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姻法的問題。。關於婚姻的法律問題

時間 2023-04-14 18:05:05

1樓:網友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內取得的共同財產收入,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婚前財產在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內,通過饋贈、繼承等方式取得的財產,如有明確要求或特定條件,也可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因此,從法律角度說,只要你在婚前將該房產轉到你個人名下,該房產依然屬於你的婚前個人財產,或者由你母親和你簽署乙份贈與協議,明確該房產所有權人為你一人獨有,也可在該協議中,對日後拆遷事項做相關的補充說明,以及新增詳細的附加條件。這樣就不用擔心這處房產會被列入你的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了。

在婚前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以及財產歸屬,說來雖有些不近人情,但從法律角度講,是日後避免糾紛的最有效手段,眾多的「前車之鑑」可供參考。

2樓:平凡律師

你好,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1、在沒有婚姻登記過戶到你的名下,永遠屬於你的個人財產。

2、搬遷以後,那要看你們當地的拆遷政策。原則上拆遷都是按戶按你們人口數進行的安置。

3樓:帳號已登出

你可以立即把房子登記到你的名下,這樣就是你的婚前財產,如果今後離婚,還是屬於你的。

4樓:唐山律師諮詢網

從法律角度,你女朋友沒有違法。恐怕達不到要求,很難登記。如果不滿足其要求登記,後果只能離婚。你還要娶第二回老婆。精神和物質成本太高。

5樓:諸葛學岺富念

1、歸乙所有。

2、婚姻有效,我國婚姻以合法登記為準。一合法登記婚姻就產生效力。

3、住房歸兩人共有。如果離婚,一人一半,如果婚姻無效,歸甲!

4、歸甲所有。

5、丙可以**甲提起訴訟。要是證據不足,法院不會判離婚!

6樓:匿名使用者

暈啦,你這找到時什麼女朋友啊,咱先不說法律啊,你要是過到她的名下,你媽媽們該多傷心啊,不要忘記誰把你養這麼大,你女朋友這麼做不對,只要過她名字下,說明這房子就是她的,你們結婚後的財產時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前就給她,萬一她不孝順,你媽媽怎麼辦??既然你都知道她貪心,我覺得你也是有頭腦的人,你自己看看吧。。。不要傷害媽媽。

關於婚姻的法律問題

7樓:流失情意

q1結婚的法定年齡。

男女的結婚年齡要求不同。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q2同性之間可以結婚嗎?

不能。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的規定,結婚應當為男女雙方之間,基於完全自願形成婚姻關係。

q3哪些情形禁止結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q4哪些情形會導致婚姻無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注:《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訴訟時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q5除《民法典》規定的三種無效婚姻無效情形以外,當事人能否以其他理由訴請婚姻無效?

不能。根據《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十十冬規定,當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規定的三種無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q6誰可以成為申請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

根據《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九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婚姻登記關係的婚姻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其中,利害關係人包括:

(一)以重婚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和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的,為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q7申請婚姻無效的案件,原告可否撤訴?

不能。根據《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十一條。

第一款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確認婚姻無效案件後,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准許。

8樓:詩聖木椅

1.雙方目前尚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仍屬於夫妻關係。夫妻關係能否繼續維持不是法律有加以干涉的,需要男女雙方自行解決。

2.房子屬於男方父親的個人財產,男方父親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表示對該房產進行權利處分。(《物權法》第9條、第17條)

3.此類離婚案件只存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不涉及賠償問題。

4.解除婚姻關係時只有四種情況,受害人才能夠得到賠償:(《婚姻法》第46條)

《婚姻法》第46條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婚姻法的問題 10

9樓:匿名使用者

附條件的贈與行為,甲可以請求返還給付的財產。乙有義務返還給付的財產。甲有重婚行為!

有個關於婚姻法的問題? 50

10樓:滬漂的三地遊子

你這個問題和我們家一樣,我們家也是二婚重組家庭,當初我後媽準備把她女兒嫁給我,最後各種原因,兩個人沒有成為夫妻,我是力挺這種關係。

你的老婆的女兒是不是在你們家戶口本上,如果不在你們家戶口本上的話,兩個人領結婚證完全是沒有問題。

像你們這種沒有血緣關係兩個人是可以成為夫妻關係,但是這裡面有乙個前提,你老婆的女兒和你兒子不能在同乙個戶口本上或者說戶口本上不能是兄妹關係,如果戶口本上寫的是收養關係的話,領結婚證完全是沒有問題。

如果在戶口本上,你老婆的女兒和你兒子顯示是兄妹關係,那你就要去派出所,把你老婆的女兒和你兒子的關係更改一下,這樣就可以領結婚證了,領了結婚證法律上就承認他們兩個人的關係了。

我覺得你老婆的女兒和你兒子看對眼那真是太好了,如果兩個人能夠結婚的話,那以後相處起來就太容易了,在家也不會分彼此,衷心的希望他們兩個成為夫妻。

其他的不多說了,在此衷心的祝福他們兩個能夠早日牽手成功,共赴婚姻的殿堂,兩人攜手白頭到老,同時祝你們一家人相親相愛,永遠幸福。

祝你們永遠幸福。

11樓:在玄素洞發芽的加菲貓

規定只要沒有血緣關係,不是近親的情況下都是可以結婚的。

(2023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3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12樓:網友

根據婚姻法,只要不是近親結婚,雙方自願結婚的法律是承認合法夫妻。

關於婚姻法問題

13樓:首典

你好,請息怒。

法律不是萬能的,法律不能也不應該涉足過多的領域。

婚姻內部關係式絕對的私人領域,法律是不調整的。因為,夫妻之間是財產共有關係,你如果認為老公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那試問如何去補償你呢?我們沒法的救濟途徑還主要是財產補償為主,如果讓你老公賠錢給你,那不是把你們家的錢從左口袋放入右口袋了?

如果你對這個男人徹底失望了,想要和他離婚了,這時候法律倒可以幫你的忙,由於你所說的上述情況,在分割財產時,也會適當照顧女方。

如果你還對這個家抱有希望,就多想一點柔和的而不是對抗性很強的辦法吧。

綜上,建議你以法律為後盾,明確自己的底線。同時,又不輕易揮舞法律的大棒,採用更加和諧的方式解決家庭內部問題。

14樓:

這個是你們的家務事,清官難斷家務事。你所謂的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指什麼呢?你說的事情你婆婆跟老公沒有侵害到你的權益。

個人認為這個時候你該跟你老公一起。他打工你跟他一起打工。首先要跟老公恩愛,多溝通。

那你婆婆再對你不好,老公心裡有個稱,自然偏向於你。

15樓:優雅月

你老公的錢=婚內共同財產=你的錢。

老太太不讓給,你老公的態度呢?他的態度很關鍵。也是你以後婚姻的關鍵。

關於婚姻法律的問題

16樓:咪咪的休閒時光

你可以要求賠償。

法律明確規定,婚姻中的一方有重婚的、與他人非法同居等法定情形的違反了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的規定,為過錯方,因此導致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可以以此作為離婚的理由,選擇協議或訴訟離婚。女方的孩子屬於非婚生子女,對他沒有撫養義務。

但如果孩子是你的,那將不能離婚。不能離婚的情況:女子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下列情形的除外:1、女方提出離婚;2、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離婚請求的(例如,矛盾尖銳到會危及乙方或者孩子人身安全的地步;再例如,女方懷孕、分娩、流產的孩子系與他人通姦所致)。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7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主張無過錯損害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補償!

縱橫法律網 祝永根律師。

婚姻法的問題

19樓:仲初世訪波

婚後購買房屋沒有協議,就是婚後財產。沒有辦法協商分割哦。

20樓:田瓊齋樂心

必須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是自己一方全款購買與另一方沒有任何關係,婚後財產要多多保留證據。

21樓:祖喬馬小萍

那則需要看財產的**是否是公正分割後的財產,如果是就不用擔心。

22樓:函沙褒瑩玉

婚後基本都是共同財產了。

自然是要分的。

除非你婚前買,證實這些是婚前,就沒有那麼麻煩了。

23樓:駱國丘悌

應該有他一半,因為是婚後財產。

24樓:榮資零思菱

婚後的個人所得,除去繼承所得之外,都屬於共同財產。

25樓:馬在偉

(1)甲、乙之間的財產約定協議是否有效?

有效。(2)乙是否取得約定財產的所有權?

取得。已辦理交付手續。

(3)甲是否有權單方解除協議,請求返還交付給乙的財產?

無權單方解除協議,請求返還財產不應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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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姻法的內容,關於婚姻法的內容?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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