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不到結婚年齡而男方要求結婚,婚後女兒不滿家庭環境,提出分手,男方要求退還5萬彩禮,合適嗎

時間 2022-05-13 15:55:05

1樓:煩惱急救師

我覺得應該退一些,因為是你女兒提出的分手。因為儘管是男方強烈要求結婚,但如果不是你們家同意,也不會以結婚,應該都要負責任。

她不滿意家庭環境的**?如果她不滿意的地方合理,比如丈夫不疼愛她不愛回家,在外面有小三,公婆欺負她丈夫也不管。可以要求退還一半彩禮。

如果不合理,比如嫌棄家裡條件差,雞蛋裡挑骨頭,嫌棄公婆,應該退全部彩禮。

2樓:白翅膀惡魔

這是道德倫理的問題了,沒有合不合適,結婚都沒有法律效力,等於沒有結婚的,彩禮嘛,沒有人回退的!

3樓:酸果果

如果,兩個人相處覺得不滿意,那肯定不要再一起了,至於退五萬彩禮,也是情理中的事,當然具體退多少你們家長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協商一下,還有,婚後是說訂婚滿意結婚是把?

4樓:呂艾

推薦答案的回答是錯誤的。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沒有辦理結婚證,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

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5樓:ok陳興中

不合適,新婚姻法發有規定。

6樓:文化站

你的女兒不滿人家的家庭環境,想要把人甩了還不還錢,你覺得合適嗎?白佔彩禮?

我女兒找了個男朋友談了三年戀愛,對方比我女兒少一歲,可我女兒己到結婚的年齡。對方說經濟還沒穩定等等

7樓:晴天寺寺

當然是分手,女人是等不起的,人家男方擺明了是找藉口不想結婚,分了再找個更好的。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

8樓:細心對你一輩子

這個和你女兒溝通,把事給她說明了,三年戀愛,她不可能放棄,如果男孩家裡又不準備結婚,你女兒不放棄,叫她以後有什麼事別願你們,現在自由戀愛,父母顧著孩子的安全就好了,

9樓:花錢樂狎

做父母的心情理解!可你的這個問題應該問你女兒啊,都是成年人了她對自己的終身大事沒有計畫和設想嗎?再說了孩子感情方面的問題你放在這裡問別人能收到什麼好的建議嗎?

我不想空洞地回覆你一些似是而非的答案,只是給你的一點中肯的建議。

10樓:臥龍堂周易**

不用等了,估計男方家人變卦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看那個人值不值得你女兒等

12樓:

如果女方都不在乎經濟的穩定,都願意結婚,何來這樣的考慮?盡早結婚

13樓:德瑪鬧鬧寶

這就是賭博一樣的,讓他自己選

我們結婚沒有結婚證可是有乙個女兒現在男方要提出分手女方能拿到賠償嗎

14樓:0南哥

沒有結婚證國家是不會承認你們的婚姻關係。所以財產不存在分配問題!

你可以聲請讓他給予撫養費直至孩子成年!費用的標準可以協商,不行的話就起訴他!

不過最好你們私下達成協議!

15樓:匿名使用者

願意給你才能拿到補償的

雙方結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離婚!還有乙個未滿周歲的女兒!男方要求女方交出孩子的撫養權並且退還男方的

16樓:廣建本

雙雙結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離婚,還有乙個三個月的孩子,雙雙都要孩子,應該給那方判

17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上述解釋,是否返還彩禮應當要符合相應的條件。按你說的情況,我個人覺得男方返還彩禮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不應當得到支援,畢竟你們已經共同生活在一起而且又生育了孩子。

離婚時婚生子的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但是如果子女在2周歲以下的,一般隨母親生活,父母雙方協商由父親直接撫養的除外。因為未滿二周歲的子女,對母親生理上的需求、心理上的依賴,是父親所不能替代的。加之母親更耐心、細緻,無疑較父親更能勝任撫養嬰幼兒的職責。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到底想問什麼呢?孩子未滿一歲,一般情況是會判給女方。退還彩禮沒有法律依據。看法官怎麼判吧

沒領證結婚,女方提出分手,需要退還男方所有彩禮錢嗎

19樓:晚霞夕照

那是當然,因為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既然分手了,彩禮不退就是欺詐。

20樓:愛我就是馬大帥

哈哈,你這是實事婚姻,法律也認可的。彩禮要求可能性不大,如果女方要求的話,甚至可以分你的財產,房子什麼的。

21樓:新世界

沒有結婚證法律肯定是支援男方的

22樓:北京劉輝律師

同居一年多,可以適當返還彩禮錢。

23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需要退還?

在道德上不需要。

我是女方。結婚男方給了彩禮20萬。結婚1年。男方要求離婚,還要要回彩禮。請問他能要回嗎?

24樓:億律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5樓:馬林

這是無理要求,他不能要回彩禮,因為是他提出離婚的,你沒有騙婚。

比如我女兒嫁到男方,後來兩個人不合適,還未登記,男方要找女方娘家還他彩禮

26樓:平安山雀

沒有登記結婚,就不屬於合法夫妻,在法律上定性是非法同居關係。彩禮一般情況下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只是舉辦了婚禮,如果兩個人要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特別是作為已經收取彩禮的女方家裡是需要退回一定比例的彩禮的。

27樓:潘增飛

國家婚姻法改變了以前的結婚方法,必須登記,否則不是結婚,沒有嫁出去

28樓:洛水微風雨

這是在講笑話嗎,還是說男方給的彩禮錢都被女方帶著嫁到南方家了?嫁出去的女兒又不是斷絕關係了,怎麼就跟娘家沒關係了,真是說得笑話。

29樓:

男方提出這種要求是很正常的,女方應該還給男方彩禮。結婚也不是兒戲,不能因為一時興起就結婚,也不能動不動就說要離婚,這樣是不行的,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30樓:吳興悅音

如果是要打官司的話,女方還是要退回彩禮的,現在的問題退婚是哪一方提出來的,如果是男方提出來,彩禮會少退一點

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彩禮需退還

所以,根據這條規定,男方要求還彩禮的,你們是應該返還的

32樓:

這婚姻不合法,女方嫁到男方家本身就付出很多要求退錢是不合理的。

33樓:有啥好註冊的語

彩禮是以結婚為前提的,他倆又沒結婚,當然得退。至於應該退多少,那得根據具體情況來看,你們應該舉辦過酒席了吧,如果你們給男方有陪的有東西或者現金,那麼可以扣除這部分的,你家舉辦酒席的開支,我個人認為應該你們自己承擔,幾十歲的人了,自己兒女的婚姻大事都辦事不周到,總得承擔責任吧,另外親戚送的禮,也得退,因為親戚送的是結婚禮,而你這根本就不算結婚,最多只能說是請人吃了頓飯。總不能下次結婚又收他們的錢吧,那以後親戚還處不處了。

34樓:

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禮

35樓:心想事成

首先是你們雙方家長都錯了,結婚怎麼不辦合法手續呢?

36樓:天師除邪

若是女方反水,男方要彩,理所當然

37樓:沂毯匾

要是中國的女的多男的少這個習俗恐怕就難繼續了吧

38樓:小謝投資

不給,一分不退,娘家沒責任。

39樓:

可以找中間人或**協商處理,最好不要拖泥帶水留隱患。

40樓:老笨鷹

如果娘家收了彩禮,應退還

41樓:快樂醉孤單

應該返還彩禮,各拿各的 都不虧

42樓:匿名使用者

如女方提出分手,就應還彩禮。

43樓:凡人

商量解決唄,適當還些

44樓:追夢的小兔子

按法律必須歸還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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