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訴人,隨便哪個法院都可以嗎

時間 2022-03-05 10:00:12

1樓:童陳律師

不是的,起訴一般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實行地域管轄,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則。所以,民事訴訟的起訴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特殊型別的民事糾紛另有規定,如對於因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也可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起訴訟必須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同一訴訟案件具有多個被告住所地的、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雙方因保險合同糾紛需要提起訴訟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因票據糾紛提起訴訟的,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擁管轄權。提起民事訴訟需要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後會在七日內確定是否立案,如果原告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對此案件沒有管轄權的,不能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樓:貧血去

你好,通常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被告所在地以戶籍所在地為準,如果有經常居住地的,應到經常居住地起訴。

3樓:愛穿拖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上述規定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必須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並有明確的被告,這些就是提起訴訟的條件。沒有具備上述條件,是不能隨便起訴的。

到法院起訴別人必須要到被起訴人那邊當地法院麼????

4樓:吳鎮宇律師

因民事糾紛到法院起訴別人不一定要去被起訴人當地法院。

就地域管轄而言,符合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關於管轄的規定的,可以選擇到其他法院訴訟。

關聯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四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九條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條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一條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二條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乙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拓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5樓:匿名使用者

對,這是一般管轄,特殊情況也可在起訴人即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請參閱以下法律條文:

民事訴訟案件中關於管轄法院的一般規定

一、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二、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6樓:魏

好像不一定會受理。就算受理了,傳票也不一定會有人接收的。建議還是到被起訴人當地的法院去起訴。

7樓:手機使用者

當地報案,當地**會發函到地區**

8樓:豆腐乾黃浩然

不用,在當地法院起訴就行

起訴別人是要到那個人身份證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還是任何地方的法院都可以

9樓:李建成律師

起訴別人是要到對方住所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10樓:帥問絲

去被起訴人的所在地。

向法院起訴他人,可以隨便起訴的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要你有承擔虛假訴訟、誹謗、誣告所引起的刑事責任的覺悟。

12樓:荔菲寒夢

可以,只要你有錢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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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樓:雋璇

你好,請問起訴成功了嗎?我也遇到合同糾紛準備要起訴**商,指導一下意見怎麼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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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民事可由你起訴乙個人。起訴不構成任何罪。如果你不能提供證據支援你的訴求,你將承擔敗訴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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