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財產,婚後10年男方有外遇房子女方可以要求平分嗎

時間 2021-10-21 11:44:11

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屬於你們結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就有權要求分割。相關法律依據是:

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因為是婚外遇 所以女方可以要求經濟賠償。

2樓:女施主你就從了老衲

不可以 婚前財產永遠不參與離婚分割 不管結婚多少年 都是婚前財產 除非男方自願給女方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男方婚前財產屬於男方所有

4樓:儆櫟

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是不能分割,針對上述情況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但女方可以要求經濟賠償

關於男方出軌,女方要求離婚的財產分配

6樓:易書科技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可以按照雙方意願進行分割,若是無法協議分割,則法院會依照照顧孩子、女方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它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此,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出軌的一方如果有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8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情況最好辦 因為就沒財產 不存在分配問題 才結婚半年 不要補償了 買教訓了

9樓:

你在損失青春他就沒有損失嗎?你們把婚姻當兒戲嗎?都戀愛了七年了已經結婚了怎麼還能性格不合?

你說他外遇,必須拿出確鑿的證據才行的,就算是你有了證據也只能作為分割你們夫妻共有財產時的優勢,可是你們的夫妻共有財產有嗎?房子是人家買的,新婚姻法就是本著誰的就是誰的,分不出是誰的才會按夫妻共有財產分割的,至於你說的賠償問題法律根本就不支援,畢竟婚姻自由,老公是你選的,戀愛是你談的,什麼都是你自願的不是嗎?

10樓:

所有的財產是婚後夫妻倆打工十年所有的,如車、房,因男方多次出軌,我們兩離婚是我提出的,但財產怎麼分?

11樓:

這個是沒有的,除非是男方先提出離婚的,這樣的話你可以讓他補償你的。因為房子也不是你們一起買和供的。你也沒有收入**,到法院的話也沒有什麼錢的。

我覺得你老公出軌的話可能有某種原因,你可以查詢一下自已的原因。有一句話不是說溝通無限嗎,只要你溝通好了,沒有什麼事情是解決不了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離婚的話,婚前財產本來是誰的,就是誰的,本案的夫妻房產歸男方母親所有,不是男方和女方勞動所得,只能算男方的「嫁妝」,婚後感情破裂,男方無出軌,打罵女方的情況,建議協議離婚,各自打包走人

13樓:水月風情

家庭根本沒有財產

那麼就沒有什麼可以分割的了

你說的補償沒有依據

14樓:水晶湖殺手

這個情況根據相關規定

很直接的說

是根本不可能拿到什麼賠償!

你現在離婚,只能分你們婚後名下的共同財產!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如果不存在較大矛盾,

冷靜下來,

找出問題的根本原因,

自我檢查,溝通解決,

既然成為夫妻也是有感情的

你們之間有什麼誤會,

想辦法解除就好

凡事互相站在對方立場考慮問題

能不理就最好別理!

15樓:nancy與理想國

你好,首先房子,屬於男方和其母親的財產,無權分割。其次,一般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以要求對方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財產,但是根據你所說,沒有共同財產,所以就沒什麼可以分割的。再次,法律沒有規定一方有過錯,需要補償,所以,要求補償也比較難。

最後,法律沒有規定青春損失費,所以要求青春損失費沒有依據。

但是,上述都是以起訴離婚為前提的。如果協議離婚,男方自願給你分割什麼或者補償什麼都是可以的,只需要你們協商一致就可以。

16樓:匿名使用者

有資格的,依照婚姻法的規定,可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17樓:

按照你說的情況,房子你是要不到一點的,補償沒有法律依據的。

在法律上你唯一有的利益是,如果你們離婚了,但你無處可住,你就可以住在之前的地方而已。

我想你現在應該是太激動了,才想到離婚的。

七年戀愛,半年婚姻,現在才說性格不合?

我覺得是你們應該先冷靜地反思下

然後好好溝通一下,找出你們的問題癥結所在。

想要乙個溫馨的家,需要共同的努力,

而不是單方的給予。

但願你們幸福!

18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婚前財產,你得不到,婚後財產你有權分到一半。他提出離婚,你可以不同意,法院駁回,半年後才允許再上訴,一般情況下,再次提出離婚,法院就能判離婚。你可以提出要求賠償,法院會依據女性屬於弱勢群體,又無固定住所無工作,令男方賠償女方金錢,但錢數沒有規定。

在向法院提起訴訟前,和男方說給你多少錢,你同意離婚,這個錢你可以要十萬二十萬都行,只是最後法院可能會酌情判給你多少。由於男的出軌有過錯,這筆錢會多判給你一些。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式及分割原則 一、協議分割: 對協議反悔的,另一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認為協議存在欺詐或脅迫情形的,可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訴訟。 二、判決分割 1、原則上均等分割 2、雙方條件同等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如住房等;或者給撫養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3、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4、補償機制:離婚有過錯方對無過錯方補償;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應由另方補償;房產屬於一方個人所有而另方離婚後無房居住的並且經濟困難的,可由有房產權一方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5、過錯性離婚賠償 《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子女撫養權,判給誰關鍵看孩子歸哪一方撫養給有利於子女成長。二個子女的話,原則上男女雙方各撫養乙個。

20樓:金典旋律

婚姻法對於出軌的認定是作為雙方感情破裂的依據,是可以判決離婚的,但以此是不能主張多分財產的,與他人長期同居或重婚是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北京尹相龍律師團隊為您解答。

老公出軌在先,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離婚後我可以拿到孩子的撫養權和房子的所有權嗎?

21樓:牙小孬

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是不予分割的 房子是你老公的 你分不走 你的車子你老公也拿不走 至於孩子的撫養權 法院會根據你們兩人的情況 會把孩子判給有利於其成長的一方...僅僅是出軌 並不違法 屬於道德問題 所以你要求賠償 是基本上得不到支援的 除非達到了重婚或者長期非法同居 才是違法的 你才有可能獲得精神賠償!!!

22樓:銀川趙剛律師

如按你所說,孩子撫養權應歸女方,房子事情如果協商離婚,可分給女方;有第三者,可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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