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申請的公租房婚後女方有房還能繼續租住嗎

時間 2021-08-11 17:44:50

1樓:夏憂夏涼

那如果是婚前申請的婚前男方買的房子,並且沒有加女方的名字呢??而房子男方父母也有出呢???

申請到了公租房,結婚後老婆名下有房,公租房還能住嘛?

2樓:李二苟不苟

公租房承租群體的限制條件之一為: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因此很多人就有疑問租住公租房之後是不是就不能買房了?如果買了房是不是必須要騰退現在租住的公租房呢?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公租房的承租條件是什麼?

公租房申請條件之一是「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也就是說申請公租房的家庭是可以購房的,在購房後住房面積仍然低於規定標準的,可以續租公租房。

舉個例子來說明:

小林屬京籍已婚家庭,有乙個未成年孩子,由於新就業工資收入較低且沒有房屋居住,夫妻二人申請了公共租賃住房居住,在申請居住之後,家庭年收入沒有變化,購入了一套房屋,則小林宜一家還能申請續租公租房嗎?

若小林購買的房屋在45平公尺(含)以下,則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公尺(含)以內,可以繼續承租公租房;

若小林購買的房屋在45平公尺以上,則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積超過15平公尺,不符合繼續承租公租房的條件。

政策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備案家庭在輪候或承租期間,家庭成員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後,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應當取消其保障房資格;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應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會定期對公共租賃住房備案家庭進行資格複核,對複核中發現有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住房和資產等狀況以及偽造相關證明行為的申請人,要記入不良信用檔案,供相關部門查詢,五年內不允許該家庭申請保障房。因此,申請人不要謊報家庭收入及住房情況哦,一經發現不僅要騰退公租房還要承擔相關後果。

廉租房,公租房住一輩子基本是比較難,除了一些一線城市會住一輩子,二三四線的基本都會換。

首先,不管廉租房還是公租房,都是屬於保障房的一種。在戶型和小區方面,基本都不會做的很好。

所以只要有一點能力的都會選擇努力賺錢,然後重新買一套。畢竟二三四線的房價,只要努力下,還是可以還個首付的。

其次,這種保障房,都是一年一簽。每年都會重新審核。所以,只要審核不通過的話,就沒辦法繼續居住。

我身邊就有一些朋友,申請了這種保障房。他告訴我,如果是住夫妻兩人的話還可以。如果是住家庭的話,真的太擁擠了。

因為這些面積都是50平方,去除公攤後基本都是一房一廳。加上戶型不行,住起來比較壓抑。

還有,住這種廉租房的話,沒有帶學位是比較麻煩。有小孩後,要讀書都不知道去**讀,而且廉租房地點都是建在偏僻的地方,交通特別不方便。

因此,這些租賃保障房,頂一陣子就可以,住一輩子不現實。

3樓:在車上開車

老婆的又不是你的 可以住

女方婚前障礙男方同意撫養,婚後男方反悔離婚,女方能否得到補償,案例

成擾龍秋 女方在婚前已說明自己身體上的問題,那麼男方在婚前已知道並且同意照顧撫養,那麼婚後男方又反悔是不厚道的,既然是這種情況,作為男方是應該對女方在經濟上有所補償的。 海肆琪 放婚前障礙。然後他還反悔。你方能得的到補償。應該得到一部分補償。結婚是男女雙方的事情。不說有障礙就是沒有障礙。補償是應該得...

男方婚前財產,婚後10年男方有外遇房子女方可以要求平分嗎

只要是屬於你們結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就有權要求分割。相關法律依據是 我國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

婚前男方房子離婚後女方能分得嗎,結婚前買的房子結婚,離婚後女方可以分財產嗎?

易書科技 不能,就房子的所有權而言,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女方無權要求分割。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