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的小孩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時間 2021-06-19 04:27:50

1樓:布冬舊聞

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乙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享受各項計畫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請教律師,我的家庭關係

2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也就是說,法律上你舅舅的親父母和兄弟姐妹,跟你舅舅已經沒有關係了。如果要他們承擔撫養義務,則需要跟他的親生父母協議解除收養關係。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解除收養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姥姥和你媽媽,舅舅形成的是事實收養關係,即使沒有辦手續,但這麼多年的撫養已經在你們之間形成了事實收養關係,你媽媽是有義務贍養你姥爺的.

贍養,是對子女對父母照顧義務的通稱.你舅舅的親人肯定是沒有義務"贍養"他.如果你和你媽媽認為你們已經沒有能力照顧你舅舅,建議你們解除收養關係.

就你舅舅的親父母,親兄弟而言,的確是有撫養這樣生活不能自理的親人的義務.但你如果沒有解除收養關係,那麼他還是你和你媽媽的親人,你們也要承擔相應義務.因此建議還是去民政部門諮詢,然後解除收養關係.

不過坦白說,這樣的事情民政局一般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特別是還沒有找到你舅舅親人的時候.

4樓:

親生的和抱養的子女都有贍養父母和撫養兄弟姐妹的義務。權利可以放棄,而義務是不能放棄的。

家庭關係很差,養父重病要去看嗎

5樓:我在路上看月亮

養父與生父相比,更偉大。你們關係不好,無論是什麼原因,都不能抹殺養父對你的養育之恩,現在他病重,你應該去看他,對你而言,只是舉手之勞,對他來講,一輩子的付出,有了乙個定論,這是一種莫大的安慰。

6樓:令狐沖任盈盈

不管我們的家庭關係怎麼樣?差養父重病了,我們都需要去看的,因為我們就是嗯,她已經病得很重很重,所以說我們不能跟她一般計較,應該去看他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病重的話,應該回去不管家庭關係有多差,他畢竟是你法律上的父親,而且他畢竟對又恩。所以還是一定要回去的

家庭收養 家庭寄養 類家庭養育有什麼區別

孤殘兒童家庭寄養和家庭收養有什麼區別

如何完善收養法規培養健康家庭關係?

婚姻家庭法的名詞解釋

8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應該本著公平互利互愛的基礎之上談法制,雙方都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有危害婚姻的因素出現那就可以要求法律予以調節活著終止這份婚姻契約...

9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家庭法》名詞解釋時效婚:按照是民法的規定,時效婚要求男女雙方必須在事實傷同居一年後始得視為正式的配偶。如女方外宿達三日以上,時效即告中斷。

自然血親:是指出自同一祖先,因出生而自然形成的具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婚約:是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而作的事先約定。

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

是指婚姻登記機關向丟失離婚證的當事人出具的解除夫妻關係的證明文書,其與離婚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亞血緣關係:是群婚制的高階形式。

它仍是一種同行輩的集團婚,其特徵從兩性關係中排除了兄弟和姐妹。最初排除了同胞的兄弟姐妹,後來又排除了血緣關係較遠的兄弟姐妹。血親:

是指具有血緣聯絡的親屬。包括自然血親和法律擬制的血親。法定婚齡:

是指法律規定的准予結婚的最低年齡。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的供養,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

登記制:是指結婚必須到法定的登記機關進行登記,結婚登記是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收養:

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將他人的子女作為自己的子女領養,從而使原無父母子女的當事人產生法律擬制的父母子女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在這種法律關係中收養人為父母,被收養人為子女。收養的擬制效力:

是指收養關係的成立導致收養人之間發生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被收養人與收養人的近親屬發生相應的親屬關係等法律關係。收養關係的解除效力:是指收養關係的成立導致被收養人與其生父母之間消除父母子女權利義務關係,以及被收養人與其生父母的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也隨之消除等法律後果。

收養公證:是根據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的要求由公證機關對其收養協議依法作出的公證證明。直接扶養:

就是共同生活扶養,即被扶養人與扶養義務人在一起共同生活。監護的終止:是指依法設定監護的客觀情況已經消失,監護關係沒有繼續存在的必要,從而導致監護關係的消滅。

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有軍籍的)的妻子與其結婚或者同居,破壞軍婚罪處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威迫的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以**罪論處。非婚生育:

是指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所生的子女。生育子女的男女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非婚生子女包括:

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已婚男女與第三方生子女,無效婚姻和被撤銷婚姻當事人所生的子女等。民族婚姻:是指少數民族在民族內、少數民族之間、少數民族與漢族之間的婚姻和各種不同型別的家庭關係。

包括:結婚、離婚、復婚、扶養、監護、收養等。區際法律衝突:

是在乙個主權國家領土範圍內不同的獨特的地區民商事法律制度之間在同一層面上的衝突。

婚姻家庭與繼承法的圖書目錄

10樓:森蕙昀

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一節 婚姻家庭與婚姻家庭制度

笫二節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調整物件

第三節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親屬制度

第一節 親屬的含義和種類

第二節 親系和親等

第三節 親屬關係的發生和終止

第四節 親屬關係的法律效力

第三章 婚姻的成立

第一節 婚姻成立的條件

第二節 婚姻成立的程式

第三節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

第四章 婚姻的效力

第一節 夫妻關係的概念和立法例

第二節 夫妻人身關係

第三節 夫妻財產關係

第四節 夫妻的扶養義務和繼承權

第五章 婚姻的終止

第一節 婚姻終止的原因

第二節 協議離婚

第三節 判決離婚

第四節 離婚的法律後果

第六章 親子關係

第一節 親子關係的概念和種類

第二節 父母與婚生子女

第三節 父母與非婚生子女

第四節 繼父母與繼子女

第五節 父母與人工生育的子女

第六節 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章 收養關係

第一節 收養的概念和原則

第二節 收養關係的成立

第三節 收養關係的效力

第四節 收養關係的解除

第八章 祖孫和兄弟姐妹關係

第一節 祖孫關係

第二節 兄弟姐妹關係

第九章 特殊婚姻家庭關係

第一節 涉外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適用

第二節 涉僑、涉港澳台的婚姻和收養

第三節 民族自治地方關於婚姻家庭法的變通或補充規定第十章 婚姻家庭救助制度

第一節救助措施

第二節 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繼承法概述

第一節 繼承的概念與種類

第二節 繼承法的性質與基本原則

第三節 繼承人

第四節 繼承權

第五節 遺產

第六節 繼承的開始

第十二章 法定繼承

第一節 法定繼承概述

第二節 代位繼承

第三節 轉繼承

第四節 應繼份與酌情分得遺產

第十三章 遺囑繼承

第一節 遺囑繼承的概念和適用條件

第二節 遺囑的概念與遺囑能力

第三節 遺囑的內容與形式

第四節 遺囑有效與遺囑生效

第五節 遺囑的變更和撤銷

第六節 遺囑的執行

第七節 附負擔遺囑

第十四章 遺贈與遺贈扶養協議

第一節 遺贈

第二節 遺贈扶養協議

第十五章 遺產的處理

第一節 遺產的性質

第二節 遺產保管人

第三節 遺產債務的清償

第四節 遺產的分割

第五節 無人承受遺產的處理

第十六章 涉外繼承

第一節 涉外繼承的概念和特點

第二節 涉外繼承的法律適用

參考書目

現在還能補辦獨生子女證嗎,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現在還能補辦嗎

星星之狐 二孩政策出臺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了,以前辦理的,繼續享受獨生子女待遇,由於獨生子女證丟失的,應該可以衛生局相關部門補辦。 英子妮 從2016年實行二胎政策開始,就停辦了獨生子女證,如果是丟失的還可以補辦。 烴秀 現在已經不允許辦理獨生子女證,因為國家已經放開二胎了,再就是你媽媽當時沒有申...

獨生子女證還能辦嗎,現在獨生子女證還能辦理嗎

今後是否發放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乙個子女期間 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 自願終身只生育乙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的,仍可以辦理。領取後,該有的待遇,還是會有的。二是已經領取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

辦獨生子女證有年齡限制嗎 辦獨生子女證年齡限制

18周歲之前辦理。但從2016年開始已經停止辦理獨生子女證了,獨生子女將不在享有任何待遇,現在提倡二胎。您好 辦理獨生子女證對 父母沒有年齡的限制,但是從2016年1月1日起,取消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了。提問。那孩子的年齡有限制嗎。2016年之前的獨生子女有年齡限制嗎。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