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公務員可以調動工作嗎,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可以調動嗎?

時間 2022-01-03 23:30:06

1樓:匿名使用者

新錄用公務員在服務期內一般不可以調動。

公務員調任規定

第六條 調任人選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二)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公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階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階專業技術職務。

(四)調入**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公務員調任規定

第九條 調任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調任職位及調任條件;

(二)提出調任人選;

(三)徵求調出單位意見;

(四)組織考察;

(五)集體討論決定;

(六)調任公示;

(七)報批或者備案;

(八)辦理調動、任職和公務員登記手續。

第十條 根據調任職位的要求,調任人選通過組織推薦方式產生。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第十一條 對調任人選應當進行嚴格考察,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內容包括調任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

考察時,應聽取調任人選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幹部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構的意見。所在單位應予積極配合,並提供客觀、真實反映調任人選現實表現和廉政情況的材料。

2樓:金果

不可以。

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

第六條 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第五條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按以下程式進行:

(一)本人對試用期間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總結。

(二)所在機關對擬任職定級人員進行全面考核,提出擬任職務和擬定級別的意見。

(三)任免機關審批,下發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決定。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公務員調任條件》:

第六條 調任人選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二)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公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階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階專業技術職務。

(四)調入**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調任廳局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調任縣(市)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調任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六)符合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項需適當調整的,市(地)級以下機關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報上一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同意,省級以上機關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同意。

第七條 公務員調出機關後擬再調入機關擔任高於調出機關時所任職務的,應當具備從調出機關時所任職務晉公升至擬調任職務所需的任職資格年限。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調任: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樓:學海無涯小凡

轉的在有關規定中沒有找到明確的依據。不過通過以下的分析,我想我還是可以得出乙個合理的結論。

《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這意味著試用期間的身份是待定的,因此不可能具有調動的資格。

《公務員法》裡並沒有調動這個詞。

《公務員法》第六十三條:「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

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鍊。

轉任是在公務員隊伍內部進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到公務員身份的變化,這是轉任與調任最大的區別。

轉任人員必須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並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

《公務員法釋義》:試用期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在具體工作中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全面考察,進一步把好公務員素質關。

試用期的「公務員」只能算是「準公務員」,還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公務員身份。據此,可以推定試用期間不能調動。

網上有的說: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符合調動條件的,可以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內公務員不能辦理調動手續。

4樓:魚眼看娛樂

不能。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雖然填過了《公務員錄用審批表》,但實際上並不具備公務員身份,也沒有依法履行的公共職務。據此來看,試用期內根本就談不上什麼調動,因為行政機關之間的人員調動是對公務員而言的。

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可以調動嗎?

5樓:匿名使用者

1、新錄用公務員在服務期內一般不可以調動。

2、根據**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3、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鄉鎮幹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調的,應徵得借調單位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同意並明確借調時間。

4、同時,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所以也不能辭職,辭職不批准,只會以開除的名義辭退。

擴充套件資料

《公務員調任規定》

第九條 調任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調任職位及調任條件;

(二)提出調任人選;

(三)徵求調出單位意見;

(四)組織考察;

(五)集體討論決定;

(六)調任公示;

(七)報批或者備案;

(八)辦理調動、任職和公務員登記手續。

第十條 根據調任職位的要求,調任人選通過組織推薦方式產生。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第十一條 對調任人選應當進行嚴格考察,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內容包括調任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

考察時,應聽取調任人選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幹部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構的意見。所在單位應予積極配合,並提供客觀、真實反映調任人選現實表現和廉政情況的材料。

第十二條 根據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調任人員,並按照任前公示制有關規定在調出、調入單位予以公示。

第十三條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任的,按規定程式進行審批或備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未經查實的,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調任。

第十四條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確定擬調任人員後,調入機關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辦理審批或者備案。

地方省級以下機關調任公務員須報市(地)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呈報審批、備案的材料應當包括請示、公務員調任審批(備案)表、考察材料、調出單位意見和紀檢監察機構提供的廉政情況;按規定需要進行離任審計或者經濟責任審計的人員,應當對其進行審計,並提供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

調任人員審批、備案後,辦理調動手續,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

第十五條 調任人員的級別和有關待遇,根據其調任職務,結合本人原任職務、工作經歷、文化程度等條件,比照調入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

第十六條 調任人員除由國家權力機關依法任命職務的以外,一般實行任職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6樓:匿名使用者

新錄用公務員在服務期內一般不可以調動。

公務員調任規定

第六條 調任人選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二)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公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階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階專業技術職務。

(四)調入**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公務員調任規定

第九條 調任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調任職位及調任條件;

(二)提出調任人選;

(三)徵求調出單位意見;

(四)組織考察;

(五)集體討論決定;

(六)調任公示;

(七)報批或者備案;

(八)辦理調動、任職和公務員登記手續。

第十條 根據調任職位的要求,調任人選通過組織推薦方式產生。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第十一條 對調任人選應當進行嚴格考察,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內容包括調任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

考察時,應聽取調任人選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幹部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構的意見。所在單位應予積極配合,並提供客觀、真實反映調任人選現實表現和廉政情況的材料。

7樓:血刺節奏c碣

試用期內是不可以調動部門的,你可以等試用期過後再調整單位。因為試用期你的編制和人事關係都還沒有轉正。而且有關規定也有明文規定,公務員試用期不能改變和調動人事關係的。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

第五十八條 轉任,是指國家公務員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當理由在國家行政機關內部的平級調動(包括跨地區、跨部門調動)。

國家公務員轉任,必須符合擬任職務規定的條件要求,[b]經考核合格後[/b],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

試用期公務員可以調動嗎

8樓:

試用期內調部門等試用期再調整單位試用期編制事關係都沒轉且關規定明文規定公務員試用期能改變調事關係 《家公務員暫行條例》 第五十八條 轉任指家公務員工作需要或者其理由家行政機關內部平級調(包括跨區、跨部門調) 家公務員轉任必須符合擬任職務規定條件要求[b]經考核合格[/b]按照規定程式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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