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簡要回答中國古代法律儒家化的途徑有哪些

時間 2022-11-06 03:35:09

1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古代法律的儒家化,是中國法律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對中國法律的影響極為深遠。其中,既具積極作用,也有負面影響。

1、儒家化的法律極端重視禮。法律的儒家化使禮成為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禮具有了合法性和強制性,成為判斷有罪無罪的標準。禮認為是對的,就是法認為是合法的;禮所不允許的,也就是法所禁止的。

自漢儒提出“德主刑輔”的理論以來,它就成為了歷代統治者所接收的一貫主張。德的涵義不僅指德化而言,更重要的是,儒家所提倡的德是通過禮義來體現的。有關倫理的孝、梯、忠、信等都要通過禮才能實現。

重視德、禮的結果是,法律為禮義所支配,道德倫理與法律不分,道德倫理成了立法、司法的指導原則,違背道德倫理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2、儒家化的法律作用在於刑罰。法家固然主張嚴刑重罰,以達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在儒家心目中,法律是以刑罰為主。

甚至在《魏書》中,把歷代正史中的《刑法志》,改稱《刑罰志》。綜觀中國封建社會歷代的法律,大多是刑法、訴訟法、行政法,都屬於公法的範疇,民法極少。可以說,大多數民事、商事都少為法律所過問,故法律不是用來調整民眾和團體的生活和活動的。

即使個別律條屬於民事性質,對觸犯者也是給予答、杖、徒、流之處分,與刑事犯罪無所區別。

3、儒家化的法律目的在於維護君權、父權和夫權。自從儒家提出“三綱五常’,這一道德規範後,它一直是中國倫理的核心,是維護封建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的理論基礎,同時也是法律的指導原則。法律規定,君權、父權和夫權神聖不可侵犯,凡觸犯者,判罰極嚴。

謀反、不孝、惡逆,皆屬十惡不赦。重視“三綱五常”,必然強調人們的義務和責任,而不是個人的權力。其結果,勢必導致法律的不公平,人權的不平等。

4、儒家化的法律極端重視人們的身份地位。法律的儒家化使“刑不上大夫”的禮治原則在法律中處處體現,特別是“八議”入律和“官當”的出現,更違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正原則,是隻有統治階級才能享受的法律特權。

5、儒家化的法律日趨繁瑣具體。隨著法律儒家化的不斷加深與強化,使得法律日趨具體化,立法也越來越繁瑣。例如傷害罪,折人一齒、一指,眇人一目是何處分;折人二齒、二指,眇人二目,是何處分;…規定得極為具體。

把立法的著眼點放在了犯罪的細節上,企圖能使罪刑相當。但立法的繁瑣具體化,勢必使得法律的概括性原則難於體現與發展。

中國古代法律的儒家化,使“禮”成為了中國封建社會制定法律的依據。在中國封建社會,國家的各項法律制度都是依據禮的原則制定的。中國古代法律的儒家化,使“德治”成為了中國封建社會國家法律的正統。

2樓:匿名使用者

以禮入律,開始與魏晉南北朝時期,即制定十惡不赦、八議、官當等法律條文

中國古代法律的儒家化

簡述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國刑事法律儒家化的主要表現。

3樓:艾小呆的我

一、“倫理綱常”入律:

1、“準五服以制罪”,《晉律》首次將“服制”納入律典,作為定刑量刑的依據;

2、設立“重罪十條”,《北齊律》將嚴重危害封建國家利益與違背封建利益的言行歸納為十條,置於律典的首篇。

二、等級特權入律:

1、“八議”入律,《新律》以《周禮》的“八辟”為依據,規定“八議”;

2、“官當”,又稱“以官當徒”,源於《晉律》的“雜抵罪”,允許**在犯徒罪時可以以官品與爵位抵罪。

三、“死刑復奏”原則:

魏晉時期,死刑的決定權被收歸**。

4樓:匿名使用者

魏晉南北朝時期在儒家思想的指導下,傳統法律開始了儒家化的過程。主要表現為:

(1)“八議”入律。“八議”是指封建貴族官僚中的八種人犯罪後,須“議其所犯”,對他們所犯罪行實行減免刑罰的制度,表現出封建法律特權思想的鮮明特徵。“八議”制度源於西周的“八辟之議”主張,曹魏時期“八議”正式人律。

“八議”是指:“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

(2)“官當”人律。“官當”是指封建社會允許官吏以官爵折抵徒罪的一種特權制度,正式規定在《北魏律》與《陳律》中。“官當”制度的形成,表明封建特權法的進一步發展。

(3)“準五服以制罪”的確立。《晉律》首立“準五服以制罪”的制度。“服制”本是中國古代以喪服為標誌,規定親屬之間親疏遠近的一種制度。

此時被納入法典,成為確定親屬相犯時刑罰輕重施川的原則。它規定在刑法適川上,凡服制愈近,以尊犯卑,處罰愈輕:以卑犯尊,處罰愈重。

凡服制愈遠,以尊犯卑,處罰變重:以卑犯尊,處罰變輕。

(4)“重罪十條”罪名的確立。所謂“重罪十條”,是指危害地主階級根本利益的十種重大犯罪的總稱。把它作為嚴厲打擊的物件,是儒家“三綱”精神在法律中的具體體現。

“重罪十條”經過《開皇律》的改造,形成了“十惡”制度,為後世封建各朝代所沿用。

論中國古代法律儒家化的歷程?

論述漢代法律儒家化主要途徑 10

5樓:滑鼠墊

一、“復獨尊儒術”是漢代法

制律儒家

化的開端

二、法bai律儒家化du的概念。所謂法律的儒zhi家化,是指dao將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倫理法的性質,即以儒家思想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實踐中定罪、量刑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三、中國古代法律的儒家化由漢代開端,而漢代法律的儒家化是具有必然性的。首先,法律儒家化是漢代初期封建一統國家的需要。漢初,百廢待興,國家經濟基礎薄弱,如何使全國的思想行為一致,進而發展封建經濟,鞏固封建統治成為首要課題。

這時,與當時社會經濟基礎相適應的儒家思想就成為主流統治思想的不二之選;其次,秦代的早亡證明了純粹的法家思想難以支撐整個封建統治,漢代建立之初的黃老無為被消極的政治表現所否定,這個時候,結合了儒家和法家的新儒學成為適應封建統治的最好理論;再有,新儒學的誕生迎合了統治階級的需要。這時的儒家學說已經與“大一統”、“尊尊”相一致,外儒內法的新儒學對加強**集權,實現國事強盛,起著有效的作用。儒家思想重新登上歷史舞臺,並逐漸佔據統治地位,成為歷史必然;最後,漢武帝本身的推動成為漢代法律儒家化的最大動因。

6樓:故園籬笆

通過春秋決獄的辦法(即用儒家經典《春秋》中的話語對法律進行刪改或者重新解釋)對原來的法律進行刪改或者重新解釋,為漢武帝專權大開方便之門

法制史中,中國法律儒家化有什麼表現?比如有什麼法律制度。

7樓:匿名使用者

親親得相首匿 春秋bai決獄等

1、儒家法律du指zhi導思想的確立。強dao調德治。

2、確立了法

回律的一些基本原則,中國答法律儒家化過程中,一些儒家思想的精義注入法律中昇華為封建法律的基本原則,主要有“八議”制度、“官當”制度,準五服以制罪以及“重罪十條”等。

3、在“引經決獄”、“引禮入律”的過程中,儒家基本政治法律思想融入法律之中,逐漸形成一系列符合儒家思想的具體法律觀點。

4、中國法律的儒家化促進了司法隊伍的儒家化。春秋決獄這一審判方法的推廣,使得大批具有儒家經義素養的官吏越來越受到重視。

8樓:北歐小皮匠

親親相隱制度、七出三不去。

漢律儒家化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試述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法律的儒家化在立法中的主要體現。

9樓:匿名使用者

此時的法律還沒有儒家化, 而且這段時間這麼長,期間變化也很多的。

法律儒家化是宋朝

只有孝這一點勉強能算得上。然後有花錢贖罪而不用責罰之類的,但這明明只是創收。

10樓:

只有孝這一點勉強能算得上。然後有花錢贖罪而不用責罰之類的,但這明明只是創收。

11樓:

此時的法律有儒家化嗎?而且這段時間這麼長,期間變化也很多的。

如果非要說儒家化,估計也只有孝這一點勉強能算得上。然後有花錢贖罪而不用責罰之類的,但這明明只是創收。

諸如連坐之類的法律不要太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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