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首付出了三分之一,可以加她的名字嗎

時間 2022-03-08 04:00:12

1樓:人間情感老師

如果你願意,可以的呀,畢竟他也拿了錢的,你加了她名字,還會讓他感到比較幸福,比較受重視

2樓:情感解惑桃桃子老師

既然女朋友的首付已經出了1/3,那麼是可以加她的名字的,畢竟人家也是出了錢。

3樓:匿名使用者

女朋友首付出了三分之一,可以加她的名字嗎?女朋友首付出了三分之一,可以加她的名字,這個沒有問題的。

4樓:情感導師琉璃

女朋友首付了1/3的,那也可以加她的名字的,必然畢竟他也是出了一部分的呀,但是這個東西你們要合理地商量好了

5樓:天涯咫尺

當然可以加上了,不加上你的女朋友也不接,會不同意的,人家付了首付的1/3,就有權利把人家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的。要是你們兩個互相協商解決。

6樓:聆聽生活

其實應該加上人家名字的。有的時候只要是你們兩個人能夠好好在一起生活就可以了

7樓:訾鳳憶槿

應該是可以加她名字的,你們都是要一起過日子的人,為什麼不要一起買房子?

8樓:奉央

肯定是可以的呀這個就要看你自己的想法了如果你們真心相愛的話就可以加上他的名字

9樓:情感迷茫者的解讀人

房產證要不要加女人的名字,這看你自己決定。乙個大男人讓女人都付了三分之一的首付款,還好意思不加別人的名字,虧還想得出來!

當然,你也可以不加,那就看兩個人能不能走到結婚,那就只有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真愛,得從相互尊重做起

10樓:最小的90後

。我認為如果你愛的話,那麼他肯定需要加上他的名字

11樓:王玉鳳

女朋友首付出了1/3可以加她的名字嗎也可以加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朋友首付出1/3,可以加他的名字嗎?可以的。

13樓:慶秋枋

當然可以加上他的名字他畢竟是你女朋友原來是你老

14樓:法飛蘭

女朋友首付出了,咱們自己可以加她的名字嗎?當然加她的名字了,就算他不付首付也得加她的名字,因為他是你未來的新娘,未來的妻子

前段時間,我買了房子,付了首付。女朋友要加她的名字,加了名字之後。她回去了,說家裡人要看你幾年之後

15樓:夜哲磦痢輴琴

不可以加她名字,你別把他看的這麼重要,因為女人的心,就像天氣一樣,假如他真的喜歡你不在乎這套房子是誰的名字,

16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加可以 沒到結婚最好別加萬一分手容易引糾紛

17樓:可

不能加啊,如果分手了就算是有一半房產是他的,也就是房子有一半是他的。

18樓:夢琪兒

她又沒出錢為什麼加她的名字

19樓:皿公子

你女朋友是金的還是玉的還幾年之後,未來太不確定,現在都不行以後就別想了,分手實在是太容易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出錢買的房子,只要沒結婚最好還是別加另一方的名字,省的將來找麻煩

21樓:亞南

也是醉了,沒結婚幹嘛寫她名兒,是不是傻。提個條件除非今年結婚。

22樓:靈魂流浪者丶丶

現在聯絡的上嘛 小心被騙了 加了名字家有一半是她的

女友要求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才結婚,可以加嗎?

23樓:阿哲

如果男方覺得離了這種女人無法生活的話就按照她的意願加吧。但在房屋產權證上加另一方名字之前,建議做這兩件事項當中的任意一件事:

1、跟自己的父母簽署乙份借款合同,並且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在借款合同內容中一定要標註債務人(子女)如果離婚時不償還債權人(父母)的債務時,將不動產作為抵償債權人的債務。

2、到房管局申請辦理居住權登記,將新婚房屋設定父母的居住權。這樣的話,就算是子女日後離婚了,只要父母在居住權的法律效力就存在,這套房產還是無權處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條 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

第三百七十一條 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參照適用本章的有關規定。

24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也有自己的顧慮吧,如果介意的話可以婚後再加名字,畢竟付了首付還有房貸要還,如果女方把這個作為乙個條件感覺有點考驗兩個人感情。

25樓:

不要計較這個,我覺得如果女方沒有出一分錢的話,那應該女方家境不是很好的那種。你家能出幾十萬,應該是家境不錯了。女方提這個要求可能是擔心你有房有車了會變心。

只要你是愛她的,她也是愛你的,就沒有問題,可以籤。不過,如果情況不是這樣的話,你就要好好想想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了沒有什麼不可以

反正婚後那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假如你看不慣你岳父岳母的行為那不加也行

有房子害怕找不到更好的老婆

2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試試 不加看看 什麼情況 你們愛情不牢固 不是結婚的時候 愛情牢固了根本不會在乎這些

28樓:匿名使用者

加不加,都是共同財產

因為房子你只付了首付

婚後還是要還貸款的,所以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很介意,就可以去做個婚前財產公證

太傷感情了

29樓:巧曼嵐

暈 結婚是雙方的 哪怕少出點都無所謂 不出一分錢已經有點那啥了 好好品品 這事外人不好說啊

30樓:匿名使用者

錢是你父母出的,用來給你住的,只要你和他們沒意見,就可以加!加了她的名字,她就是這房子的共有人,也就是一半房產在法律上屬於她了。

但是,你女友與你結婚難道是為了你的房子嗎?既然她與她家都沒出錢,她是沒理由提出加名字的。如果剩下的40萬她共同出資還貸款,那加上也算合理。反正一切看你自己的意願。

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加,因為這個女人是來跟你過日子,如果以後離婚,她不至於淨身出戶,這個要看你愛不愛她了。利益嘛,這個事情也是很敏感的,大家說白了都是為錢在猶豫

32樓:匿名使用者

不建議加!從哪個方面也沒有理由增加

1\加與不加在於你

2、加了並且她說這才是婚姻,那你和她的愛情肯定是建立在了房子上面,你這輩子完了

3、不加並和她解除婚姻關係,證明她不是為了你和你的人而跟你的,是早就知道要有房有車

4、不加她還和你結婚,並且永不再提(可以用財產證明等方式),她肯定是為了你才結婚,她的這乙個要求肯定受到其他人慫恿

33樓:飛翔的四川人

生你養你的父母重要還是乙個一文不值的女人重要?

34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建議,不可以,如果你的女朋友要是真的愛你的話,不應該對你有這樣的要求。

兄弟,想清楚了,祝福你

我出錢買房,女友要求加上她的名字,怎麼處理?

35樓:送變電工程交流與協作

陸國智提示

真心提示啊,如果你們兩人對金錢的看法很不一致,說白了就是人生觀、價值觀不一致,在一起我想不會太幸福,將來你順風順水還好,要是有啥挫折,很難保證你的女朋友能夠和你患難與共,當然了,你自己也該有點判斷,有主見,多溝通,如果努力溝通還是達不成一致,你再考慮考慮吧,目前這個狀態,建議買房時先不加她的名字。

36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還沒結婚呢,就在打算和你離婚分一半房子。此女子不要也罷。

37樓:

感覺你不是很喜歡那個女孩子,要麼分手拉倒,要麼寫上表明自己很愛她,就這麼簡單。加油哥們。

38樓:匿名使用者

只會花錢的女人會讓你難受一輩子。。。結婚前不能寫。

39樓:約修亞丹

做好財產公證。否則沒戲。我們要先君子後小人。

40樓:

女孩本身沒有安全感,希望給自己爭取一點保障,這個可以理解,作為男人也應該多擔當一些。

如果女孩是那個意思,別說房子,什麼都給她也值得。關鍵看人值不值,是不是那種和你同甘苦共患難的,還是就是為了虛榮為了錢的。現在很多女孩把搞物件當成謀生手段了,結一次婚至少得撈上一筆,社會啊。。。

給你建議是,不答應寫,也不用她還貸款,男人應該有點底線!

41樓:增壯璐琳賽

純屬扯淡,,,才八個月。。。要是我是你,想都不用想,這個事沒得談,要麼寫我的名字,要麼就分手,你就這麼給她說。。。

42樓:秋名山的

還是不要加她的名字,萬一分手,房子會引起經濟糾紛,再打官司不是自己找事麼。

新婚姻法是對付錢方有利。但你們還沒結婚,加她名字可能會被視為贈與。

結婚一輩子的事,想想清楚,對方是不是自己要的人。

對自己女人好是沒錯,但不是天經地義的,贍養父母才是天經地義的,對自己女人好是因為愛。

這姑娘的思想有點問題,女人沒啥安全感可以理解,但安全感不是靠物質來建立的,他對你似乎缺乏信任。

像樓上朋友說的,自己要有底線,不要女人一鬧就沒方向了,小事沒原則可以,大事要有自己的決斷。

煩惱,女朋友想要在房子上面加她名字,很糾結

43樓:樹蔭之下綠葉

有點男人樣 好不好? 人家嫁給你了就是一家人了 不應該加人家的名字嘛 再說了孩子也是你的後代啊 總不能不要孩子一直工作跟你一起還房貸你有不加人家的名字 那麼人家幹嘛要和你一起還呢?你和他商量一下可以加你的名字但是首付咱們每個月都拿一筆錢給父母 這不就好了嘛

44樓:小小的杏仁兒

你們應該先結婚不是嗎 不結婚就加她的名字 你父母肯定不放心吧

45樓:匿名使用者

加她的吧,無所謂誰的名字,現在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就算她離開你也拿不走

46樓:匿名使用者

這事也沒辦法呀 感情的事總是很糾結的 加吧 還是加上吧 父母和姐那兒再說說

47樓:善羲

我覺得她是真的愛你就可以了,財產算什麼啊

我爸媽為我買了房子,付了首付,按揭我自己還,名字是我的、現在女友要我加上她的名字、人之常情可以加嗎

48樓:古墓瓶子

人之常情最好不要加,你也不想萬一以後你們有什麼狀況,你爸媽辛苦賺得錢要分一半給你老婆吧,建議不用加,反正這個是婚前財產,結婚不是來撈對方什麼東西的,如果你女朋友愛你,她就不會有這樣的要求

49樓:機械人

可以 反正結婚後 一起換貸款 不加名字也有她乙份。加不加都一樣有她乙份!!

50樓:風子威

這叫什麼話,還沒結婚,就為離婚做考慮了,這也太離譜了吧

51樓:ai不再有你在

安全感問題!他的房,車,全是我乙個人的名字呢!!!!!你敢這樣嗎?看你對感情有幾成信心了。

52樓:匿名使用者

女友小算盤,爸媽辛苦錢。哥們兒,不用問別人了,都在你。看你在乎哪個了。

53樓:貧道以犧牲丶

還有這樣的女人?還沒結婚就想離婚?就已經為離婚後開始某出路了?自己有能力負月供就自己還就不加女友名字。

54樓:善於創造奇蹟

看你自己的意思了,也看她是奔著你去的,還是奔著房子去的。

55樓:衛浴批發

沒登記之前不能加。否則很可能人財兩空

56樓:☞慵懶性子

結婚以後再加吧!現在的人都很現實的!

57樓:小女冷曦

最好別加。房子是你父母辛辛苦苦攢錢給你買的。

58樓:隨緣

領證加。現在男女都是試婚的多。免得事後有麻煩了

59樓:┲﹊關燈

有這樣的協議,你諮詢下律師,這個很正常

60樓:小丹

我建議結婚領證後再加

61樓:炸雞沒啤酒

證都還沒領。。。加個毛線

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加三分之二加四分之一加四分之二加四分之三加

布易文禮娜 二分之一加 三分之一加三分之二 加 四分之一加四分之二加四分之三 加 五分之一加五分之二加五分之三加五分之四 加 2 49 2 49 2 25 49 2 612 2 3 2 1 2 49 2 4 加 五十分之一加 2 2 五十分之四十九 1 闞夏煙房超 1 2 1 3 2 3 1 4 2...

三分之一加六分之一加九分之一加十二分之一加十五分之一加十八分

齋安南 1 3 1 6 1 9 1 12 1 15 1 18 1 3 1 15 1 6 1 12 1 9 1 18 6 15 3 12 3 18 2 5 1 4 1 6 24 60 15 60 10 60 49 60 分開找公共因數 再相加 蛻變 1 3 1 15 6 15,1 6 1 12 1 4...

三分之一加十五分之一加三十五分之一加六十三分之一加九十九分之一等於

知道大海子 1575 3465 5 11 巧算三分之一加十五分之一加三十五分之一加六十三分之一加九十九分之一,簡便計算啊 計算抄過程如下 1 3 1 15 1 35 1 63 1 99 1 1431 3 1 1 3 1 1 3 2 同理 1 15 1 3 5 1 3 1 5 2然後就襲得到 1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