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下來怎么辦,工傷鑑定下來怎麼辦

時間 2022-09-27 02:35:10

1樓:

沒有工傷鑑定,只有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00自已看一下《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該怎麼辦全套辦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補償。

如果你想解除勞動關係,再看一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某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肯定在這裡面有相關規定。

00工傷認定是關鍵,工傷得到了認定,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00傷殘等級可以根據診斷結論對照《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自己做個初步判斷,最終以勞動部門認可的鑑定機構做出的鑑定結論為準。

00工傷保險待遇中,有些內容與本人工資有關,《工傷保險條例》第64條對本人工資作出了定義,指的是工傷保險繳納基數。而繳納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單方面的義務,低水平繳納工傷保險的受益人是用人單位,受害人卻是勞動者,這就造成了對勞動者的極大不公,所以,根據公平原則,與本人工資相關的補償如果偏低,用人單位應該補齊。所以,當你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後,如果想要主張用人單位補齊差額,一定要在一年內提出勞動仲裁,否則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將喪失仲裁時效。

2樓:蕭山苗木綠化

仍然是兩種途徑:一是找單位協商,在工傷級別明確的情況下,相關的工傷賠償也明確了(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費、就業補助金、醫療補助金、護理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二是可以走勞動仲裁程式。

工傷鑑定結果下來之後接下來怎麼辦?

3樓:簡簡單單

工傷鑑定結果下來後,可以向社保局申請工傷待遇的,需要提交工傷認定書,傷殘鑑定結論,醫療費用發票、等資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4樓:逍遙

你好鑑定十級,那就向單位要求賠償,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

5樓:甄聽雙

一是先去做工勞動力鑑定,就在人社局或社保局。

二是依據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鑑定會,寫會仲裁申請,即要求賠償多少錢(主要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各省實施辦法),到區或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是等待勞動仲裁裁決,也可在30日不受理,直接向法院起訴。當然,期間也可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一般來說,十級的話,在江蘇應該有5-7萬吧。

最後一點,工傷關鍵一點是不要著急,本來就有多種程式,千萬不要心急,大大低於應用的權益與用人單位妥協,當然也不可滿天要價。

工傷鑑定結果下來了下一步怎麼辦

6樓:簡簡單單

工傷鑑定結果下來後,可以向社保局申請工傷待遇的,需要提交工傷認定書,傷殘鑑定結論,醫療費用發票、等資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7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鑑定結果下來了就是按照鑑定結果來計算賠償金額,蒐集好花費的醫療費的票據,儲存好與此次工傷有關的各種材料,然後找公司協商賠償事宜,如果不行就找律師申請仲裁。

8樓:廣東萬格律師所

如果有買工傷保險,先去社保**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再和老闆談老闆應賠償的部分;如果沒有買社保,就直接和老闆談賠償事宜。

工傷鑑定書下來之後要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如果您工傷只是認定了,沒有評定工傷的傷殘,那就暫時不存在賠付的問題,如果已經做完傷殘鑑定,並且評定到了傷殘級別,那就可以直接申請賠付,企業必需無條件安排,如果企業拖沓,可以直接在勞動局申請行政復議,由勞動局出面解決賠付的問題。

我前幾天工傷鑑定下來現在不知道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鑑定結果出來了,單位給你正常交保險,那就可以直接交資料給社保局申請工傷保險待遇了啊,能拿到多少就是工傷保險**發給你的待遇啊,你還想要什麼。拿到待遇工傷不就處理結束了。你是工傷,那工傷保險**賠給你的當然是工傷保險待遇了,如果問什麼精神損失費,那沒有,工傷保險**沒有這方面的待遇,你去找單位要。

如果個人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單位要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然後工傷保險**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但是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之後,這段工商關係就結束了,也就是如果你後面再**這次工傷的醫療費、**什麼的醫療費就是自己掏錢,沒人給你報銷了。建議仔細閱讀工傷保險條例

辦理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書已經下來了,下一步該怎麼做? 10

11樓:特特拉姆咯哦

1、拿到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後,接下來便是申請工傷保險賠償了。

工傷保險賠償流程

(1)由單位在事故後30天內向勞動局申報工傷,有工傷認定書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由工傷保險機構賠償。

(2)如果單位在30天內沒有申報:工傷職工個人應在事故後一年內向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拿到工傷認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有鑑定結果後按傷殘等級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賠償。

2、如果單位沒為職工交工傷險:由單位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程式同上。

3、關於申請工傷認定和索要工傷賠償:協商不成時,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解決。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的作用體現在

一、由**提供的統一平台上得出的第三方較為公平的結論;也是批准因工、因病和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退休、退職的科學依據。

二、勞動能力鑑定所提供的正確結論也是合理調換因工受傷、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損害的勞動者工作崗位和恢復工作的科學依據。

勞動者因工負傷,勞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會有三種後果:

1、使勞動者可能永遠不能再從事任何工作。

2、使勞動者不能再從事原本適合他的正常工作崗位或職業。

3、使勞動者本人恢復適合他的工作崗位或職業。到底會導致哪種後果,要依勞動能力鑑定的結果而定。

通過勞動能力鑑定,確定職工因工致殘後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為保障受傷害職工享受其合法的物質幫助的基本權利和勞動就業的基本權利提供了依據;第四是通過勞動能力鑑定,對職工是否能認定為工傷或職業病提供了政策、標準依據,也保護了受工傷的職工的合法權益。

12樓:張偉傑律師

你、公司不服鑑定時,均有權在簽收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過期則生效;

你有權依據2011.1.1.

起修訂後生效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公司主張權利,公司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你大部分賠償,公司支付少部分賠償,公司未給職工繳納的,全部由公司支付;

參考:《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13樓:古龍溥心

如果單位給你上了社保,找社保中心辦理賠償,但是如果沒有,就找單位賠償。

14樓:常熟討債

與單位達成賠償協議,進行一次性工傷補償。以後離職時再進行就業補償和醫療補償。具體根據本人和當地工資及年齡計算

15樓:笨小熊

你拿著鑑定書去申請仲裁,或者與老闆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再去申請仲裁也可以

16樓:匿名使用者

跟單位協商賠償的事宜,如果單位不賠錢,你就要申請勞動仲裁要錢。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以後,單位不服的怎麼辦?

17樓:華律網

(1)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由下而上的複查程式,以保障鑑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職工對市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省級勞動委員會進行再次鑑定,省級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理由如下:行政復議辦法明確規定,這種情況不屬於行政復議範圍,因此也自然不能進行行政訴訟。

18樓:周律師說

申請鑑定的單位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19樓:

違反規定操作發現一次警告,二次應當開除,因為消極情緒注意力不集中會給公司帶來損失,在職人員不把制度當回事,把安全第一當兒戲,這類人只會給公司帶來麻煩,一擔出現受傷既苦了自己還苦了他人。(特殊情況除外)

20樓:若相惜

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後15日內向省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

21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復議就是當事人不同意行政機構做出的行政行為,要求重新依法作出行政決定。

你這事單位有權要求行政復議的,當然你也有權要求行政復議。你的擔心是有道理的,多關注一點,免得單位動用關係致使行政機構未能依法鑑定。

22樓:濟南付律師

首先更正你乙個錯誤的概念:職工的傷殘等級是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而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性質不是行政機關,而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對傷殘等級不服要求再次鑑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復議,而是向該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上一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再次鑑定的結論為最終結論。如果職工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請鑑定。但是,如果在鑑定結論作出後一年內認為傷情有變化的,可以重新提起複查鑑定。

傷殘鑑定是需要專業技術人員作出的,因此,再次鑑定的結論如何,無法發表意見。

工傷認定下來之後到底該怎麼處理

23樓:三心二意

找公司進行協商要求公司做出相應的賠償,如果公司有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則公司只需承擔工傷期間的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剩下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則由社保部門承擔;如果公司沒有為其繳納社保,則所需要的費用應當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擔;

工傷認定決定書如何送達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認定法律文書的送達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工傷死亡認定的標準

工作時間死亡一般屬於工傷死亡,但是也有較為特殊的情形。具體屬於工傷死亡的情形有: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2、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中毒直接導致死亡 。

3、工傷或職業病停工留薪期間死亡。

4、工傷舊傷**或職業病舊病**死亡。

5、因工致殘被鑑定為1-4級享受傷殘補助金期間死亡。

殘疾賠償金如何確定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工傷認定下來之後鑑定無級是不是還屬於工傷

工傷認定下來了,就屬於工傷,和達到傷殘等級無關,沒有達到傷殘等級的,沒有賠償,只報銷相關醫療費用和停工留薪期間工資照發,住院期間發給伙食補助費,需要護理的,單位負責護理,沒有傷殘補助費,達到傷殘等級的,有傷殘補助費 不構成傷殘等級,不影響工傷的認定 工傷認定下來了過後,是不是馬上就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

工傷認定下來幾天才能做傷殘鑑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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