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男方給的聘金是婚後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2-03-24 17:20:10

1樓:鹿鍋小奶包

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按您所說的應是女方父母收到男方的聘金後轉贈給女方,這部分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該資金應屬於女方個人的婚前財產。

您可以看成是男方與女方父母訂立贈與合同,後女方父母又與女方訂立贈與合同。

先領證後給聘禮,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共同財產。

彩禮通常情況下是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彩禮帶有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贈予性質,接受彩禮本身就蘊涵著對方答應結婚。雙方締結婚姻關係,目的達到,這種贈與行為就有效存在,彩禮歸受贈人所有。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實踐中返還彩禮訴訟,也要考慮到彩禮是否已經在男女雙方同居期間轉化為共同財產或者共同生活中消耗。

禮金的退還可以雙方進行協調。

雖然是婚後取得,但由於彩禮本身含有贈與性質,即有協議 ,彩禮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3樓:巫馬如心

這個應該是雙方約定的婚前要給彩禮,交付時間在婚後,所以彩禮就是婚前財產。

4樓:維也納的小豆子

司法解釋規定,根據目前中國的國情,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

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其中後兩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後給的彩禮 聘金 屬於共同財產嗎

5樓:華律網

彩禮及禮金是親朋好友、領導同事對新人的乙份祝福,各地的風俗不同,導致對彩禮的認定也不同,大多數情況下,彩禮是明確送給男方或者女方的,那麼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這部分禮金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效益;3、智財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所以接受彩禮的一方,如果將彩禮用於購置婚後的財產,那麼由彩禮轉化而來的財產就有可能當做是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平均分割。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2023年《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並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7樓:笨貓多隻

1、結婚後給的彩禮、聘金屬於共同財產;結婚前給的彩禮等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8樓:天然

不是呀.彩禮.聘禮是給女方父母的.又不是給女方的.要是女方父母又轉給女兒當嫁妝的話.就屬於共同財產.

9樓:腐姐控攪基

如果沒有婚前協議的,婚後的財產都是共同的

10樓:融赫

在法律上是不算的。但是在生活中,都是夫妻了要一起共同經營的家庭就沒計較那麼多了。我的嫁妝全部讓老公管,反正他不是小氣的人,對我家人也大方的。

11樓:二二二

如果女方把這些錢和物品都帶回來的話 應該就算是你們共同財產了

12樓:興永年

這好像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般這個錢是給女方父母的呀。

13樓:愚卉

個人理解只要是婚後的就屬共同財產。當然,具體還是去諮詢一下律師。

14樓:溥健

如果是領證以後的彩禮聘金等,屬於婚後財產,是公共財產。

15樓:天堂凜

如果成夫妻了的話 我覺得應該是屬於共同財產的 畢竟是在一起生活的 也不需要計較的這麼清楚的

16樓:弊常

只要結婚證領了,好像都屬於共同財產吧

17樓:北

不是共同財產,算是送於妻子的

18樓:秋峰

不是吧,短期內離婚的話,這個好像是要判還給男方的

聘禮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9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根據我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我國《婚姻法》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對於登記結婚之後給付的彩禮,《解釋(二)》中並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從彩禮的法律關係分析,屬於一般的贈與,但其贈與目的的現實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間建立穩定的婚姻關係。

結婚彩禮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2023年《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並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上述規定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2、彩禮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於彩禮未轉入男女雙方的財產共同體,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則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此時仍應考慮當事人送彩禮時的目的性按照《解釋(二)》第十條第(二)、(三)項的立法本意,根據公平、合理原則予以酌情返還。

20樓:樂觀的靚哥哥

聘禮錢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關於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有明確規定。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如果在婚姻關係還沒有完全確定時,可以如數取回。

暈,不懂就別亂說。不要誤導。

結婚登記之前的聘禮,依法屬於個人財產。請你參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依據新的《婚姻法》的規定,一方婚前財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知,對於聘禮或者彩禮是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法律並沒有做出明確的界定,而在司法實踐中,界定聘禮或者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沒有任何必要,因為在雙方離婚時直接引用上述法律條文即可做出公正的判決。

1、登記以前就是婚前

2、婚前取得的財產屬於個人婚前財產

22樓:搬磚的人

聘禮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彩禮通常情況下是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彩禮帶有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贈予性質,接受彩禮本身就蘊涵著對方答應結婚。

雙方締結婚姻關係,目的達到,這種贈與行為就有效存在,彩禮歸受贈人所有。

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23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根據《婚姻法解釋》彩禮是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男女雙方結不了婚是可以要求退還的,當然即使結婚了在一定的時間內也是可以要求返還的。那你可要當心了,他是真的要做生意賺錢養家還是怎樣,萬一以後你們鬧掰了在一定時間內男方是可以要回彩禮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你已經和他結婚,所以彩禮錢是女方家的,離婚不必退還。如果女方家陪嫁家電應視為女方的饋贈,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給你錢那就屬於你的私產,是婚前財產。希望幫到你。

25樓:藏在底下的貓

離婚的話不是財產雙方分割嗎?除非有一方淨身出戶吧,而且彩禮錢也算是財產的一部分所以彩禮錢應該分割的吧

先領的結婚證後辦的婚禮。男方給女方的聘禮算共同財產嗎

26樓:有捨有得

不算。聘禮也就是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財產,只要結婚且在一起共同居住了就代表贈與合同完成了,就屬於女方所有了,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

結婚後男方借的錢是共同債務嗎,婚前老公欠的債,結婚後屬於雙方共同債務嗎

華律網 關於借來結婚的錢算不算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視情況而定,因為根據我國的習俗,辦理登記結婚和辦結婚酒席,通常是分開的,有可能是先領證再辦席,也有可能是先辦席再領證。如果是先辦理了結婚登記,再辦結婚酒席的話,借來的錢就應當被認定為是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先辦席再領證的話,借來結婚的錢就不應當被認定為夫...

結婚後夫妻共同出資購房,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父親的名字,男方還

神經病。你兩口子買房子 他爸是戶主?想什麼呢?保留當初購房所有手續,證明該房為你們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無第三方資金注入!尋求證明你們夫妻出資購買此房,又寫上他父親的名字只是暫時給他爸住!而不是給他爸的!子女給父母的東西要分清,不是你掏錢買的最後就是你的 比如 你給你爸買個金錶,送給你爸戴和臨時給你爸用...

我和前夫結婚後買的車,協議離婚未分割共同財產。被他打之後我把車砸了要賠嗎?不賠會拘留嗎

從那方面講你都不用賠,更不會拘留的,首先車與你有關糸,也可以理解你也是車主,車價也有你的一伴,砸車是在被打後牽出分割財產的表現,沒違法,屬民事類,真有事要走法律,你請律師。 聰明不絕鼎 不會拘留也不需要賠償 熱水器快修 不用賠,因為是他打了你 我和前夫結婚後買的車,協議離婚未分割共同財產。他打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