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男的做上門女婿,男方父母不同意,分手月後男的找女的復合,下跪求著女的去做上門女婿,只因為

時間 2021-08-11 16:58:46

1樓:廣邑子

只能說明這個男的對女方愛的很深鍋。舍不了,放棄不了,所以他想了之後還是不顧一切的去追求。他心中的最愛

2樓:當愛已成往事浪

說明女方父母不喜歡前男友,故意讓男方做上門女婿,男方太愛女方了,都下跪做上門女婿,如果女方真愛男方,就應該答應和他在一起

3樓:生活導師上官姐姐

這樣的話,那就要好好的開導一下你這個朋友哦,不要讓她再鑽牛角尖了,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4樓:

與男方分手,三個月後你下跪求你方做上門女婿。我覺得你失去了人格尊嚴。自己一點兒都沒有面子,如果女方要這會答應了你,對女方死心塌地也可以。但是你放如果要不被拒絕的話我建議你結束這種關係

5樓:人間情感老師

我覺得她應該接受現實,因為以前給過他機會,但是他沒有接受,現在想復合過去的已經不再回來了

6樓:好好生活

5年了還沒有走出來,估計一般的開導應該作用不大。可以勸說他找乙個合適的物件,盡量不再想這個事,讓他忙起來。

7樓:在珍珠湖摸牌的栗子

女方提出話上門女婿,男方父母不同易,那就做不成親家

8樓:惠楚潔

女方父母估計看出來這個男的以後不會對女方好,故意刁難讓男方知難而退。這男的也不是真心對女方放不下,只是心裡有落差,心有不甘,才會這樣吧。告訴這個男的,對別人要付出真心,才能得到真心,過去的沒必要執著,以後真誠待人。

9樓:輕候水悅

我覺得感情的事情不能勉強,最好是順其自然,能夠照顧到兩方面的情感。

10樓:知識小貨郎

其實愛情沒這麼複雜,但婚姻就複雜的多了,在愛情上你朋友可能真愛對方 ,可是在婚姻選擇上他受不了。就以此斷了這層關係,女方找到所謂更好的男朋友說明女方不是深受你朋友的,愛情哪是求來的,別人本來就不是真正的愛你,早放手早好。早晚會出問題。

放下吧,去尋找真正愛你的人。

11樓:東木土二

這是馬後炮啊,當初幹什麼來,當初自動分手。然後又去求人家跪地,求這種方式任何人都做不來,既然女方已經有好的了,你還是另做選擇吧。

12樓:偶凝海

感覺5年的感情的確是很難放下,如果真的放不下的話,還是去找他吧。

13樓:牢寄雲

不同意就算了,不要去強求,男生會找到好的另_半的不要著急。

14樓:為了興趣

最好是不提這件事,然後多帶他出去玩,讓它慢慢忘記這件事,然後給他找乙個女朋友。或者你直接找他之前的女朋友,讓她配合你,告訴你朋友和他分手不只因為這個,還有其他原因。他心裡應該會好受點

15樓:心田情感

女方要男方做上門女婿,要麼是看不上男方家庭或者家的地理位置,也有為難男方的意思。要不然女方遇到另外乙個男的,女方父母怎麼會同意女兒出嫁呢?

建議你的朋友放下這段感情,一開始自己沒有主見爭取屬於自己的幸福,現在木已成舟,互不打擾吧。

你說5年,也不知是你朋友5年了還沒放下,還是他跟女友在一起5年了,放不下。如果是前者更應該放手,如果是後者,現在即使他跟女方結婚也會不幸福,因為雙方父母都有嫌隙,還有一些無力改變的因素,說明有緣無分。強扭的瓜不甜,女方能接受其他男人,說明這段感情就該結束了。

16樓:1遇見

男的太執著了,你勸他女的都有自己的家庭了就放下唄別再想了,找別的也能好好過日子。

17樓:吾夢雲

命裡有時總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只是緣分未到吧。望採納。

18樓:無謂的角色

你問他放不下的是感情還是**,這樣明了後他自然就放下了。當今社會那都不是事,跌倒了爬起來人在一切都能爭取新的來。生活中有無數個更懂他的人,失去的只是錯過的美麗還有更美的屬於他。

走出那段你沒有完成的使命她女朋友要的只是個替代沒有感情的女人沒必要在去留戀,邁開步伐尋找你目前的天空你會發覺會更美的多。這個世界誰都不能主宰誰只有自己主宰自己。

19樓:搞神馬兔斯基

你可以從戀愛的美好度和人生現實的方向開導他

20樓:再轉貼不匿名

過去的就是過去了,心早就不是當初那個了。

21樓:諸葛斤倆

還下跪,更讓人討厭。

女方一定要讓男的當上門女婿而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22樓:匿名使用者

應由男女雙方協商,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23樓:夜與晝

多商量商量啊,看看為什麼一定要去,一般來講還是到男方家比較符合常理,不過如果雙方家長同意,上門也可以的

24樓:

如果愛,就互相遷就一下;如果失去這個人也無所謂,那就分開吧!勉強沒幸福~

2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女孩也太守舊了吧 現在不管你是不是上門女婿 你們都得無條件養活雙方父母 那還為啥非得讓男的嫁啊 那樣你老公會感到自卑的

跟女朋友談戀愛三年了,現在想結婚,但是女方家要求要當上門女婿,我家人又不願意我當上門女婿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女友是獨生子女的話,那麼你和女友結婚,當不當上門女婿都是女友家的「半個兒子」。如果你恰好也是獨生子女,那麼你和女友結婚,當不當上門女婿,又能怎樣呢?都是要贍養雙方父母的。

其實這件事情很好解決的,那就是你和女友單獨買房單獨過,有時間的話多去雙方父母家看望,或者接雙方父母輪流到你小家相聚。岳父岳母給你的資源該要就要,不要考慮所謂的「男子漢」臉面,因為岳父岳母給你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愛」他們的女兒,希望他們的女兒嫁給你以後的生活能「幸福快樂」!所以,即使當上門女婿也沒什麼,你很愛你的女友,希望給她幸福的生活,而女友的父母也是很愛他們的女兒,也是希望女兒能幸福的生活,所以不要感覺低人一等,你和女友父母的出發點是一致的,都是希望女友幸福快樂。

至於你的父母,你肯定要贍養的,那麼你還有什麼擔憂呢?愛情,可遇不可求,好好珍惜吧!

27樓:大人饒命

其實,你也不要想太壞,那麼多的上門女婿,主要看她的父母怎麼樣就行了。你女友和她父母如果都是比較善良的人。以後事情就少點,最怕有點事情父母就煽風點火,害怕自己的孩子受氣,對你們的感情不好。

雙方父母都不要過多的干涉你們的生活。

28樓:匿名使用者

我表哥之前跟你一樣的情況,後來分手了,這個問題是原則性問題,如果你自己不是那種很有能力的人,建議最好不要過去,不然以後的日子不好過。不過,你可以看看你女朋友的態度,畢竟家裡的意見不代表她,日子是你倆過,你們意見統一,一致對外就不是什麼大問題。

29樓:八重櫻

她愛你的話應該會考慮你的感受,你可以和她好好談談,雙方想法要先清楚。我認為,你和你的家人如果很抗拒當上門女婿,就算你現在妥協了,也後也會心存芥蒂,為婚姻埋下隱患。

30樓:崇明小把戲

可以雙方家長聊一聊講講各自的想法,你也可以表明不想做,但是很愛你女友,讓女友多做做未來丈人丈母娘工作,應該可以解決的,放心吧,不行的話就未婚先孕,這招他們不從也不行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對於你說的情況,你的看法有些片面 ,建議近段多看看有關這方面的書和事蹟情況,會有助於你問題的解決的 。

32樓:尤春菊

既然愛她就不要讓自己後悔,跟著她,現在什麼年代了上門女婿又怎麼了,你是不是有大男人主義,如果不是就沒有必要糾結

33樓:使用者名稱還剩什麼

和你女朋友談談吧.和女朋友談好了.兩個人一起和女方家裡談

34樓:女王郭大人

你們倆人自己買個房子住外面,跟誰家都不一起住,不就得了

女方一定要讓男的當上門女婿而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應由男女雙方協商,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第...

男方父母不同意兒子和女方交往,因為女方是單親家庭,兩個人交往和是不是單親家庭與關係嗎

兆康樂 我說話不會拐彎抹角,你的父母是擔心將對方娶來,將來女方有事必定會用到你,包括擅養老人,這些都是負擔。必經是乙個女婿半個兒嗎。你的家人不想你找個負擔這麼大的。 向大家請教了 沒有什麼關係,但是每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找到乙個正常的家庭不是麼 單親家庭再一般再正常,那不還是缺少父愛或者母愛的麼...

如果女方想離婚!雙方父母都不同意!男方也不同意!還有兒子怎麼辦

與風逐 不行就上金牌調解。兩口子,如果不是到了不了挽回的地步,還是建議複合吧,能走到一起不容易,組織一個家庭更不容易,況且為了孩子也不應該輕易離婚啊! 除非分居2年起訴。不然離不了,法院也不受理,兒子的話,約定孩子撫養權,不撫養的一方支付撫養費直到孩子18歲。另外家裡都不同意離婚,必然有考慮的。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