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對職業病診斷結論不服怎麼辦,職工對職業病診斷機構的診斷結果不服,如何申請再次鑑定?

時間 2022-07-27 10:20:05

1樓:奪命護叔寶

對結論不服應該可以找鑑定中心提出異議的,似乎需要到上級醫院再進行診斷。

但是職業病的診斷不是需要到上級醫院才行的嗎,為何在本地就能做診斷了。

如果在員工入職時沒有做過入職體檢,那麼單位依然是要承擔絕大部分的責任;還有一般也就3年以內的可能是上家公司帶來的,時間長的基本就是自己單位接害造成的。

但是個人不通過單位直接獲得診斷結果似乎不太可能吧?單位應該要提供歷年的體檢結果,以及作業場所的檢測結果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衛生部令第91號)《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

第四章 鑑 定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鑑定組織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職業病鑑定實行兩級鑑定制,省級職業病鑑定結論為最終鑑定。

3樓:用q戶名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鑑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省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為最終鑑定。

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承擔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鑑定工作。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

職工對職業病診斷機構的診斷結果不服,如何申請再次鑑定?

4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困惑

孫某是一名礦工,需要長年在井下作業,久而久之他身體出現了不適的症狀,經常頭暈、胸悶,孫某懷疑自己是得了職業病,於是他到當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申請職業病診斷鑑定。職業病診斷機構對孫某進行了診斷,認為孫某並沒有患職業病,只是血糖較低而引起的頭暈。孫某對此診斷結論很不滿意,他想再次申請鑑定。

那麼,孫某應如何申請再次鑑定?

律師答疑

關於職業病如何申請再次鑑定,我國《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職業病患者對當地職業病診斷機構的診斷結論不服的,可以按以下程式申請鑑定: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鑑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省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為最終鑑定。本案中,孫某對職業病診斷機構的鑑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向原鑑定機構所在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法條鏈結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勞動者可以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鑑定組織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職業病鑑定實行兩級鑑定制,省級職業病鑑定結論為最終鑑定。

第九章 工傷事故與損害賠償

對職業病鑑定結果有異議應該怎麼辦

5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職業病鑑定人對職業病鑑定結果不認同,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鑑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省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為最終鑑定。

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承擔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鑑定工作。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

為使能順利辦理申請職業病鑑定,請記得攜帶已領取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如何申請職業病鑑定:

職業病診斷是醫師根據職業危害因素對患者身體的損害程度,按照國家制訂的職業病診斷標準作出的診斷,是一種憑著醫生的主觀判斷做出的結果,那麼,就有可能出現誤診、漏診的問題。當你對職業病的診斷有異議時,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作為當事人(患者或用人單位),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天內,向做出診斷的醫療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鑑定。而且《職業病防治法》還規定,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在15天內,向省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省級鑑定結論為最終鑑定。國家衛生部門不設職業病鑑定機構,不受理職業病的鑑定申請。

為使能順利辦理申請職業病鑑定,請記得攜帶已領取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患者的身份證影印件、職業史和既往史、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等資料。這些資料是職業病鑑定過程中專家需要查閱的資料。

職業病鑑定專家庫的專家是經過有關部門反覆資格審查篩選出來的,相信他們一定會遵循科學、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做好職業病鑑定工作,讓當事人放心。患者的身份證影印件、職業史和既往史、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等資料。這些資料是職業病鑑定過程中專家需要查閱的資料。

職業病鑑定專家庫的專家是經過有關部門反覆資格審查篩選出來的,相信他們一定會遵循科學、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做好職業病鑑定工作,讓當事人放心。

6樓:北海含山

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 能否做為法律依據

7樓:研妍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91號)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鑑定組織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職業病鑑定實行兩級鑑定制,省級職業病鑑定結論為最終鑑定。

勞動者被診斷為職業病,用人單位不服申請鑑定,鑑定結果會如何

8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以鑑定結果為準。不服可以反應問題,但是反應問題未得到正式回覆之前以現有結果為準

9樓:匿名使用者

職業病鑑定人對職業病鑑定結果不認同,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社群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鑑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省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為最終鑑定。

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承擔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鑑定工作。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

10樓:倫鳳銘

根據新修正的《職業病防治法》規定:

第五十三條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地方人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職業病診斷爭議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組織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對職業病鑑定有異議怎麼辦?

11樓:法律出版社_法訊網路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地方人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職業病診斷爭議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組織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職業病怎麼認定

12樓:新不

勞動者可以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當事人如果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所在地區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申請鑑定需向鑑定辦提供以下資料:

1、職業病鑑定申請書;(當事人自行書寫)

2、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鑑定組織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職業病鑑定實行兩級鑑定制,省級職業病鑑定結論為最終鑑定。

13樓:楣妮

回答親親~您好呀我是「楣妮dr」

很高興由我來為您解答這個問題,我整理資料可能需要幾分鐘的時間,請您耐心等候哦……

提問崗前體檢,查出矽肺病的人。而崗前體檢結果未出來,該工人又在單位上二十天班,可以認定為該單位的職業病嗎

回答親您好,職業病的鑑定流程如下:

當事人提出鑑定申請並提交《職業病鑑定申請書》→鑑定辦事機構收到《職業病鑑定申請書》後出具《職業病鑑定資料提交通知書》→當事人10個工作日內如實提交職業病鑑定所需的資料或者書面陳述→協商鑑定繳費事宜 →符合受理條件的發給《職業病鑑定受理通知書》→抽取鑑定專家→開鑑定會 →出具《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當事人領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親親你好,以上是小編的答案,如果您覺得我的答案對您有幫助的話,請您對我的服務做乙個評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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