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直關於結婚移民的問題,知道的請回答一下

時間 2021-09-16 22:13:33

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個白人女孩?你的英文怎麼樣?能跟她溝通麼?

如果可以,你要考慮她有沒有正式工作,有沒有三年報稅她的收入能不能達到擔保你的水平,如果達不到,她要找聯合擔保人,那就麻煩大了去了

按照你說的情況,這樣的人選根本就不合格!

如果這些都沒問題,那麼接下來你要知道的是:

移民局視所有的婚姻移民全是假結婚,你們只有出示最強有力的證據,證明你們的婚姻是真實的,從而推翻他們的假設,你們才有可能通過面談,你才有可能得到綠卡!

首先,你的英文要好(如果她是英文的母語),要能跟她溝通如果這一點你做不到,那麼就什麼也別往下談了,你絕對通不過移民局的面談然後,你要拿出太多的證據,證明你們的婚姻是真實的她要去中國和你結婚,她要有全程的機票,旅館住宿跟你的旅遊照,跟你家人的**,你們中美之間通話的記錄。。。。。。

不一而足

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麼簡單,而且,這其中不能有任何變故或者是一點點瑕疵否則會功虧一簣的!

最後再補充一點,你申請的是婚姻移民,絕對沒有什麼“合法夫妻不存在通過率的問題”

如果你相信這一點,那就大錯特錯了,等你面對移民局的詰問的時候就晚了你把“假結婚”的事情弄明白了以後,再詢問詳細步驟吧話又說回來,要是假結婚這麼好辦,那麼全國得有一半兒的青年走這條路!

2樓:諾昂留學

與美國公民結婚取得美國居留權[綠卡]marry american and get greencards身為美國公民的未婚配偶應先前往美國的移民及歸化局(ins)遞交申請書 i-129f**。申請審批後,移民及歸化局(ins)便會將申請書送往海外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有關辨事處收到申請書後便即聯絡申請人安排辨理及面見等手續。

申請者必須於入境後的九十天內與美籍的未婚配偶結婚。與美國公民結婚申請綠卡是一種獲得美國綠卡的方式。美國公民的外籍配偶也是最容易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類別,包括外籍配偶的子女在內,因為這項類別不受國家配額的限制。

每年大約有十六,七萬的美國公民娶了外籍新娘或嫁了外籍丈夫,辦理美國公民配偶來美的申請。與外籍配偶談論男婚女嫁,愛情不分國籍地區種族宗教,火花在那裡都會發生,在美國境內嫁娶與在國外嫁娶在辦理來美的程式上稍有不同,先談在美國國內墬入愛河為配偶申請美國永久居留的辦理手續。婚姻關係在美國國內產生﹕首先美國公民當然要為配偶申請綠卡填寫i-130親屬移民申請表,與各種婚姻證明檔案交到地區移民局,這些證明檔案包括男女雙方的身份資料g-325表,美國公民的公民證明,護照,出生紙或入籍紙等都可以,公證過的結婚證書,如果曾離過婚或前配偶亡故的話,所有的離婚證書,婚姻終止證明,及前配偶死亡證明。

外籍配偶也要提出調整身份申請書i-485**[綠卡申請表]﹐指紋表,綠卡規格的相片,及申請工作許可表,及到國外旅行許可[即事先入境許可]及其他的必要申請**。在交件時,申請費不能忘,移民局不收個人支票及現金,所以請準備匯票或銀行本票,包括移民簽證80元,調整身份130元,工作許可申請費80元,事先入境許可75元。外籍配偶為非法移民的情況,還應支付罰款依245[i]的條款,可以在美國境內調整為永久居民。

依地區的不同,從移民局收件稽核到面談,時間大約是從兩個月到十四個月,在90天內還不能面談的話,移民局也會發給申請工作許可和旅行證件。如果婚姻關係在國外完成﹐為外籍配偶辦理移民簽證的程式大約與在美國國內相似,只是在等待綠卡期間,外籍配偶還來不了美國,所以有些佳偶寧願讓外籍配偶用未婚夫妻的k簽證,或者旅遊簽證等先到美國來。美國公民先為配偶在所居地的美國移民局或國外的美國使領館填申請表[如前所述]。

在批審通過之後,外籍配偶將從美國簽證處理中心,紐漢普夏州的樸裡茅斯寄出的一個公文袋,通知外籍配偶到使領館面談所要的檔案及證明,包括體檢表,護照,良民證等,也有個人的身家問卷,在填好後交到美國使領館。使館會收費用兩百元,大約三到六個月即可以面談及取得移民簽證。有條件永久居民(有條件綠卡)[conditional residence]﹕在外籍配偶到達美國的時候,如果婚姻關係還不到兩年,外籍配偶所持有的綠卡為條件永久居留有,可以在到了兩年前的三個月,申請更換永久居留的綠卡,這項申請要有夫妻兩人的簽署。

如果離婚,或美籍配偶死亡。要更換成為永久綠卡,外籍配偶要申請免美籍配偶簽字的豁免。如果美籍配偶涉及虐待,則外籍配偶不需美籍配偶的簽字即可取得永久性綠卡。

結婚獲得綠卡也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美國公民的配偶,一為美國永久居留權者的配偶,都能申請永久居留權,但是在親屬移民的類別不同,難易有別。美國公民申請配偶來美,不需要等排期,可以稱為不受配額限制的超優先;但是永久居民申請配偶來美,則落入了親屬移民的第二優先,還包括了永久居民未婚的成年子女,全部配額為十一萬四千兩百名,配偶佔了百分之七十七,大約八萬八千。其他,配偶可以移民的專案,包括以美國公民已婚子女之配偶,或公民之兄弟姐妹的配偶。

不論配偶以何種優先來美國,都必須符合下列三種「婚姻」關係,第一,婚姻關係建立時必須有法律上的承認;第二,申請移民手續完成時,婚姻關係仍然有效;第三,絕對不是為了達到美國移民而結婚。何謂婚姻關係建立時有法律上的承認,或地位,應有兩個要件﹕a.雙方都有結婚的資格b.

結婚的程式或儀式符合法律規定如果一方曾經有過婚姻關係,則在雙方結婚時,與前任配偶離婚手續已全部完成,離婚有法律上的效力。離婚在何種情況下才有法律效力,例如雙方都沒有在場的書面離婚,在法律上無效,雙方都出現的離婚則一定有效。僅一方出面的離婚,則問題多多,美國法律不見得承認。

如果離婚無效,那麼再婚也無效。同居是否屬於婚姻關係,或雙方情投意合,也不必到法院或教堂登記結婚。此種婚姻關係,在美國少數州承認,如果在這幾州內,此種婚姻狀況也能成為達到移民法上的婚姻理由。

美國境內的婚姻,一般來說都是移民法上承認的有效婚姻,同樣,美國境內的離婚,也都受到移民法上的承認。第二項條件,申請移民手續完成時,婚姻關係仍然有效,才可以辦理配偶移民。在婚姻關係不存在的情況下,當然不可能有所謂配偶的移民,所以在法律上婚姻關係消失,則配偶移民申請也消失。

甚至分居,雙方無意複合,則以配偶申請移民,也會受到拒絕。美國有雙方協議的「無錯離婚」(no-fault divorce),就是在分居一段時間後,即達到離婚階段,這種分居關係的怨偶,也難用配偶移民。第三項條件,絕對不是為了達到移民目的而結婚,也就是假結婚者不得以配偶資格申請移民。

以婚姻關係取得美國居留權是最容易的一條途徑,利用漏洞的投機者當然不會放過把婚姻作為工具。國會與移民局為了防堵假結婚真移民,把婚姻移民的綠卡改為最初兩年的有條件臨時綠卡,結婚到了兩年才能調整為永久性綠卡,有條件綠卡與永久綠卡在功能及權益上沒有分別,只是兩年內夫妻成為怨偶,則可以取銷外籍怨偶的居留權。為了取得綠卡而結婚並不犯法,如同為了聚富家女而結婚,但是結婚的唯一目的在領取美國的綠卡,則就是違反美國移民法了。

除非在結婚前就盤算如何取得美國綠卡,不是所有嫁娶美國公民的非法移民都是假結婚。結婚的原因很多,是不是為了綠卡不容易評估,但是移民局有一套辦法來硬性劃分真假結婚之別,所以應該理解移民局認為是假結婚的因素,以免實在是情深似海,郄讓移民局認為是婚姻詐騙,而拆散鴛鴦。有的情況是美國居民,公民與外籍愛人,雖然生活在一起,但是沒有想到結婚的重要,到了外籍一方遇到了遞解出境才慌了手腳而結婚,此時如果能證明兩個人,有共同財產,有共同的子女,共同的事業,共同的生活圈,移民局在這些證明下,也只能同意婚姻的真實性,而留人不遞解。

有外籍配偶,嫁娶到了美國,安份守已了兩年拿到綠卡立刻離婚,又重新嫁娶,開始為新人辦理美國綠卡,移民局稱,別急慢來,新人辦理永久居留有幾個條件﹕第一,為新人辦理綠卡的前婚姻綠卡受益人,拿到綠卡的時間應在至少有五年;第二,又新婚的「前婚姻綠卡受益人」一定要舉證證明上次拿綠卡的婚姻,不是為了結婚而作的假結婚,這種證明不容易提出。當然,如果婚姻綠卡受益人的美籍或永久居留配偶不幸過世,男婚女嫁為新配偶申請綠卡就不受上述兩個條件的限制了。婚姻綠卡上不需要美籍或永久居民簽署,即可自行自有條件綠卡轉換為永久綠卡﹕除了美方配偶死亡外,法律上規定如果外籍配偶受身體,精神上的虐待,也可以自行取得綠卡,不需要美方配偶的同意。

這項條款在保護外籍配偶不致為了等綠卡,而受美方配偶的欺凌。不過這項立意良好的法律,自實施以來也產生了不少問題,國會在研究防堵辦法,移民局也依個案處理。

我在國內,男友是加拿大公民。關於結婚和移民的問題。

3樓:上海嘉邦公證

可以到加拿大登記結婚, 加拿大當地是允許中國公民登記結婚的

中國公民準備好未婚證明,出生證明,身份證明,進行加拿大駐中國使館認證

在加拿大拿到結婚證明後,如在中國需要用到,則需進行中國駐加拿大使館認證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去加拿大辦結婚,審批會比較快一點,因為你拿到的結婚證不需要再次公證。如果是在國內結婚,你的結婚證是需要公證的,比較慢。如果你要辦理移民,最好叫你男友找個律師協助申請,在加拿大有很多機構是幹這個的,這樣成功率比較高一點點。

因為,加拿大現在對結婚移民控制得比較嚴,所以似乎不是很容易。或是叫他上官網看,有中文說明的,只要根據上面說的,提供材料就行了。而你,只是根據你男友所需的材料去辦理就行了。

有些東西你可以先辦,例如護照和無犯罪證明。

5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配偶擔保移民,兩地都可以註冊結婚,都是被認可的。

註冊後申請配偶擔保

6樓:匿名使用者

先在車內結婚,再去他那裡結婚,順便問下,你那男朋友是怎麼認識的呀。。。

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跟隨他呀,這樣不矛盾呀。肯定是去加拿大啦。聽說結婚三年就可以辦遷證了。你和他結婚三年後就將你國內的戶籍遷過去啦。。除非他想回國發展,。就在國內登記。

我想問一下關於移民出國的問題 130

8樓:採納率這件

你可能沒太弄清楚.經驗類移民是指你兩年或以上的專業畢業以後(u或者c), 用成績單和畢業證申請三年工作簽證. 三年內累積工作滿一年(每週37.

5小時), 並且要符合o, a, 和b類的工作型別, 然後才申請的移民型別.但是在你上學期間所有的工作都不能算在這個時間之內的.所以你前兩個問題基本不成立了.

申請到拿到簽證的整個過程大概需要1年時間.(這期間最好接著工作)如果你申請成功了, 一切按照本地學生收費標準. 也享受醫保之類的福利.

打個比方: 你在college讀了兩年accounting的專業, 畢業後申請了工籤. 然後累積時間滿一年.

申請了移民,等大概1年的時間批下來(這期間最好接著工作). 然後轉到大學後學費和本地學生一樣. 也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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