等你們老了,到了爸爸媽媽的年齡,就會體會到爸爸媽媽的心情,他們的身邊至親至愛的人只有你們,請三思。我覺得不應該加,人家男方父母辛苦一輩子買的房子憑什麼加女方名字?

這年頭誰能拍胸脯打包票能過一輩子?不加就嫌男方沒本事,沒本事的男人你還跟他幹啥呢?奔感情嗎?

那你提什麼加名字?做人太雙標了吧,最後一句,有本事自己買,大家都是9年義務教育出來的,起點都是一樣的。

先不說加不加你女朋友名字,給你買的婚房幹嘛寫你爸名字我就很納悶,就衝這點,你跟你女朋友結婚了也過不好。這是婚前財產,寫你的名字,離婚後你媳婦也分不走的,可是做父母的卻連兒子名字都不寫,擺明了的防著兒媳婦分房子,你們以後的婚姻路很難走。因為我婆婆就這樣做的,說是給她兒子的婚房卻寫著我婆婆的名字。

我當時沒有說什麼,他們家的心思顯而易見,直到現在我老公自己都後悔為什麼沒讓他媽寫他的名字,因為他還有個姐姐,姐姐天天回來找事哭窮要房要錢,跟我婆婆說老了指望不上我們,各種巴拉巴拉。

而我婆婆已經給了我大姑姐兩套房子一輛車還有錢,我老公這邊什麼也沒有,我們唯一住的婚房也是婆婆名下的。終究閨女和娘親,以後我們現在住的這個所謂的婚房會不會因為大姑姐閒言碎語就把我們轟出去也說不定。?所以我作為乙個女的,我奉勸在做男性,第一,剛結婚有防備心理很正常,也沒理由寫女方名字,但是不要傻傻的把房子寫父母的名字或者自己兄弟姐妹的名字,最後坑你的可能不是你的枕邊人,而是和你著血親的人。

離婚率這麼高,房價又這麼高,不是誰防著誰,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還沒結婚就想著對方婚前財產主要還是人家父母省吃儉用甚至養老錢拿出來買房的財產,這樣婚姻肯定不會長久。有些人加了名字更加覺得這個家庭非他不可,各種各樣花式造,全家還必須哄著他,否則鬧離婚,反正家產帶他分一半。

最理性的婚姻,父母提供住房了應該感激父母結婚後小兩口不要租房了。小兩口共同好好努力,其實這個過程是美好的,更利於婚姻幸福。

現在還有一種套路:可以不加,那就是先結婚,婚後女方盡一切辦法,讓把婚前買的房子賣了,再買套大點的照顧老人,什麼學期房等等,其目的就是把婚前買的房變成婚後買的房!

女友沒有出錢,卻要求加名,這種女人就不能娶。難道女人沒有付出就可以收穫是天經地義嗎?無論什麼事,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沒有只享有權利,不履行義務的人,也沒有只履行義務,不享有權利的事。

越是窮人家的女孩略有點姿色就越算計鬧騰,我身邊養女兒的朋友很多,都是送女兒一套房,另外男孩家給彩禮再翻倍給女兒帶回去作為新生活啟動資金!其中一位找的女婿家境貧寒,出房出車包辦婚禮→對男方父母尊重→讓男方父母一起迎賓→找情商高的朋友陪男方父母聊天→連男方父母這邊還請了化妝師→男孩非常努力工作出色!

兩人感情好相依相伴一輩子互相擁有一切,真是沒了感情分道揚鑣再多物質也是枉然!我家女兒剛結婚,房子也是親家之前買的,由於啥原因那個小區一直沒辦房產證,最近要**了,女兒告訴我她想問問女婿房產證會寫她的名字嗎?被我訓斥了幾句,嫌她多此一舉,有失體面。

不曾想女婿主動對女兒說這時候**正好他倆名字都能寫上,而且親家也提出寫上兩人的名字。兩人雖自由戀愛感情深摯,但結婚時間不長,能被婆家認可,我也感到欣慰。如果人家有顧慮不主動提出寫女孩名字咱也得理解接受。

只求孩子們白頭到老,相互擁有!

父母全款買房,憑什麼寫兒子名字,結婚沒房給你住可以,自己有錢了買房搬走,夫妻共同創造財富,寫天妻雙方名字,你是嫁給男孩,又不嫁他父母,還沒嫁進來,就惦記人家的財產,現在不管有名字和沒名字,購房時只看款誰付的,離婚時要除掉首付款和增值部分,夫妻雙方供樓,只分供樓的份額,沒供完的都不分。

19樓:有料娛圈

父母給我買婚房,房產證寫我爸名字,女友要加她名字,怎麼辦?

當時買房子的時候,我們一家人在一起,並沒有在意寫誰的名字,工作人員很自然的問了我的名字,然後是我的父親要求,把房產證上也加上了我妻子的名字。

所以父母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這都是不太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一家人和睦相處,生活幸福快樂。

父母給你們買的婚房,按說房產證上是應該寫你們夫妻二人的名字,你之所以還有這樣的問題,不免讓人覺得你認為你的妻子是乙個外人。而你的妻子也在這件事上產生了芥蒂,所以她想要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第一,她要極力爭取屬於自己的利益;第二,她也是想要驗證一下你對她到底是不是真心的。

婚前買房,是橫在男女青年在婚前的一道難以逾越的橫溝,有的人能跨過去,然而有的人卻在跨溝的時候被擋在了溝外。不要以為這只是個笑話,很多人就是因為在婚前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鬧得非常不快,最終導致這個婚都結不成了。

如果房產證上不寫你的名字,而是寫你父母的名字,等你父母年紀大了的時候,其實這套房遲早還是你們的,到那個時候再寫你們的名字,這和剛買房就寫你們的名字,又有什麼區別呢?

如果剛買房的時候,在房產證上就寫了你們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子在以後也就省下了一筆過戶費用。如果這套房子只寫了你父母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子過戶的時候是要產生一定的費用,拿這筆錢來給自己買一點禮物不好嗎?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重要,因為房子終歸還是你們家的。你結婚之後死心塌地跟妻子生活,小兩口好好過日子,這房子遲早是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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