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派出所辨認小偷要怎麼做

時間 2021-06-05 10:07:02

1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機關組織辨認是有明確規定的,第252條是對辨認人保護的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公安部令第127號 2023年12月13日釋出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九節 辨 認

第二百四十九條 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可以讓被害人、證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對與犯罪有關的物品、檔案、屍體、場所或者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

第二百五十條 辨認應當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主持辨認的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幾名辨認人對同一辨認物件進行辨認時,應當由辨認人個別進行。

第二百五十一條 辨認時,應當將辨認物件混雜在特徵相類似的其他物件中,不得給辨認人任何暗示。辨認犯罪嫌疑人時,被辨認的人數不得少於七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的,不得少於十人的**;辨認物品時,混雜的同類物品不得少於五件。

對場所、屍體等特定辨認物件進行辨認,或者辨認人能夠準確描述物品獨有特徵的,陪襯物不受數量的限制。

第二百五十二條 對犯罪嫌疑人的辨認,辨認人不願意公開進行時,可以在不暴露辨認人的情況下進行,並應當為其保守祕密。

第二百五十三條 對辨認經過和結果,應當製作辨認筆錄,由偵查人員、辨認人、見證人簽名。必要時,應當對辨認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影。

2樓:匿名使用者

做一下口供,最好把拍到的**拿出來更有說服力。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在現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根據以上規定,傳喚不能適用於證人。目前,由於證人保護制度不完善,證人不願意作證的情況還存在。對此,執法部門應進行詳細的法律宣傳,並耐心細緻地做好證人思想工作。

3樓:匿名使用者

前提你得認得出,還有 別忘了戴個面具 小心報復!!!!

剛剛就剛才我在一家超市門口被人冤枉當小偷抓住被送到派出所我說什麼她們都不相信我是小偷派出所的民警審

4樓:以葬時光之歌

不用怕 警察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才敢抓人

5樓:匿名使用者

越恐嚇越說明他們怕什麼,果斷告訴家長索賠

6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和家裡人說,哪有這麼欺負人的,去討要說法

去派出所報案流程,去派出所報案需要哪些證件個流程

可以撥打當地110,把詳細情況告訴對方,然後抽時間到轄區派出所等做筆錄。你可以代替你弟弟去派出所報案的。去派出所報案需要哪些證件個流程 只需要身份證就可以了,帶上身份證就可以去報警,具體流程警察會告訴保安人。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 報案 控告 舉報或者犯罪...

女孩兒去派出所上班好嗎,女孩子去派出所工作合適嗎

要看什麼地方的派出所了,文職的話指揮中心,內勤,戶籍,檔案室之類的都有可能。待遇不怎麼樣,公安這種沒收入的單位和其他 部門沒法比,公安有的人家都有,人家有的公安未必有。這一點上編制內外沒什麼差別。偶爾會有加班,工作時間相對固定。也沒什麼嚴格不嚴格的,國家機關都是乙個尿性,和領導關係好你天天遲到早退照...

進派出所半個小時算不算有案底,去派出所問了話 算不算有案底

在萬華巖踩舢舨的海葵 這種情況應該是不 算的。因為每乙個中國公民隨時有事情都可以。進出派出所。比如需要辦事的。或者是派出所遇到案情。需要找目擊者了解些情況。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應該說只要進派出所半個小時以上都可能犯法有案底,自個說法是不正確的。 香麗雅 應該不會的,誰還沒有犯過錯呢,更何況這麼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