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的結果超過月,該復議是否有效

時間 2022-03-16 07:45:09

1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讓我來告訴你:

如果你提起行政復議,結果會有這幾種:維持原決定;撤銷決定,(責令從新做出行為);責令履行;確認行為違法。

如果已經超了10個月,那意味著對於一般具體行政行為,復議決定作出後或期滿15日的訴訟期,超過將喪失勝訴權,所以說超了10個月,復議決定將一直有效,並且無救濟手段的一直有效。

除非,復議機關未告知訴權或未告知訴訟期限,再往深里講就很複雜了,這樣講明白嗎?

2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

3樓:正氣長春

根據《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據此,行政復議的最長時間為受理之日起九十日內。

如果是因為中止等相關情景出現,等恢復復議後,十個月內出台,該復議結果是可以認定為有效的;但如果沒有中止情景出現,該復議應認定為無效。

關於行政複議的問題,關於行政複議問題

遺失的聖殿 拘留屬於治安處罰,治安處罰做出時沒有違法就不會被撤銷的,與時候你與對方達成協議無關。後者是民事責任,民事責任兌現與否不影響行政行為的。所以你的拘留處罰應該是沒有被撤銷的,只是你與當事人達成協議,兌現後,一般不用負民事責任了。 楹庭專業企業拆遷律師 行政複議的範圍有哪些?關於行政複議的問題...

行政復議期間,行政復議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行政復議法規定,行政復議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行政復議案件審理的,行政復議中止 一 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 二 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喪失參加行政復議的能力,尚未確定法定 人參加行政復議的 三 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 作為...

行政複議的複議機關與行政複議被申請人有什麼區別

註冊會計師 行政複議被申請人和複議機關有什麼區別? 被申請人是對你做出決定的機關,你去找他的上一級機關 複議機關 申請複議 貊融稱半雙 以下為行政複議的被申請人 1 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2 行政機關與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共同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的組織為共同被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