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跟男性衣著搭配

時間 2021-08-11 17:14:45

1樓:無痕風語

古代的褲子

褲子是腰部以下所穿的主要服飾。現今,人們穿著的褲子由褲腰、褲襠和兩個褲腳三部分組成,但中國古人所穿的褲子與現在的褲子概念是大不相同的。古代的褲子種類極為繁多,也有著極為漫長的演變歷史。

從出土文物和傳世文獻來看,中國早期的褲子都為開襠褲。早在春秋戰國時期,人們已穿著褲子,它在古**作“絝”、“袴”。不過那時的褲子可不分男女,而是都只有兩隻褲腿,無腰無襠(也可說是無腰開襠),穿時只套在脛上(膝蓋以下的小腿部分)古人又稱之為“脛衣”。

因其只有兩隻褲管,所以,褲的計數與鞋襪相同,都以“雙”字來計。穿這種褲子,其目的是為了遮護脛部,尤其是在冬季,可起到保暖的作用。當然,穿著這樣的褲子,如果外面不用其他服飾加以遮掩的話,那就有點不文明瞭。

所以,古人在袴的外面,往往著有一條似腰裙的服飾,這就是裳。可見,那時古人用於遮羞的並不是褲子,而是衣裳。秦漢之際,褲子也從脛衣發展到可遮裹大腿的長褲了,但褲襠仍不加以縫綴。

因為在褲子之外,還有裳裙,所以,開襠既不會不文明,也便於私溺。因而古書上也將這種褲子叫作“溺袴”。

傳入中原的滿襠長褲,則來自北方少數民族。對於這些長年騎在馬上的遊牧民族來說,穿裳騎馬會很不方便。因此,他們很早就開始穿著滿襠的長褲了。

直到戰國時期趙武靈王推行“胡服騎射”之後,漢族人才開始穿長褲。但最初僅在部隊中流行。到了漢代,這種滿襠長褲已為漢族百姓所接受。

為與開襠的“袴”區分開來,這種滿襠褲多稱為“褌”。顏師古在《急就篇》中說:“合襠謂之褌,最親身者也。

”也就是說褌是貼身穿著的。褲子有了蔽羞的合襠之後,應該不需要裳了,但當時貴族階層還是習慣於在外面再穿上裳,只有士兵及地位低賤的奴僕,為活動便捷,才單獨穿褲。

魏晉南北朝是褲子最為盛行的時期。由於中外文化交流頻繁,受異域民族生活方式的影響,這一時期的士庶多以著褲為尚。這一時期褲子的特點就是褲腳管特別肥大,人們稱之為“大口褲”,類似於七十年代流行的喇叭褲的褲形。

與大口褲相配套的則是比較緊身的“褶”,褶與長褲在當時合稱“袴褶”,這是當時最為時尚的服裝。到了開放的大唐,尤其盛行“胡服”,男女老少皆以穿褲為榮。但這時的褲管已明顯收束。

到了宋代,經過長期演變之後,褲子又回到了其最初開襠的形制,即以“膝褲”的形式出現。但與先秦時期的脛衣多貼身穿著不同,這種開襠膝褲,多加罩於滿襠褲之外。

這件煙色牡丹花羅開襠褲出土於福州南宋的黃升墓中。褲的通長為87釐米,腰寬74釐米,腰高11.7釐米,襠深36釐米,腿寬28釐米,腳寬27釐米,腰帶有所破損。

它的面料是花羅,以三經絞羅為地組織,花部組織屬平紋組織,提花的紋飾為牡丹。牡丹自唐代以來,就擁有“國色天香”的美譽,它是富貴與榮譽的象徵,為唐宋吉祥紋樣中運用最廣的題材之一。

該褲的褲筒每邊各用長方形單幅縱式摺合,頂部每邊各向內皺摺兩道,略呈弧狀。兩褲筒內側加一三角形小襠,襠以下至褲管縫合,而襠以上至頂部未縫合。上接有腰,於背後正中開腰,兩端繫帶。

黃升墓中出土的開襠褲尺寸均大於合襠褲,因而推斷當時合襠褲穿在裡面,而開襠褲則是套在合襠褲外面的。

從文化史的角度考察,鞋子是人類服飾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古代被泛稱為“足衣”。鞋子對推動人類服飾改革、發展,曾立下汗馬功勞,它不僅注重於實用,同時有著審美裝飾的功能;有些鞋子還代表了等級的標誌和禮儀的規範,並且深刻反映了歷代人們的良好祝願,具有濃厚的文化內涵。從製作工藝本身來說,鞋子還是一種藝術品,具有較高的文化價值、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並與民俗學,工藝學、美學、考古學等學科密切相關,它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表現。

中國鞋子的發展,經歷了從無到有,從簡到繁,從粗到精的過程,歷史十分悠久。從古到今,創造眾多,不僅樣式多彩,而且在造型、色彩、技巧上部有豐碩的成果。為了更好地弘揚民族文化傳統,學習、繼承並發揚光大民族傳統,我們對我國鞋文化史進行探索,是一件十分有意義的事。

在我國舊石器時代,原始人類以各種簡單的石制工具捕獲動物。在得到動物後,就帶到自己的洞穴裡,“食其肉而用其皮”,這就是歷史上“茹毛飲血”、“食草木之實,衣禽獸之皮”的猿人時期、為了不受外界的氣候條件以及地面條件的影響和威脅,他們不僅製作獸皮衣來抵禦風寒,並且知道用獸皮來保護腳,就是用獸皮簡單地將腳裹住,達到不受凍.不被刺傷的目的。

古代把人類身上的服飾分作首衣.上衣.下衣和足衣。足衣,就是古人對鞋與襪的總稱。當時,社會生產力極其低下,沒有發明紡織。

“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韓非子•五蠹》)據專家研究,人類經歷過赤足時期,後來才發明了鞋子。在比較寒冷的地區,當時的原始人用一種小皮條將割成整塊的獸皮包紮在腳上,實際上是一種獸皮襪。

這是最早的“足衣”,已有數萬年以上的歷史。因用於裹腳,亦有“裹腳皮”之稱。據推斷,它是最古老的原始鞋,也是今天鞋子的原始形態。

在我國雖然至今未發現這種“原始鞋”的實物.但在考古出土文物中,有反映遠古居民所著靴鞋的形象,為我們研究中國遠古時期文化史,提供了生動的資料。

2023年秋,在我國青誨大通縣孫家寨一座屬於馬家窯文化的墓葬中,出土了氏族時期的一件陶器,上面一人.足上已穿鞋,而且鞋尖上翹。鞋翹,是中國古鞋最典型的特徵之;有史料記載,中國鞋翹始於石器時代,從以上文物的發現看,鞋翹起源時期還可提前。馬家窯文化屬於新石器時代,據測定,其具體年代為五千或五千八百年前,約相當於我國傳說中炎帝到黃帝時代,即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的過渡時期、那麼,當時原始人是如何從“裹腳皮”逐步過渡到鞋子的呢?

當時穿的鞋及鞋翹究竟是什麼原料製作的呢?是皮靴還是草鞋,木屐?具體形狀又怎麼樣?

我們仍處於無知狀態。

履是自漢以後對鞋子的總稱。古代稱鞋為履,履本為動詞,是“踐”、“踩”或“穿鞋”的意思,但稱鞋為履後,履也就有了名詞的屬性。古代的履種類繁多,以質料來分,有布帛,草葛和皮甲三種。

布帛履是以絲、麻、綾、綢等織物製成的履。草葛履是以蒲草為原料,經碾搓編織而成的鞋子。皮甲履有生皮和熟皮之分,以生皮製成的稱革踏,以熟皮製成的稱革千。

我國古代鞋子款式都鞋頭上翹,稱“翹頭履”。唐代的翹頭履多以羅帛、紋錦.草藤、麻葛等面科為履面,其履底薄,履幫淺,較輕巧便利,翹頭做成風頭、虎頭等,生動逼真。此外還有重臺履、高牆履.勾履、芴頭履等名稱。

屐,一種鞋底裝有雙齒的鞋子,它主要是以木料為主,稱木屐。木屐是由面、系.齒三個部分組成。面即為鞋面,鞋面上繫有鞋帶,即系。齒在屐的底部前後,呈直豎式。

漢代末年,女子出嫁多穿木屐,屐上彩畫十分美觀。晉朝,有一種木屐,面、幫、齒全部用整塊木頭製成,幫代替了原來的系。還有—種,它的雙齒可以任意拆卸;據說,這種木屐為南朝詩人謝靈運所創,稱謝公屐,為登山旅遊時穿用,可以在上山去前齒,下山去後齒,以便保持人體平衡。

舄,古代一種加有木底片用五彩帶系之的鞋子。在古代的諸鞋中,以舄為貴。舄的穿著只限於朝覲、祭祀時穿用,而履隨時可用。

舄是雙底,木製或注蠟,以防潮溼。周代君王之舄為白、黑、赤三種顏色,其赤為上服,其次是白舄與黑舄;而王后為赤、青、紫三色,以紫色為上服,其次是青舄和赤舄,在隆重的慶典,君王穿赤舄,王后穿紫舄,舄的材料是綢緞。

靴,一種高度在踝骨以上的長筒鞋,原為北方遊牧民族穿用,多為皮革製成。我國在三幹八百多年前,已有皮靴出現。戰國時期,趙武靈王提倡“胡服騎射”,靴才開始流人中原。

南北朝時期,婦人常以冬至日添置履襪及靴。而靴流人中原作為禮服配套時,造型更為完美;這時,開始有六合靴出現(用六塊皮革拼合縫製而成)。到唐代,官庶普遍著靴;靴有長筒、短筒、圓頭、平頭、尖頭等多種款式。

宋代初期製鞋工藝仍沿用唐、五代。宋後期,用黑革為其面加以靴筒,裡面襯氈子,靴高八寸,文武**按其品級服色來飾其靴邊縫滾條。宋、遼、金、元時期,靴的式樣較多.有鵝頭靴、雲頭靴、花靴、頡嘴靴、旱靴、革翁靴、高麗式靴等,造型簡單,靴的顏色隨衣搭配。

自明代起,朝廷開始禁止庶民穿靴,穿靴已有等級制度。到了清代,男子穿便裝時以鞋為主,但穿公服時仍需要穿靴子。靴子的面料多為黑緞,式樣初期為方頭,後改為尖頭,但和朝服配套的靴子仍是方頭靴。

民間的尖頭靴,貧富式樣相同,只是用料有嚴格區別,富者在春秋時,可穿青素緞靴,冬季可穿青絨靴。貧者只能穿青布靴。在官場,牙縫靴為高階**所穿,其他**所穿大都是黑色緞料方頭靴;而武弁、公差所穿的靴子又稱“爬山虎”,也就是輕便短筒薄底靴。

旗鞋,俗稱“花盆底韃”,是清代滿族旗人婦女穿的一種高底鞋,鞋子為木底,跟在中部。由於滿族婦女從小騎馬,從不裹腳,她們習慣穿這種鞋,尤其是貴族婦女,普遍穿這種鞋,所以稱為“旗鞋”。旗鞋的木跟鑲裝在鞋底中間,一般有三寸多高,整個木跟用白細布包裹,也有外裱白綾或塗白粉,俗稱“粉底”。

旗鞋的面料為綢緞,上繡五彩圖案。隨著年齡增長,鞋底高度也逐漸降低,一般老年或勞動婦女,多穿稍矮的或平底鞋,如“船形高底鞋”等。

三寸金蓮既指女人的小腳,又特指纏足女人所穿的鞋。

纏足風俗在中國歷史上到底在什麼時代開始,至今也沒有確切的說法,專家們意見難以統一,各有各的說法。

有的學者依據民間傳說,認為三寸金蓮出現於隋朝。該民間故事是:隋朝時,荒淫無道的昏君隋煬帝,經運河去揚州遊玩,不想用男子,而改用百名美女為他拉縴。

一位姓吳的鐵匠的女兒吳月娘被選中,由於吳家父女非常痛恨隋煬帝,因此商議後準備藉此機會刺殺隋煬帝。為此,吳父專為女兒打製了一把三寸長、一寸寬的蓬花辦刀。吳月娘將刀用布裹在腳底下,同時把腳也儘量裹小,又按裹小的腳做了雙鞋,鞋底上刻上蓮花,十分漂亮。

隋煬帝在龍船上見到吳月娘後,非常喜歡,就下旨召見吳月娘近身,想看看纏足。吳月娘藉口其秀足只能讓皇上一人欣賞,於是隋煬帝喝令左右退下。吳月娘等隋煬帝身邊無人時,只才慢慢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花刀刺向隋煬帝,隋煬帝一閃身,被刺中了手臂。

此時,隋煬帝一邊大叫“來人抓刺客”,一邊隨即拔刀向吳月娘砍去。儘管吳月娘沒有被砍中,但自知事已敗露,便投河自盡了。這件事給隋煬帝刺激很大,他當即就下了一道聖旨:

“女子再美,裹足者不選”。此時傳到民間後,人們為了懷念吳月娘,竟鼓勵女人裹起腳來,以示紀念,纏足風俗由此而來。

不過傳說畢竟是傳說,大多數研究鞋文化的學者認為根據現有歷史資料來看,應當是在南唐(公元937年—975年)。據考證,南唐皇帝李後主喜歡美色及**,他用**製成蓮花臺,高六尺,令宮女睿娘用帛纏足成弓狀,在金制蓬花臺上跳舞。

李後主令宮女舞娘用帛纏足,使腳纖小彎曲作新月狀成弓形,並在金制蓮臺上面跳舞,迴旋有凌雲之狀,宮女舞娘的小腳以及所穿的鞋被稱為“三寸金蓮”由此得名。此後,宮內外皆仿效之,形成婦女纖足以小、瘦、尖為美、為貴的民俗。

而纏足風俗自南唐開始一直沿襲到辛亥革命年間,不過**年間此風俗並未杜絕,甚至在解放初期仍有極少地區還有纏足習俗,上下一千多年。中國土地遼闊、人口眾多,各地方、各地區女人所穿的三寸金蓮又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款式。大體講三寸金蓮分南北兩大類,南方以浙江的舟山、寧波、紹興、嵊州及安徽的黔縣為代表;北方以北京、天津、青島為代表。

相對講,南方的三寸金蓮較別緻、細膩,繡工考究。北方的三寸金蓮較粗獷有力,較大方。

在纏足風俗鼎盛的清朝年間,纏足女子為了襯托其三寸金蓮,以博得男人歡心,還喜歡穿用腿帶、藕覆、套褲。

腿帶,指纏足女子用於纏束在小腿上的帶子,質料有棉織及絲、緞等,考究的在腿帶上繡上圖案。

藕覆,分兩種,一種是像褲腳的腳管形狀,是套在褲腳外面;另一種是一塊長方形棉布或綢緞,有夾裡,是卷紮在踝骨上部、褲腳外面。兩種藕覆的用途是覆蓋踝骨的畸形,增加腳部美感。藕覆上面均繡上五彩圖案。

套褲,清代女子喜歡穿套褲,套在腿上至踝骨部;套褲上有系,用時系在腰部,目的是為了禦寒及增加腳部美觀。

在**時代,由於新文化運動影響,西方鞋文化開始滲透中國,機械生產的各種布鞋、膠鞋、雨鞋、塑料涼鞋以及高跟皮鞋、皮靴流入中國;至此中國的鞋文化吸取了西方鞋文化的優點,結合中華民族的特點,走向了高速發展的道路。

綜上所述,中國鞋文化歷史悠久,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即使在當代也是如此,比如一帶女布鞋幾乎成了中國婦女的國鞋,而外國婦女到中國最喜歡購買的就是一帶女布鞋。更令國人驕傲的是:20世紀初,人們意外地在遼寧凌源牛河梁紅山文化(公元前2023年)遺址中,發現了一件裸形少女紅陶塑像,可惜頭部、右足缺失,殘高不到十釐米,左足上卻穿著一雙短筒皮靴,其特徵十分明顯。

這就把我國製鞋工藝史上溯到五千五百多年前。

此外,鞋文化專家在新疆溫泉縣阿爾卡特草原發現的一尊石人像(據測定約在公元前2023年左右),它身高2米,圓臉深目,面部飽含威武神情,身穿寬厚的翻領大衣.腰間束帶,足登高筒皮靴。它真實地反映了遠古居民著靴的原始面貌,以及遠古鞋文化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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