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戀人分手後還應不應該有聯絡

時間 2025-05-31 05:35:21

1樓:市晶瀅鈕巧

愛情也許就是當初一見鍾情時心動的感覺,愛情也許就是以身相許時的感覺,愛情也許就是生死與共的感覺……愛情是個說也說不完的話題。當你對乙個人產生愛情的時候,你的心是惶恐而不安的,你不知道對方的感受,你要隱藏自己的心情,因為你是個矜持的人。也許你當初愛的根本就是你心中的乙個影子,你給他披上了一件夢的衣裳,你陶醉在夢的幻覺裡不願醒來,久久地徘徊、輾轉著,當你知道了對方的感情時,一切都已經風輕雲淡,因為你已經走出了他的影子,他的外衣不再華麗,你所懷抱的愛情也已經失去了光彩,你的生命從此注入了灰色。

當我沒有愛別人的經歷時,就想:「愛別人真是種享受。」當我被愛時,就想:

被人愛真是種幸福!」但無論愛與被愛,都那麼讓人傷感,因為人心總是那麼難測、欲壑總是那麼事物對於她來說,都只能是擦肩而過。沒有什麼可以深入到她的內心深處。

就像一朵頹廢黯然的花,有著絕望的姿態卻仰著一張天真的臉,對著所有的殘忍和屈辱微笑。深深的墨綠色是沒有眼淚的。這樣一朵永遠開在黑暗之中的花不相信眼淚,也就註定一世孤獨。

常常,在擁擠的人海中,感覺許多陌生人的延伸、聲音、氣味,混含槐亂而嘈雜。而靜下來再去看,去聽,去感難填,有了愛與被愛就有了感情旋渦裡的掙扎,有了愛與被愛也就多了情感世界裡的糾扯。愛與被愛的錯車,愛與被愛的不解,愛與被愛的制約,愛與被愛的無奈……茫茫大地,對於乙個對世界失望而心中無愛的人來說,到**不是一樣呢?

永遠行走在檔粗路途中,所有的愛,突然之間就會發現原來這裡什麼都沒有。空空蕩蕩,無聲無息。有許多人是沒有靈魂的。

庸庸碌碌活著,沒有目的,不知道為什麼要活著也從來不去想活著行老鎮是為了什麼。這個世界上這樣的人或許會越來越多。他一直在尋找那個和他(她)有著同樣感覺的人。

即使是遠遠的,即使是人潮洶湧,都可能感覺到那一片空白的孤寂,然後知道,與自己相同的異類就在不遠處與他相互感受著彼此。

分手後,還有必要和對方聯絡嗎?

2樓:伏碧琳

對於分手,很多人的處理方式都不一樣。

有的人認為應該把話談開了,說清楚,分手也分得明明白白純讓好;有的人認為既然已經決定分手,說什麼都沒有意義了,不如不說。

我的建議是:分手時,最好把話說清楚。

因為,你們在分手的時候說了什麼,會直接影響兩人分手後的關係發展。 有很多分手之後的遺留問題,都是由分手時沒有把話說清楚而導致的。

大部分人提出分手的原因,歸納起來無外乎兩種:一種是由於有各種現實原因,導致你不想努力與對方繼續走下去,比如異地分居、父母反對,等等;另一種是沒有具體的現實原因,就是不喜歡對方了。

這兩種情況,在分手的時候處理方式都是不一樣的。

對於第一種情況,之所以必須把話說清楚,是為了讓對方清楚,阻礙你們繼續交往的現實問題是什麼。

倘若有一天這個問題解決了,你們還是有可能複合的。

如果未來的某一天你真的想要挽回這段感情,那麼分手時將話說清楚就太有必要了。

如果分手時不把話說清楚,你在試圖挽回的時候,對方心裡是會產生牴觸情緒的:憑什麼你說分手就分手,你說和好就和好?

但是,如果分手時你把原因說得清清楚楚,那麼挽回的時候也可以試著說服對方:「我瞭解是什麼導致我們分手的,我已經找到解決方案了。」

比如:因為異地分手、因為父母家庭分手的等等現實問題,現在都找到了解決辦法。這樣對方會更容易接受,至少也可以看出你是在認真對待這份感情。

所以,對於這種因為現實問題而導致的分手,在分手時應該把話說清楚,不僅表示了對這段感情的尊重,也為彼此留下一點餘地。

萬一以後想要挽回呢?

而對於第二種情況,很多人是不想挽回的,因為提出分手的人已經對對方沒有興趣了。他知道對方很好,做鉛也知道分手後可能一時半滑乎會兒也找不到更好的人,但就是不願意和對方繼續交往下去了。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更需要把話說清楚,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對方糾纏。

這個時候,你寧可讓對方恨你,寧可表現得絕情一些,也不要給對方繼續糾纏你的機會。

雖然這樣做很殘忍,但是如果你真的從心裡厭倦這個人了,這對你們雙方都有好處:你都已經死心了,如果還讓對方對你抱有幻想,或者還讓對方因為覺得可以改變什麼而在你身上耗費時間,那是對你們兩個人的不負責任。

所以,分手時一定要把話說清楚,要麼告訴對方「我對你沒有什麼不滿,真的是因為一些現實問題導致我們走不下去了」;要麼告訴對方「我就是不喜歡你了,無論你變成什麼樣子,我都不會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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