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物業管理中,具備業主身份的有幾種

時間 2023-02-18 11:55:06

1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產權人既是業主。業主是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人。根據《物權法》和《區分所有權司法解釋》的規定,以下自然人或者法人應當認定為業主:

一是依法登記取得建築物專有部分所有權的;二是因人民法院、仲裁的法律文書或人民**徵收決定取得建築物專有部分所有權的;三是因繼承或者受贈送取得建築物專有部分所有權的;四是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取得建築物專有部分所有權的。

基於與建築單位之間的商品房買賣民事法律行為,已經合法占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但尚未依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可以認定為業主。

2樓:長工破田

業主是指物業產權人。物業管理前期房屋未交付之前,物業產權人屬於房產開發公司,此時房產開發公司屬於大業主,後期房屋交付後則分為單個房屋產權所有人的小業主。或者單個樓宇或大房產的情況下物業產權歸個人,那麼個人也成為大業主。

物業的實際受益者可以是業主,也可以是物業使用人。

3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管理條例裡面有規定:業主--房屋產權人,一般認可的業主包括夫婦二人,其他的如父母、兒女等等都不算的。

4樓:絕版曉爺們

只有一種,就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買受人,或者是產權證上的產權人。其他都不算是業主,只能是物業的使用人。

物業管理人員需要具備幾種能力?

5樓:匿名使用者

團結協作能力,語言能溝通能力,心理素質能力,團隊協調能力,為自己把關能力,講信用程度,一句話樹人先樹己。

6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管理人員是指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通過對房屋建築及與之相配套的裝置、設施和場地進行專業化維修養護管理以及維護相關區域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為業主、使用人提供服務的人員。

物業管理人員要具備一定的觀察、分析和判斷能力以及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還要求懂得建築、房屋附屬設施裝置、環境、管理等方面的知識,涉外物業還要求精通外語。物業管理人員職業是實行就業准入制度的職業之一。

7樓:網友

還要具備更好地協調思維能力等等。

物業所有人,即產權人,是指什麼人,也稱業主

8樓:拜可邇

根據《物權法》,產權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義務。 因此,不管業主是否在此居住,只要該業主擁有產權,就應該承擔均攤維修費用的義務。

小區物業管理可以知道房主的身份資訊嗎?

9樓:風雨過後

是的,理論上來說,物業有權利和義務來知悉住戶資訊!

但實際情況中,住戶資訊多是參差不齊。

另外,和大家普及乙個知識,就是所謂業主私人資料,被物業公司變賣一事。

其實,這只是人們的不了解和個人理解而已,真正的第一手資料,其實早在fgj時,就已經流出去了!後面第二手資料,就是人們熟悉的開發商營銷部門,第三個才有可能是物業公司。

但是,這個時候,對於有需求資料的人員來說,已經有些晚和價值不高了(例如裝修公司、家具公司等)!

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模式有兩種,一種叫「酬金制」,一種叫「包乾制」。包乾制是定好物業費以後物業公司收取每平公尺固定的物業費,自負盈虧。成本省下來了,有結餘了就進了自己腰包。

一般小公司是這種收費模式。大公司往往採用「酬金制」,就是不管業主有多少拒交物業費的,定好無而非**以後我就按照收上來的錢提供服務,並從收上來的錢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利潤,這種利潤稱之為「酬金」,一般酬金的比例在5%~10%左右。

此外,物業公司現在大多已經被壓得的不行了。因為物業是勞動密集型企業,成本中人工成本至少佔了總成本的60%~70%左右,再加上逐年不斷攀公升的人均最低工資,現在物業企業如果不自己想辦法賺錢的話基本上都是虧錢的。當然,作為房地產產業鏈的末端,地產公司是不會讓自己的物業公司虧錢的,所以大多採用補貼物業公司的方式,龍湖、萬科等都是補貼大戶,他們內部有一種叫做「品牌維護費」的東西(或類似名目的補貼),就是地產每年給物業的補貼錢。

所以買這些房子的業主實際上是享受了比物業費定價更高的服務標準,但也有缺點,一旦地產公司這塊地開發完成,地產撤走,不再補貼物業公司的時候,物業公司只能退盤,換物業公司,這個時候要麼漲價漲得很多,要麼物業標準降低的很多。所以物業費低往往不是什麼好事。

目前物業公司已經採取了很多不同的方式進行自有經營,例如快遞公司合作、封陽台、做地熱(這兩項是北方特有專案)、家政、二手房交易等等……目前的物業公司大多是用這種自由經營的方式來進行自身的維持。

10樓:可愛的

可以查詢下在物業處所登入的部分資訊購買二手房子時想要更改資訊,需要將購買合同或房地產許可證帶到物業管理辦公室更改資訊,這時所登入在物業管理處的聯絡資訊是可以查詢到的,但物業管理部門必須遵守保密原則,不得隨意披露業主的資訊。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並接受業主的監督。

乙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乙個業主大會。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裝置、建築物規模、社群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同乙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只有乙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管理規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需要。

物業管理服務需要知道業主的資訊,是管理的需要,是認定業主身份的必要條件,業主在入住辦理物業手續時需要提供,房屋買賣後新業主也需要提供。

業主房屋出租租賃合同還要到物業辦理備案,相關**部門在管理中也需要向物業公司了解業主、使用人的資訊,物業公司必須提供。

物業公司與業主的關係應該是最密切的,應當及時了解業主資訊,如果不了解可能會弄出笑話,開發商那裡的業主資料有的已經過時,如果物業公司的資訊準確對今後成立業主大會的幫助也大。

物業公司對拒不提供資訊的業主也有辦法,可以至開發商和房地產交易中心去調取來確認業主的身份。

業主資訊還可以用於業主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基礎資料和拒交物業費訴訟的基本資料。

業主資料是公共服務資料,不得隨便提供給不相關的單位和個人,未經業主許可不得洩漏業主相關資訊,業主資料也不是物業公司的資源,物業公司退出專案管理必須把業主資料以及相關的其他物業管理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12樓:匿名使用者

小區物業原則上是可以知道房主的身份資訊的。因小區物業客服部專門管理業主資料,其中就包括業主的個人資訊和業主的家庭資訊,但**僅限於開發商轉來的購房登記,與業主入夥時伸報的登記資料等。

13樓:獅子

可以,一、房主在購買房產時有身份資訊記錄;二、房主在收樓時要出示身份資訊原件核實登記。

小區物業管理中的業主委員會有哪些職責

14樓:個人行家

第三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

(一)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決議;

(二)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

(三)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四)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五)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六)督促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七)組織和監督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八)調解業主之間因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產生的糾紛;

(九)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向業主公布下列情況和資料:

(一)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決定;

(三)物業服務合同;

(四)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

(五)物業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

(六)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車位的處分情況;

(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的收支情況;

(八)其他應當向業主公開的情況和資料。

15樓:知道

業主委員會有什麼職責?

物業管理公司應該具備哪些資質

物業管理人員應具備怎樣的素質

16樓:禾旁程

物業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六項素質: (一)進取心態。(二)觀念更新。(三)有效溝通 。(四)管理到位。(五)人力資源。(六)成本控制 。

物業管理的職位有哪些,物業管理有哪些崗位?

阿炎的情感小屋 物業公司一般分成行政管理層,物業管理層兩個部分。行政管理層主要包括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人力資源 後勤 質量管理等事務。物業管理層主要是為各個專案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工工作。1 行政管理層崗位 最高決策層 總經理 副總經理 高階管理崗位 行政總監 總工程師 財務總監 人力資源總監 普通管理崗...

請問沒交清物業管理費的業主可以當選業主委員會成員嗎

沒有繳清物業費的業主也是可以當選業主委員會的成員的,業主委員會的成員是由業主選舉產生。根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 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 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 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 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 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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