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人打架後雙方同意簽訂協議後如果在有重傷還追究嗎

時間 2021-07-17 08:47:14

1樓:最快的蝸牛

在兩人打架後,雙方同意簽訂協議並且進行的賠償,如果在很短的一段時間發現還有其他的眾生沒有發現這個還是要追究對方的責任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兩天打架會雙方同意前天協議,如果有重傷,當然還是要追究的,這畢竟是沒有經過法律調解的

3樓:甲念夢

這兩人打架後,雙方同意簽署了協議,以後如果再有誰受傷就追責,就不用追責追責也沒有用,因為協議已經簽完了

4樓:弭曼青

只要你能證明這次重傷是和雙方打架有關的,就可以要求追究對方的責任。

5樓:暨永康

如果兩個人都同意簽訂碼協議,如果以後其中一個重傷也不能再追究了,所以籤這個協議要諶重的去籤,有傷的那個人要自己考慮傷的輕重,有什麼後果,無傷的一方要給補助多少,這事先都要談好把它寫在協議重,如果沒有提到那就自認不周吧,但是另一方看到對方確實傷的不輕,自責的話可以給他一些補嘗,但那是自願的,追究是沒有用的

6樓:易靜慧

既然大家簽了協議的話,就沒有什麼追究了,只是看對方怎麼想?如果有些願意的合力業力適當補償,如果不願意也沒辦法,你們之間已經做了協議

7樓:一念情感老師

你好,如果已經簽訂,有這種協議之後,是不可能再追究了

8樓: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在兩人打架後,雙方同意簽訂協議,但是後來有人重傷是可以追究責任的,這需要提供證據。

9樓:力挽狂瀾

晚上打架後,雙方同意其令的協議後,如果對方受重傷,還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

打架時立案了,之後雙方同意私了,派出所還能抓人嗎?

10樓:

情節嚴重,已經觸犯法律的,就算雙方同意私了,派出所也有權力抓人。打架鬥毆的情節輕微,沒有嚴重後果,則使用《治安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聚眾鬥毆罪處罰。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才能予以免予刑事處罰。

《刑法》第37條規定:“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械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1樓:

可以。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經鑑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訴訟法》引進了刑事和解程式,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取得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可以從寬處理。

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需要注意的是,從寬處理並不代表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是否追究刑事責任要依法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七十八條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12樓:無訟

構成輕傷,涉嫌犯罪,是否撤案由公安機關決定,你們是不能以私了撤案的。打架導致他人受輕傷的話,那麼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架責任如何認定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1、一般情況下,先動手打人存在重大過錯,對方被迫還擊,免於自己受傷害屬於正當防衛,b還擊一下**了a,沒有進行進一步的打擊,這屬於正當防衛。但具體情況,也得具體對待,a是老人,屬於弱勢群體,b如果知道對方是老人或應當知道對方是老人,還擊過重,也會構成防衛過當,b應當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構成輕傷以上,也會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2、對於治安糾紛、刑事糾紛的打架責任劃分並不怎麼重要,而是被害人受傷後驗傷鑑定極為重要;而對於被害者是六十週歲以上老人輕微傷治安糾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處罰;造成被害者輕傷以上的刑事犯罪的,那麼就會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處罰。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構成刑事案件,判處所仍然可以抓人。建議**諮詢。

14樓:土狼阿德鐵軍

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傷以下傷情,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並履行後,受害方(或者說是報案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提交書面撤案申請,經公安機關稽核屬於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見後,可以撤銷案件並不再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責任;

但是如果受害人的傷情為輕傷以上或者雙方達成的和解未履行、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的公安機關不認為該案件應當撤案的,可以繼續偵查並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也就是抓人)了。

15樓:口口哈口口

都已經私了了。派出所也不會在管了

在雙方簽訂死傷不論的情況下打架會追究責任嗎?

16樓:youok你

不管簽訂什麼只要打架肯定會追究責任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會追究,追究的是刑事責任,不是民事責任,民事責任可以雙方籤協議,刑事責任是公安和檢察院來追究的,不會因你們雙方簽訂協議而改變,最多可以減輕一點吧。如果辯護到位的話。

18樓:五十嵐桑

如果抄涉及到具體案件需要諮詢或襲委託辯護,可bai以私聊諮詢du我。

這個問題涉及被害zhi者承諾問dao題,在司法領域有爭議,但普遍認為輕傷以下的承諾有效,輕傷以上重傷以下的承諾要綜合判斷是否構成犯罪,重傷以上的則無承諾能力,一般認為構成犯罪。但也不排除從側面構成犯罪,有可能擾亂公共秩序,輕則治安管理處罰,重則構成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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