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來幫我分析一下該不該辭職?謝謝

時間 2022-02-01 18:22:00

1樓:星空下的約定

上班的時候不要想考試的事情,努力做好工作,等下班了以後你可以專心學習你要考試的課程,合理規劃時間,當然你也可以辭職專心複習考試的內容,這個由你決定,但是你要衡量著來做,總之,祝你好運

2樓:

珍惜現在,爭取未來。下班努力考完試,下乙個工作找好才能辭職

3樓:

為了自己的前程你自己考慮下,

4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一邊上班一邊考試吧。下班回去看書,不玩手機,不玩pad,努力靜下心來,白天上班該怎麼上還是怎麼上

5樓:血精靈妹妹

邊考邊上班,不衝突的!那個考試也簡單!

6樓:不在沉默

說什麼都沒用 男人起碼給乙個女人安全感 如果安全感都沒了 還幹什麼 家庭事業一樣重要 我這有乙個父母也不行 母親在家照顧病重的父親 男孩十二歲開始收廢品養活一家人 早已成家 另乙個父親二十多腰砸了 家裡也是獨子 93年的 活累了不幹 髒了不幹 只在服裝廠幹過 大服裝廠只去了一天就回來了 又去一天 徹底不幹了 哪個女人敢交給他 自己都養不活

主動辭職和被動離職,對以後的求職有什麼不同的影響嗎?

7樓:好姑娘不善良

身在職場,換工作這件事太平常不過了,但主動辭職的人在以後的求職中有更多的機會選擇,而被動離職的人在以後的求職中沒有太多機會任其選擇。還有主動辭職的人在未來的工作中會更受領導的歡迎,而被動離職的人在未來的工作中不會受到重視。

雖然主動辭職和被動離職都是離開了這家公司,但是意義卻完全不一樣,對以後的工作有一定的影響。主動辭職的人大多數的人是因為公司限制了發展或者得不到該有的薪資,所以他才會選擇離開這家公司。主動辭職的人,一般工作能力是受到公司認可的,可能在離職的時候,公司的領導還在拼命想各種方法挽留。

被動離職的人,大多數是因為公司的領導不想繼續錄用他了。可能辭職也是他提出的,但領導在之前已經暗示得很明白了,不想在錄用他。讓他自己提出辭職,也是想給留些面子。

被動離職的人,工作能力是不受公司認可的,沒辭職之前,公司的領導就非常希望他走,重新招乙個人代替他的崗位。

工作能力出色的人,在任何一家公司都可以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所以有更多選擇機會。就算進入了跨領域的公司,通過自己的能力,慢慢也可以得到重視。但工作能力不合格的人,在任何一家公司工作都會展現出能力的不足,如果選擇跨領域的公司,可能會工作能力能力會更差,所以選擇的機會非常少。

8樓:傑ivvi少

當然有區別,主動離職你可以說明是想要有更好的發展空間所以選擇離職,被動離職在你下次找工作面試的時候為什麼被前公司開除了呢…解釋不好這是個汙點,新公司肯定對你有看法。

9樓:匿名使用者

主動離職後期找工作比較好找,畢竟是自己主動離開,相當於你炒了公司,而不是犯錯誤後被開除的。

10樓:大樹教育旺黔誠

顧名思義,主動辭職是你自己的主觀選擇,被動離職可能是因為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公司辭退、裁員等等方式離開公司,至於對以後的求職有什麼影響這個問題因人而異,面試的時候學會揚長避短就好。

希望能幫到你

考公務員來大樹,我們能考就能教你考——大樹教育

11樓:奮鬥的歷程一

主動辭職,有可能是因為你看不起這家單位或者工資太低離開的,如果被動辭職,有可能是因為你幹的不好,被開除了,兩者有很大的區別

12樓:酒**醉歸

肯定有,對於入職的面試來說,肯定會問近幾份工作情況,如果是被辭職,非特殊原因導致的,肯定給面試官留下不好的映像。

辭職就顯得正常一些,不過自己要對辭職有乙個清晰的思路,和明確的說法。

13樓:老陸之碧海雲天

只要你是人才,一點影響都沒有。

14樓:飄若蒲公英

我覺得只要你有足夠的能力,應該是沒有什麼影響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影響,無論怎樣辭職都對下一任老闆有好處,畢竟吃一塹長一智,也會帶著上家的技術,與技能,去下家的。

16樓:愛你的風雲

好h哈哈哈vvb不不不

工作乙個月就想辭職,對以後找工作會有影響嗎

17樓:醉意撩人殤

辭工對以後找工作沒有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勞動者隨時通知解除合同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18樓:卡卡卡卡新

如果擔心這乙個月的工作經歷會影響你後續的求職,不妨不要把這段經歷寫在簡歷上。

如果在社保這方面有留下了這家公司的一些足跡,那麼也可以不列在簡歷上,可以考慮在面試的時候跟面試官說明,同時說明原因,如:這段經歷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 ,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公司方面存在問題漏洞等。

不用害怕這乙個月會對後續找工作有多大影響,只要不是頻繁地短期內就業與離職,用人單位一般都不會去追究太多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傻啊,找工作肯定說有2年工作經驗,只幹了乙個月這份工作不要說,要是問你這乙個月在幹嘛,就說一直在尋找合適的單位。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短暫的工作經歷難免讓雇主懷疑你的穩定性、適應性和自身能力。

你在找下乙份工作的面試中,面試官通常都會問你上份工作的離職原因,你的回答要誠懇且有理有據,不是你自己太主觀的原因,這樣影響一般不大。

希望能幫到你,祝工作順利!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你自己個人的事,關鍵是你問心無愧,人每時每刻都 要面對人生的風風雨雨,過去已經過去,最重要是未來,現在是最好的禮物,活在當下,人生苦短同,不要浪費光陰

22樓:專業仲裁員

勞動者工作乙個月就想辭職,對以後找工作是不會有影響的,勞動者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乙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3樓:無憂求職錦囊

首先工作乙個月就離職,肯定會在你下次找工作的時候,讓hr懷疑你個人的穩定性。會不會再次馬上離職?能不能穩定?

這些原因都有可能導致你不被錄用。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想好如何給出乙個合適的離職原因 ,同時讓hr相信上一次的匆忙離職只是偶然情況,不會再次出現 。

24樓:催天下

自己如果做的不順利,辭職是無可厚非的,只要有能力,到**有發光。充滿自信的去面試吧!把短期的工作經歷就當做乙個小插曲給剪輯掉吧。

25樓:

你首先的確定你想做什麼?能做什麼?結合自己的長處做自己喜歡的職業,如果收入待遇等條件都不比原來的差多少,或者更好,你一定能說服你爸媽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混滿一年在走,要不就在你的簡歷裡不要顯示這家公司,就寫幹兩年的公司。

我就這麼幹,應聘什麼公司就寫什麼樣的簡歷。簡歷是可變的,你懂嗎。

27樓:高冷玉

都有吧 有的公司回覺的你是不穩定 愛跳槽的 所以就會對你另眼看待,但是如果你又說出來他們公司不符合你不是你理想中的公司 有些公司又會覺的你的眼光太高 他們公司不適合你

28樓:裴蓁律師

習慣性無理由跳槽,會記錄在案,直接影響就業

29樓:

沒什麼郵箱,以後簡歷上不體現這乙個月的工作就行了。一兩個月沒工作也是正常的。

30樓:齊河華瑞牧業

不會影響的,一般公司會有三個月的試用期,這期間就是你適應公司或公司考量你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偶爾出現影響不大,頻繁出現就會影響再次就業,面談會問你離職原因的,做好應對準備,如果是高管會有背景調查,如果你應聘的是一般人員,建議將這個公司的工作經歷略掉不提

大家幫我分析一下,謝謝了,大家幫我分析一下,謝謝了,

小河公主睫毛 不肯定的嗎,你舅舅是你舅舅,在你舅媽手裡也不行啊 直接去問你媽媽就知道答案了。我看到你害怕你舅舅佔用你爸爸和媽媽的財產。我想我們更應該 知道答案了你會怎樣?能夠平靜的接受任何情況嗎?是什麼促使你想知道答案呢?我知道這麼問 說其他的話 了。不過確實你該停下來思考思考。舅舅 舅媽信仰 教,...

大家來幫我分析一下這條簡訊,大家來幫我分析一下這條簡訊

曾經擁有的,不要忘記.也許是她忘不了以前的男朋友,或者你對以前女友有什麼曖昧,被她看出來了 已經得到的,更要珍惜.是不是在說你如果得到她應該珍惜,或者是她自己沒有珍惜某個人有點後悔 已經失去的,留做回憶.將來如果你們分開了,你要記住這段美好的回憶或者是她一直記著和以前男友的美好回憶.現在突然想起來了...

大家來幫我分析一下我的心理,大家來幫我分析一下我的心理!! 20

朋友,挺理解你心情的。不過任何性格都有優勢和缺陷,不要完全否定自己,若完全換了一種性格,你依舊會有煩惱,只是煩惱的東西不一樣罷了。1 朋友的問題 你過於低調了點,接觸的人太少了,所以難以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你就寄希望給大學的同學,用他們來彌補朋友這個位置。可惜朋友是需要有共同語言的,你和他們不是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