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保險 再保險 共同保險是什麼意思

時間 2021-08-11 17:12:07

1樓:薄荷保測評

(1)什麼是原保險?

原保險又稱第一次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所致的損失直接承擔原始賠償責任的保險。

簡單來說原保險是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之間直接簽訂保險合同而建立保險關係的一種保險。在原保險關係中,保險需求者將其風險轉嫁給保險人,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直接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

(2)什麼是再保險

再保險亦稱“分保”。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再保險的基礎是原保險,再保險的產生,正是基於原保險人經營中分散風險的需要。

(3)什麼是共同保險

共同保險簡稱“共保”。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聯合承保同一筆保險業務或共同分擔同一筆損失的保險行為。共同保險總金額不超過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

若被保險人投保保險金額低於實際價值,其不足額部分應視作被保險人自保。共同保險的保險費率、保險期限、保險責任等都是由各保險人與投保人共同商定。若保險標的發生損失,各保險人按各自承保的比例分攤損失。

案例:瑞幸咖啡事件想必都有耳聞,董責險比較受人關注,瑞幸咖啡“董責險保單組成底層共保體”由8家保險公司共同承保。這就是共同保險。

2樓:匿名使用者

我自己對保險法的通俗理解,謹供參考!

原保險——就是一個被保險物件做的第一次的保險業務。

再保險——通常是指保險公司為了自己保險業務的風險轉移,向再保險公司投保某種業務的做法。

共同保險——就是一個被保險物件,在多家保險公司投保,這種情況多用於財險,保險法規定,按投保比例多家保險公司分別分擔賠付,一般不會超過財產總價值。

3樓:

通俗的打個比方吧,我是a公司,還有其他保險公司s,h,k,..。小王首先在我公司投保,這是原保險。 但是小王投保的額度比較大,我公司經分析承擔的風險也比較大,所以我公司再向s公司投保,這樣來減少我公司承擔的風險。

小王作為客戶,他有權利為自己的權利保障爭取最高的利益,所以他可以在幾家公司進行投保。。。

原保險與再保險是什麼意思?

4樓:520服飾街

原保險指的是被保險標的選擇的是直接向一保險公司投保保障的保險合同。

原保險的合同主體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投保人,再保險的合同主體均是保險人。

原保險的標的是與投保人有保險利益的標的,而再保險是於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

一般這種情況,財險居多,比如a國對(發射)一顆衛星進行投保,涉及資金的龐大,所以全部責任由b保險公司直接承保下來。

再保險指的是保險人為了分擔保險責任,經監管部門的同意,把其相應的保險責任分擔出去的保險合同。比如如上所述,再由c保險公司與b保險公司進行協商,讓c保險公司分出一部分業務即所謂的再保險合同。

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承擔相應責任。區別就在於再保險與原保險的保險標的沒有直接責任,而是通過原保險公司間接發生關係。

共同保險與再保險的關係

5樓:匿名使用者

就分擔風險而言,共同保險是風險的第一次分擔,而再保險是風險的第二次分擔。就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關係而言,在共同保險中,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建立的保險關係是橫向的,但投保人與每個保險人之間有直接的法律關係;而在再保險中,投保人與再保險人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再保險人僅與原保險人之間有直接的法律關係,因此,投保人無權向再保險人提出索賠請求,而再保險人同樣也無權請求投保人繳付保險費。

從近年發展的情形看,共同保險與再保險雖然存在一些差異,但兩者並非背道而馳,而是漸趨接近,彼此之間相輔相成。在現代社會中,各種保險標的危險累計增大,保險金額大量增加,因此,在保險市場中,共同保險與再保險結合採用,已經司空見慣,這可以達到危險迅速徹底分散的效果。共同保險在具體的做法上逐漸趨向於再保險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對並列式的共同保險實行首席共保人制度:首席共保人制度就是在若干個共同保險人中推舉一個保險人作為首席共保人,由首席共保人全權處理每個共同保險實務,首席共保人制度的設立,實際上採納了再保險合同的首席再保險人制度,是共同保險的再保險化的具體表現。

連帶式的共同保險方式:連帶式的共同保險方式,就是承保同一危險的各個共保人承擔連帶責任。所有的共同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保險賠償承擔連帶的責任,每個共同保險人均有義務賠償被保險人的全部損失,但共同保險人在向被保險人履行全部賠償義務之後,應向其他共同保險人要求承擔其分攤的份額。

這種形式的共同保險,在具體做法上完全再保險化。

在共同保險再保險化的同時,再保險也採納了共同保險的某些做法,出現了再保險的共同保險化的趨勢。如再保險與直接保險之間在經濟上已經形成了共同保險關係,近年來,倫敦保險市場的做法,表現了再保險與共同保險共存的趨勢:在再保險合同內,明確規定再保險人要與原保險人為共同保險人,通過這種方式,再保險人直接參與直接保險業務。

顯而易見,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對同一危險承擔共同責任的做法,是再保險的共同保險化的具體表現。

6樓:

再保險是保險人做投保人,將保險標的再次投保,這是為了將自己的風險分攤。理賠關係是順序的。 共同保險是與其他保險人共同承保同一保險標的。理賠關係是並列的。

7樓:ld夏之紀年

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擔的部分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共同保險簡稱“共保”,指投保人和兩個以上的保險人之間,就同一可保利益,同一風險締結保險合同的一種風險。

保險損失發生時,各保險人按各自承擔的保險金額比例分攤損失,共同保險是對可保風險的橫向轉移,但仍是第一次轉移。

其次,就其分擔風險而言,共同保險是風險的第一次承擔,再保險是風險的第二次承擔,就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關係而言,在共同保險中,投保人與保險人建立的風險關係是橫向的,但投保人與每個保險人之間有直接的法律關係;而在在保險中,投保人與再保險人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再保險人僅與原保險人之間有直接的法律關係,因此,投保人無權向再保險人提出索賠要求,而再保險人同樣無權請求投保人繳付保險費。

8樓:匿名使用者

共同保險,又簡稱"共保",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共同承保同一標的的同一危險、同一保險事故,而且保險 金額不超過保險標的的價值。共同保險屬於原保險,是客戶與保險公司形成的保險合同關係。

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9樓:匿名使用者

共同保險是兩個保險人共同承擔,再保險是 a保險人分給下面b保險人、c保險人

再保險.共同保險,複合保險.重複保險的區別是什麼?

10樓:蘇幾

一,重複保險bai

重複保險是指投保人以

du同一保險zhi標dao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專風險事故分別與數個保險人訂

屬立保險合同,且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一種保險。

二,再保險

簡稱分保,是指保險人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部分或全部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一種保險。原保險是再保險的基礎和前提;再保險是原保險的支柱和後盾。

三,區別

重複保險是指基於同樣的原因,多次投保。而再保險,是由於保險公司認為自己承擔的風險過大,於是向再保險公司進行投保,把風險轉嫁給再保險公司。

11樓:我愛保險網

再保險也叫

抄分保,是指保襲險人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以承保形式,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人共同保險又稱"共保",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共同承保同一筆保險業務複合保險是指投保人以可保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分別向數個保險人投保同一險種,但保險金額總和不超過重複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二個以上的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x0d重複保險一般僅限於財產保險保險價值的一種保險.

12樓:匿名使用者

再保bai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

du將其所承保的風

zhi險和責任的一部dao份,迴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答一種保險。轉讓業務的是原保險人,接受分保業務的是再保險人。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縱向轉嫁。

即第二次風險轉嫁。共同保險:是指投保人與兩個以上保險人之間,就同一保險利益,同一風險共同締結保險合同的一種保險。

在實務中,數個保險人可能以某一保險人的名義簽發一張保險單,然後每一保險人對保險事故損失按比例分擔責任。共同保險是直接保險的一種,因此,共同保險人在聯合承擔保險責任以後,根據需要也可以再保險,與再保險人建立起再保險關係。雖然共同保險和再保險都有分散風險的功效,都是保險人限制自身保險責任的一種措施,但兩者有本質的區別。

1、反映的保險關係不同。2、對鳳險的分攤方式不同。重複保險:

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數個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且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一種保險。

13樓:我了個去121啊

我在中國人壽買了一份保險,中國人壽說他承擔不起和平安分擔了一起保這叫再保險專;你們單位一群人向屬中國人壽購買集體保險這叫共同保險;你在中國人壽、平安等幾家保險公司給自己的車投保,保額合計不超過你車的實際價值這叫複合保險,超過實際價值較重複保險。

再保險是什麼意思,原保險與再保險是什麼意思?

釁行令家美 再保險,是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之後,保險公司 即保險人 向再保險公司風險轉嫁投保,是發生在保險公司和保險公司之間的。發生再保險關係主要是財產保險,原保險公司覺得自己單一承保風險很大,一旦發生風險,自身承受的損失超過範圍。再保險 reinsurance 是指保險人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部分轉...

共同保險與再保險的關係,再保險 共同保險,復合保險 重複保險的區別是什麼

就分擔風險而言,共同保險是風險的第一次分擔,而再保險是風險的第二次分擔。就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關係而言,在共同保險中,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建立的保險關係是橫向的,但投保人與每個保險人之間有直接的法律關係 而在再保險中,投保人與再保險人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再保險人僅與原保險人之間有直接的法律關係,因...

原保險與再保險有什麼區別,論述再保險和原保險的聯絡和區別

區別 1 合同當事人不同。原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險人 再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是保險人,即分出人與分入人,與原投保人無關。2 保險標的不同。原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財產或人身,或者具體為 被保險人的財產及有關利益或者人的壽命和身體 而再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是原保險人分出的責任,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