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中國古典詩詞的中和之美

時間 2021-10-14 21:33:41

1樓:汗志薔

講「中和之美",首先得從「中和」這一範疇說起。

「中和」,由「中"、「和」兩字組成片語,「中",《說文解字》雲:「中,內也,從口l,上下通也。」段玉裁《注》日:

「然則中者,別於外之辭也,別於偏之辭也,亦合宜之辭也。」《中庸》謂:「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

」王陽明在《傳習錄》中談到「中」這一範疇時說:「此須自心體認出來。非言語所能喻。

中只是天理。日,何為天理?日,去得人欲,便識天理。

日,天理何以謂之中?日,無所偏倚。"陸象山說:

「中之為德,言其無適而不宜也。」可見「中"之涵義,是與兩端相對而言的。從道德上說,「中",就是公正、而合乎天理人情之正道;從方法上說,「中"指一種不偏不倚、恰到好處的狀態;從行為上說則是合理、合宜、恰如其分。

總之,「中」可以看作是一種為人處世的標準。

「和」,《說文解字》中的解釋為:「和",相應也。《廣雅》日:

「和,諧也」。《辭源》中解釋「和」有和順、和諧之意。「和』』這一範疇早在西周末年就已出現。

據《國語·鄭語》記載:「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

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把「和」與「同"加以區分。所謂「和"就是性質不同的東西結合在一起。

後來齊國的晏嬰又進一步對「和"之涵義加以解釋,據《左傳》召公二十年記載:「公日唯據與我和夫?晏子對日『據亦同也,焉得為和。

』公日:『和與同異乎?』對日:

『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焯之以薪。』宰夫和之,齊之以味……聲亦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

清濁、小大、短長,急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

由此看來,「和」與「同」的不同之處在於:「同」是多件相同事物的相加,事物不會得到質的飛躍,而「和"則是強調不同事物的有機組合與統一,與多件相同事物的相加及不同事物的簡單拼合是有很大分別的。因為它是在保證各樣事物同步發展的同時,加強它們之間的和諧統一性,不會造成此消彼長的局面。

儒家學派繼承了春秋時期的「和"之思想。孔子說:「禮之用,和為貴。

"葉朗在《中國美學史大綱》中講:「孔子的整個美學就是強調『和』。"《論語·子路》: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尚義,所以有不同,小人尚利,安得而和。「和則固無乖戾之心,只以無乖戾之心為和,恐亦未盡。

若無中正之氣,專以無乖戾為心,亦與阿比之意相鄰……中正而無乖戾,然後為和。」固實際上,孔子判定入的德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合於「和」的標準。

老子也講「和」。老子講:「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音聲相和」,都是講陰陽、矛盾雙方對立中的統一,達到和諧的程度。這與儒家所講之「和"有所不同。在這裡,老子所講之「和"應該有四層含義:

「和」,和諧,陰陽矛盾雙方對立中的統一,促成乙個多樣性的統一體或對立面的和合體;其二,「和",調和,不同的因素協調、和解,用之維繫著事物從內到外的有序運**其三,「和",則是此後本文將要涉及的「中和」之說,正是強調「適度」、「中節」,也是講求「以他平他"的制衡功效;四,便是「和合」之意,即:「天人合一」、「陰陽有序』』之意,是矛盾雙方此消彼長的變異,是矛盾雙方運動轉化的目標與歸宿,既相反又相成,既相競亦相用的結果,是矛盾雙方合而歸一的新的結果。

在先秦典籍中,「中」主要有三層含義:一是指中間、中等、兩者之間;二是指適宜、合適、恰到好處、符合一定的標準;三是指人心、內心,泛指人的內在精神世界。而「和",也有著四個最基本的特徵:

一是整體中的平衡,二是差異中的協調,三是紛繁中的有序,四是多樣性的統一。

在中國文化體系中,「中」與「和"是密切關聯的。「尚中貴和」的思想是中華文化中的精髓所在,其精妙之處就在於通過「用中」、「執兩」來達到和諧之目的。這樣看來,可以把「中」當做手段與方法,「和」則為目的,也是衡量「中"之標準所在。

「中」、「和"二字的內涵源遠流長,但二者首次結合卻是在《中庸》裡。「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著,天下之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中庸》中談到的中和思想,是針對人的情感來說的,喜怒哀樂未表現於外就是「中」,將感情抒發而符合一定的禮數,就稱之為「和",假如能夠保持住「中和"的態勢,則會社會秩序井然,萬事萬物得以興旺發展。從抒發感情的角度來說,儒家所倡導的「中和』』觀反對極其極端的情緒,而是更為提倡一種含蓄的,有節制的感情抒發。

道家之中和側重於人與自然的關係上,順應自然之發展,求得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

儒家講「中和」,是「中庸"的乙個分支範疇。「仁"作為儒家學說的重要內容,以「仁義"之心去愛人,「推己及人」以成「仁」,是儒家思想追求的總的目標;而「禮」,則是儒家規範各種思想、行為的手段。作為儒家學術的核心,「仁」包容了眾多道德條目,並不僅僅侷限於「愛人」這個狹義的範圍內。

引仁』就是要把遵守奴隸制等級制度的『禮』作為內心自覺的要求,即所謂『克己復禮為仁』。"孔子曾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旨在說明要達到「仁」的境界所須做的努力。

為了能行「仁」,讓天下百姓都能達到「仁」的境界,孔子通過藝術這一媒介,來感染人心,達到對人精神的影響,這就顯示出儒家對於禮樂教化的重視。《禮記·樂記》裡提到的「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樂者敦和,禮者別宜」談到了乙個問題:

藝術與禮教緊密相關。一定的藝術手段,賦予它道德內涵,傳達給受眾時,使大眾的心靈接受到道德的洗禮,從而合乎儒家所倡導的「仁」的要求。孔子在《論語·八佾》裡說道:

「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孔子認為真正的美應該是和「善」相統一的。

由此,孔子提出了乙個著名的美學命題——「文質彬彬」。《論語》:「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

文質彬彬,然後君子。」「質"可以把它理解為人內在的道德品質,「文」則可以理解為文飾,乙個人缺乏文飾,那麼這個人就粗野了,而外表的文飾超過了內在的道德品質,這個人會顯得淺顯。只有將「文"與「質"結合在一起的時候,此人方才能稱為君子。

從個人修養的角度來看,「質",指的是質樸的品質,「文」,指的是文化修養的外在形式。真正的君子既有文化修養,又不會迷失本性,所以做人要「文質彬彬"。「文"與「質」的範疇內涵豐富而外延廣泛。

文質彬彬,是經由修業而達成的均衡和諧的狀態,而內容與形式的均衡狀態,「修業"取「中",均衡和諧達「和』』,正所謂:「入乎其內,出乎其外」。

當然,孔子也說:「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這裡,孔子看到了「狂者"和「狷者」的可取之處。

很多時候,我們為了到達最後「中和"的狀態,往往不得不使用一些偏激的方式,這正是「中和觀"中平衡與協調的特徵所在。

儒家講「中和",道家也講「中和」,道家所謂「中和」與儒家之「中和"不同。對於「中」之含義的敘述,《老子》中就有「天地之間,其猶橐龠。虛而不屈,動而愈出。

多言數窮,不如守中」的說法。天地之間彷彿是乙隻大風箱,內中虛空,一旦鼓動起來氣流生生不息,政令教化繁多,還不如靜守無為。《老子》第四十五章中說道:

「大盈若衝,其用不窮。」朱謙之案:「大盈若衝,『衝』虛也,此大盈若衝,即大盈若虛也。

」「『盈』,滿也。大滿若虛,實則和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是同樣的道理,看似虛空,但「虛心無物,無所不包也。"以此形容「衝」之大德。

道家所謂「和」與儒家之「和」是有區別的。「儒家所講之『和』謂『中和』,繫扣其兩端,以求其中『中行』思想。老子及莊子所說的『和』,則是以『至一』來泯滅差異。"

《莊子·齊物論》中說道:「化聲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窮年也。何謂和之以天倪?

日:是不是,然不然。"《莊子·山木》中記載:

「一上一下,以和為量"《莊子·天道》中記載:「與天和者,謂之天樂。"莊子所說之「和"是以順任自然、與自然齊一為原則,講求順應天道的自然而然,忘掉生死年歲忘掉是非仁義,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邀遊於無窮的境域。

《老子》第四十二章:「一而不生,故分而為陰陽,陰陽合和而萬物生。」回萬事萬物都包涵著對立的兩極,並在對立中求得統一。

和是化異為同化矛盾為統一的力量,是矛盾對立因素的和諧統一。《老子》中還說道:「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己。

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老子》中充滿了這種看似矛盾對立的因素,雖然它們性質不同,但是可以相互依存,相互為用的,在這一點上與儒家是一致的,只不過在處理陰陽兩極的矛盾中,道家更遵從於天地之間的自然生成之道,講求順應天道的自然。

「中和之美」在儒家學說核心範疇「中庸」看來,與倫理道德是緊密聯絡的。孔子曾指出:「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

民鮮久矣。"先秦時候的中庸觀實則是乙個倫理性的概念。「中和之美"體現儒家之「仁」,並且在內容上也體現出「大德」,而這個「大德",正契合著中國古代美學另乙個命題——「崇高」。

《說文解字》解釋「崇」字:「崇,山大而高也。"「高,崇也。「崇高"進入美學範疇,經歷了從「崇拜」到「崇高」的演變過程。

「崇拜」**於對宗教的敬仰。宗教與藝術是緊密相關的。早在遠古時代,人們就表現出了對超人力量的信仰之情,人在神與天面前顯得渺小,對於神和天的崇拜,其實是對於「德"之崇拜,包括對自然現象、自然事物的崇拜,便形成了敬天事神,先神後禮的文化,人們出於對神的敬仰與崇拜,想順應神的「旨意"取悅於神,於是宗教應運而生。

「宗教的本質是人的自我意識的喪失或再度喪失,是人格的廉價甚至無價**,其表現方式是人對自己造出來的偶像的崇拜。在這種崇拜行為中,當宗教信仰的狂熱取**智的時候,或者說當人在精神上狂熱地崇拜偶像的時候,也就是他自己在肉體上徹底消失或承受著巨大痛苦的時候。"於是崇拜當中也包含著崇高。

「崇高」一詞,在中國古代代表了一種審美思潮,「又與『多』、『盛』、『厚』、『尊』、『敬』、『尚』等相通??形容建築物的高大、氣派、寬闊則雲『崇廈』、『崇城』……描繪壯觀的自然景物為『崇天』、『崇雲』……讚頌人品的高潔、尊貴則雲『崇正』、『崇信』。」可見「崇"所包涵的審美之意,不僅涉及建築物、自然景物還涉及到了人的精神領域。

《孟子·盡心》說道:「充實之謂美。

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充實"與「大"不僅表徵了一種人格力量,而且它們與「崇高」之美的意思相近,表現的都是一種區別於一般平淡的美。中國的「崇高」,兼具本體論和形態論或範疇論的意義,不僅僅指物件在體積、數量、力量上的巨大和威嚴,還在於審美主體將主觀意識與審美屬性賦予物件。

審美物件不再是客觀存在的,它承載著審美主體的主觀意識。「崇高」被注入倫理道德的含義。「在儒家看來,善就是崇高,崇高就是善。

」在「美"之中又包涵著「善」。這樣就把對「崇高」的認知從對自然事物的崇拜,上公升到人的言行舉止、精神領域的範疇。

「中和之美」作為中國和諧美的最高境界,其內涵包括了儒家「善」、「至大」、「至德"之道德範疇,蘊含著對浩然正氣的大丈夫氣概、幹健剛強不息之進取精神之精神美、人格美的讚揚。「一方面,作為北方美學思潮代表的『崇高』,在傳達對自然界高大俊美的事物產生力的恐懼和量的敬畏時,還傳達對人格尊嚴、茂行美德的崇拜。」

「中和」要「盡心」、「盡性」。「心性的基本規定是『仁』,是善。乙個人能盡仁,盡善,達到了『踐形』的境界,則其現於外的一言一行莫不是和,所謂『一團和氣』。

因此中和這一審美形態的內層是仁,外層是和。"「在中和美的外層的後面,是深層的善——仁。孑l子說的『盡善』是『盡和』,『盡善』是指『盡仁』,盡善盡美就是盡仁盡和。

做到了這一點就會仁中有樂,樂中有仁一一人生人格皆審美化;而審美則道德化。」「美與善,和與仁的統一,就是審美與道德在其最深的根底上,同時,也是在其最高的境界中所達到的自然而然的融合統一;道德充實了審美的內容,審美加強、鞏固了道德的力量。」道家之「中和觀」側重於人與自然的關係上,順應自然之發展,求得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

儒家之「中和」具有「和而不同"之意,「從美學思想上看,要求對立因素在審美物件中應該和諧、統一。」講求合適的節度,達到極處,毫無偏倚。「中和之美」作為美的最高境界,儒家之「中和"觀符合儒家「禮」的標準,合乎「仁」的要求的,道家之中和觀則反射出更多「順其自然"的法則和「超然物外」精神實質,這對於民眾的社會教化以及後世審美的影響作用是非常巨大的。

千百年來,人們用「中和觀』』作為審美的標尺,符合這種「中和"之美的藝術形式就得以盛行,不符合的則很難被人們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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