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總承包方與施工總承包管理方,請問施工總承包方和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區別在什麼地方

時間 2021-08-30 09:47:58

1樓:匿名使用者

真正意義的“施工總承包”一般是出現在bot專案裡,是承接了該專案的開發、建設、部分有限經營權的某一經營實體,它絕不是“施工方”也不是“業主”,主要任務是負責資金籌措、參與專案設計以及“組織施工”,它需要具備的是“(公路、水電。。。)工程總承包資質(一、二。。)級”而不是“建築企業施工資質”,專案的施工標段、監理標段等,總承包中包方可以進行再發包。

你提的兩個名詞以前也還沒好好深入的辨析,但上面應該已經回答了你“那如果總承包方是監理單位,“一般情況施工總承包管理方不承擔施工任務,如果施工總承包管理方通過投標,獲得一部分施工任務,則也可以參與施工”不是就矛盾了啊!”的疑問,拋磚引玉,希望對你有點幫助吧

2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是指那一方(施工總承包方還是建設單位)

這個管理公司向你負責,他們可以把專案分包給別的施工單位,這個施工單位向管理單位...施工總承包方就是指的施工總包單位(施工中標單位),指的是施工方的專案管理. 2.

請問施工總承包方和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區別在什麼地方

3樓:我是一個麻瓜啊

施工總承包方、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區別:定義概念的區別

1、施工總承包方,是由業主選擇的一個總承包施工單位,就是整個工程的具體施工單位,他是從土建到安裝等一系列的施工行為的實施單位。

2、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是有業主僱請的代替業主的一個施工管理的單位,他只是實施整個工程的施工管理行為,不具體從事工程實施,也是協調施工單位以及監理單位等其他單位的管理方,是代表業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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