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後財產的法律問題,婚後財產問題

時間 2023-05-12 17:45:07

1樓:網友

1、房子算是你們兩的,是婚後財產。

2、辦理房產證後,如果你離婚,有以下結果:

如果沒有婚前財產協定或者說離婚的相關協定,法院會把財產平分,但適當會傾斜弱方,比如取得小孩撫養權的,或者對離婚沒有過錯的;

如果有婚前財產協定,那麼婚前財產仍是屬於個人的,但是夫妻共有財產一定是要分的。

你和你老婆去公證應該就是打算簽訂婚前財產分割協議的意思吧,那麼沒意外的話,房子到時候就是按比例分了。不過只能有乙個人的到房子,另乙個人得等價的現金或其它東西。法律對於不動產是不會分開來給的。

房產證上的名字不能說明什麼,如果沒有公證的話,法院只會算是你們共有的財產,離婚只能對半分。

2樓:匿名使用者

3月1日領的結婚證,6月1日辦理的房產證,你們的房子是婚後財產,房子算你倆的。

去公證處辦理了出資證明,只能算是你們的乙個債權債務關係的明確。

你必須明確,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權是乙個單獨的概念,而你們的債權債務關係是另乙個概念。這是兩件事,如果訴訟的話,是兩個訴訟標的。通俗一點說,就是打兩場官司。

房屋產權乙個官司。債權債務另乙個官司。

房子,你可以單獨賣。

賣得的錢,怎麼辦,是另乙個問題,就可以依照出資證明再次分配。

3樓:網友

1,房產證是6月1日辦理,是結婚後辦理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後財產,名字只是登記,實際上是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出資進行了公證,房子以公證為主,3比2分。

婚後財產問題

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婚後購置的房子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錢是由誰出資,產權證寫的是乙個人還是兩個人的名字。既然是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

至於你想定的「一旦婚姻破裂,房屋所有權都歸回我自己所有」的協議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情況,自行約定即可,若不放心,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5樓:匿名使用者

按法律規定, 婚後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你的想法與法律不符。

婚後財產問題

6樓:午夜斬使

那兩套房子屬於你姐姐的婚前財產,即使離婚男方也不能主張作為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配,房子仍然歸你姐姐個人所有;

你聽說的並不是我國婚姻法的現行規定。

7樓: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1.房子的問題。

如果是婚前取得的房子,根據婚姻法18條第一款的規定是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在分割的範圍內。

此外,根據婚姻法解釋(一)19條的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除非你姐姐同意婚後財產共有,否則結婚一輩子也是個人財產而不會自動轉化為共同財產。

2.婚姻的問題。

婚姻自由是一項立法原則,婚姻法第3條給出了具體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個人建議,如果在感情上發生問題,家人應該以幫助為主,不應橫加干涉。至於財產方面發生的法律問題,大致如第1點所述,如果還有問題,可以追問。

8樓:知之我不吱

之前聽說婚後多少年會變共有財產,這個是對的;不過時間也不算短不過這事兒,你畢竟也算外人,別參合太多,人家名字都願意隨便寫,你老婆和姐姐比有別的補償也行。

別因為這個整得你自家不和。

就算父母偏心,也是父母的事兒,兒女沒必要計較。

9樓:問法網姜律師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律師提供以下法律意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首先,您說的婚後幾年變成共同財產,那是舊的婚姻法的規定,新婚姻法規定的財產制度是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財產共同所有。

第二,您說的這兩套房子是婚前的房子,應該是姐姐的個人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八年後就可以共享婚前財產。

11樓:鄧海峰律師

一、婚前購買房屋,都屬於婚前財產,不因結婚而發生改變。

二、所以,你的觀點「前聽說婚後多少年會變共有財產」是錯誤的。

三、房屋以登記為準:其中登記是父母名下則跪父母所有,登記在媽媽與姐姐名下的則歸媽媽與姐姐共有。

關於婚後財產?

12樓:law大叔

婚後一方父bai母首付款買房,du

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是否zhi

屬於共有財產,要看產權dao

登記在誰的名回下。如果是登記在丈答母娘名下的,屬於其個人財產。雖然是你夫妻二人共同還貸,但也只是可作為共同債權向丈母娘主張償還。

13樓:21世紀第一聖人

這個來問題有點複雜,需要逐項釐源。

清。房屋屬於不動產。

按照《物權法》第九條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因此,「房產名字是丈母娘」,房屋所有權是屬於丈母娘的。

如果沒有協議,不會因為「婚後丈母娘給我們買了房子給了首付」,「女兒女婿一起供房子」,女兒、女婿就因此獲得房屋的所有權或者部分所有權。

問題中沒有提及岳父(老丈人)。如果購房時岳父健在,首付是岳父、岳母的共同財產中支出的,雖然房屋產權只登記了丈母娘乙個人,也是屬於岳父、岳母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要贈與女兒或者女兒、女婿,必須是岳父、岳母共同贈與,並辦理房屋產權轉讓與變更登記,才能將房屋產權轉移給女兒或者女兒、女婿。

就問題敘述的情形而言,目前這套房屋的產權並不屬於女兒或者女兒、女婿所有。

14樓:匿名使用者

房證上是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但你們這種情況比較特殊,三個人都出錢了,三個人協商,弄出乙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進行分割。

或就按出錢的比例,分三份,各拿各的那乙份。

15樓:雲夢之巔

這種情況不是很妙啊,如果房產證上是丈母娘名字,那麼這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話,女婿就沒有份了。女婿如果不想吃虧,最好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到時候也能分得乙份。

16樓:暴躁的87兔子

產權登記在丈母娘名下的,那房子是丈母娘的啊,你們相當於只是借住,但是後面還貸部分有你們的份額。

17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歸三個人擁有,因為首付是丈母娘給的,房產名字是丈母娘,而月供是女兒女婿的,哪個想要房子,就要把房子折算成錢後,補償給其他兩個人。

18樓:呵嘿嗨嘍夠了

如果離婚了,去除你岳母給你交的首付,剩下的你們夫妻兩個共同的房子,

19樓:匿名使用者

兒女起供房子當然就是數兒女的了呀!

20樓:一家

三個人,因為房子三個人共同購買。

21樓:找石頭要禮包

一人一半,看你結婚幾年,有沒有小孩子,有沒有負債,負債也是一人一半,或者有一方主動放棄,那就全是你的了。

22樓:fy愛在同行

那還要看錢從那個卡出去的,如果是你的那麼你可以分的到還貸款的一般,

關於婚後財產?

23樓:網友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

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如《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24樓:大梧桐

婚後財產的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個是有法律明文規定的。如果兩個人需要分開的話,婚後財產是需要平分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分割要根據財產的性質決定,有夫妻共同財產就分割,沒有就不分。

法律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方法,僅有一條原則性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至於司法實踐中,基層法院如何適用上述原則,可以說操作手段很靈活。

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慣例,這些問題可以當面諮詢本地婚姻法律師。

26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財產都是共有財產,離婚分割財產時要均分。如果是一方背叛而離婚,背叛一方一般是淨身出戶,得不到任何財產,除非對方施捨。

27樓:網友

婚後財產一般是平分的,有過錯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婚能不離最好。

關於離婚後財產分配問題,關於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如何分配夫妻的共同財產?

1 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2 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3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4 對夫妻共同...

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關於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你能證明有第三者可以少給她財產的,原因就象你說的,你可以得到些財產上的補償。回答您好,1 一般均分原則 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

關於婚後財產分割的問題 急

很難說清的,法律規定的非常詳細!我的建議是,如果涉及的共同財產數額比較大的話,不如聘請乙個便宜點的律師幫你處理!或者他們雙方協商分割也是不錯的選擇!原則上是均分。但是如果有婚前財產公證另當別論。婚後財產一人一半。婚前財產有證據證明的,就不用分。沒證明的當婚後財產。具體問題如果對方有配偶與他人同居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