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單位把企業給員工交的那部分保險和公積金算在工資條應發合計

時間 2021-08-11 16:44:31

1樓:t妮歌潔文

屬於違法行為。公積金月度繳納單位與個人各承擔50%,月度都將轉入個人公積金賬戶,名義上該賬戶款項屬於個人所有。

職工應與單位人事部協商,維護自己的個人權益,協商不一致,可以申報勞動仲裁部門。

2樓:老流氓張翼

如果註明了是的並且告知你們了,我覺得也不算違法吧,除非和合同上有出入,這種問題你們可以到人保局去聲請勞動仲裁,或者到街道勞保所的勞動監察站去反應,諮詢一下專業人士吧。

3樓:匿名使用者

社保繳納按上年本人平均工資為基數。養老保險繳28%(單位繳20%、個人繳8%),醫療保險繳10%(單位繳8%、個人繳2%),失業保險繳3%(單位繳2%、個人繳1%),工傷生育保險按上年職工工資總額由單位全額繳納。社保是法律強制性的。

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工資的24%繳納(個人和單位各繳50%)。公積金沒有強制性規定。

職工應繳部份由單位在工資中代扣代繳。

如果單位應繳部份也在工資中扣除,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可向勞動部門投訴。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投訴、投訴不成你就舉報,舉報再不成你就向**爆光,再不行你就跪在廠外面不走,以上選項僅供你參考。

5樓:哈幾卡拉嘸

當然是違法會計制度行為。想稅前抵扣自作麻煩。

6樓:彎彎

單位給繳納的部分不應該算入工資裡。那是企業應該負擔的,怎麼可以由個人來承擔呢?

養老保險和公積金漲了但是工資沒漲正常嗎

7樓:墨汁諾

1、五險一金一般是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般在每年的第二季度調整繳費基數。

2、社會保險是根據職工上一年的工資為當年的繳費基數的。但繳費基數不能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60%。

3、如果去年的工資要高於前年的工資。則今年的社會保險費自然也要高了。

4、如果去年的工資不高於前年的工資。則只能說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60%後,按60%核定。比如,去年地最低繳費基數是1200元的話,基數若低於1200元,則按1200核定,但今年最低基數已經調到1400元,則基數也按1400核定。

8樓:匿名使用者

養老保險和公積金是根據個人上年工資確定的,如果工資沒漲,今年你到手的工資可能會比去年還要少

9樓:陸亮律師

養老保險和公積金是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的,每年4月份調整養老保險基數、7月份調整公積金基數,與現在工資的長與跌沒關係。如果現在工資基數沒變,而養老保險、公積金漲了,那麼實際到手工資應該會跌。

10樓:楓林晚

按照規定,職工的養老保險基數是按照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不能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60%,也不能高於社會平均工資的300%,如果不低於或者不高於限定的基數,你父親工資如果沒有變化。是不調整繳費基數的。

11樓:依舊守護你

住房公積金跟養老保險每年都會漲的,這屬於正常現象,每年固定增長的時間一般都是在7月份,體現在7月份或者8月份的工資單裡邊

12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正常

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不是根據你工資漲才漲,他是按照當地社會當年人均工資去計算繳納基數(一般每年都是**的)

您父親工資只要不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就行,如低於最低工資那需要漲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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