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實習了近月,還沒轉正,公司是不是違反了勞動法

時間 2021-07-03 14:08:22

1樓:day嘎嘣脆丶

首先要理解試用期這一定義,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構成勞動關係後才存在試用期。根據法律規定勞動關係定義如下:

1、勞動關係是在現實勞動過程中所發生的關係,與勞動者有著直接的聯絡。

2、勞動關係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提供生產資料的勞動者所在單位。

3、勞動關係的一方勞動者,要成為另一方所在單位的成員,要遵守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以及有關制度。

若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構成勞動關係則不存在勞動法中試用期的問題。

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此情況公司已經違法勞動法,應給予賠償。以下根據《勞動合同法》詳細說明。

一、試用期時長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違反處理

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三、賠償問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沒畢業的實習生,不屬於勞動主體,不受勞動法保護,公司在你提供畢業證後辭退你也是合法的。公司沒違法。另尋他處吧,要想不受損失一定要懂法,學生打工不受保護!!

不給工資都不違法!!勞動法沒有學生保護條款。

你要聽明白了,相關法律我清楚的很,實習生不是勞動主,不受勞動法律保護,使用未畢業的學生也成了一些企業降低成本的手段,但好像最近工商部門有說法,您可以問問,惡意使用學生逃避勞動法責任會受罰,但沒說給學生什麼補償,如果你確實覺的冤枉,可提起民事訴訟,這樣未必能解決,像你這樣的事很普遍,不要過於認真了,法律有時合理不合情啊。

給你說個事實,退休後去工作同崗同工,但工資只是正式工作人員的10分之一不足,你能接受嗎,但這是合法的,學生也是一樣的道理。

有一點我不明白,你在公司工作認真,那麼優秀,公司為什麼不用你呢,有其他原因嗎,對症下藥把。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沒有違規勞動合同的任何一條,公司辭退你 是應該多付你一月工資的。 但是現在的私營單位都不按照勞動合同法來辦 除非你起訴他,但是費用有點不划算,我絕的你應該考慮下現狀。我不不打算給人打一輩工的,工資低點到無所為,只是受不的那窩囊氣。

4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不過,現在的企業,要如何實現你的美好,其實在私人企業,是沒有良心的,黑心的資本和利潤的逐利性,去加油和追尋快樂是自我改善的結果,去奮鬥哦,向著未來而努力哦,走向快樂的過程哦,奮鬥哦

5樓:匿名使用者

你什麼時候畢業的?當你拿到畢業證的時候,如果原單位還沒有與你籤合同。1.

按今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2.不提前30天辭退你,要付你一筆錢。3.

你公司必須為你購買社會保險4.你可以到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到時候什麼加班工資,設麼雙倍工資都回來了,重要的是申請仲裁是不要錢的。5、你也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他們,像現在的公司,很少沒有問題的

6樓:

實習期不能算作試用期;

你們公司的行為不能說違背勞動合同法,因為關於這個問題法律還是個漏洞。

關於勞動法!本人實習期的合同已到(7月1),但公司沒通知轉正。公司在最近說要籤什麼離職申請書才有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的發放應copy該在工作完成後30天內支付,bai任何情況都不du

能成為用工單位拒zhi發你工資的理由。你可dao以向所在地勞動部門舉報或者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每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你不但可以正常離職,索要工資,而且還要向用人單位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法並沒有對合同到期的續約或者離職的通知時間作出明確約定。只是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這其中涉及到你要配合的你應該去簽字,否則不能成功辦理離職手續,你要承擔相應責任。

當然,提醒你,辦理離職手續時,你應該特別注意:離職原因一定是”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約“,而不是”勞動者自願辭職“, 這樣可以保障你很多權益。如果談不攏就不籤,到勞動部門舉報或者仲裁。

不清楚可以再問我,呵呵

8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他不給工資你就上勞動局投訴

9樓:芳心男孩

是的,你該去籤的,

很多正規公司都是這樣,到你離職的時候都要簽訂離職手續的,內以後你在來容這裡就是客人和主人的關係了。關於社保問題,在你簽訂合同的時候是否有書面寫明。寫明的話你才能把你的社保所繳納的款項才能提出來。

我在原先公司已經辭職了,但原公司還沒有給我下發辭職前的差旅報

咋能這樣子 你在找經理好好談下 把他說的用手機錄下來 等年後再不給你 去勞動局解決就可以了 直接索要,不行就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他 中顧法律網顧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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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費勁 你提到實習,那麼進公司的時候是在還未畢業的大學生嗎?如果是的話,你們之間有相應的協議嗎,如果沒有的話是沒辦法保障你的權益的,這種情況下公司不給你交社會保險也是沒有過錯的,並且這個實習的工資和轉正後的工資是沒有直接關係的。或者你所說的實習期是指試用期嗎?如果是的話,試用期轉正後的工資是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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