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患有間歇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時間 2022-02-26 16:50:09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准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2樓:曰法三章

可以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若與現行的《婚姻法》《婚姻法》解釋(一)(二)(三)的規定相牴觸的,不再適用,以後者為準。)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原《意見》規定為三年,與現行婚姻法衝突),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應准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准離婚。)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3樓:我de心受傷了

你好帶好雙方戶口本 身份證和結婚證都要原件 到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可以提出離婚嗎

4樓:w緣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中明確了幾種視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其中第三條規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離婚,具體情況如下。

1、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

一方患有精神病,為了能夠穩定婚姻達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隱瞞了自己的病情,在結婚後,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經過多方尋醫問診,並且沒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嚴重。

2、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還要和其登記結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一方婚前沒有精神病史,而在結婚之後,突然得病。發病的一方經過多處診治,病情無法控制而且經醫院診斷其精神病再也無法**的。

精神病人成為被告,法院在訴訟中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人,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其權益,尤其是財產權益,當事人之間是否離婚,由法院根據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和法律規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人無權替被告作出離婚與否的意思表示。

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後經治不癒,應做好工作,准予離婚;原來夫妻感情比較好,結婚多年,生育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相互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如確係久治不癒,事實證明夫妻關係已無法再維持下去的,經對方、親屬以及有關單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等問題後,可准予離婚。

精神病患者通常無經濟**,無勞動能力,喪失就業機會,生活無保障,離婚很有可能導致患病方生活更加困難,作為非患病的夫或妻一方離婚時,在財產分割上及經濟扶助上,應給予精神病患者一定的經濟幫助,這不僅是人道主義倡導的,也是社會公序良俗所鼓勵的。而且,我國《婚姻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中規定,處理離婚訴訟中,一方為精神病人的,另一方應支付一定的經濟幫助款項或者是提供一定財產。在實踐審判中,法院常常會判決無病一方給予對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至於補償的數額,應根據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經濟狀況、經濟能力、子女負擔等各方面綜合考慮確定。

5樓:法律快車

配偶一方有精神病一般來說是可以離婚。根據相關規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視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期間進行訴訟審理。

6樓:科大失眠研究所

我國法律也規定了一些特殊保護。因一方患精神病對方要求離婚的,處理時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於對患者的**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後經治不癒,應做好工作,准予離婚;原來夫妻感情比較好,結婚多年,生育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

如確係久治不癒,事實證明夫妻關係已無法再維持下去的,經對方、親屬以及有關單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等問題後,可准予離婚。

夫妻一方婚後患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7樓:正商觀察者

由於一方患有精神類疾病,那麼雙方不適合採取協議的方式離婚。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規定,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同時,根據離婚自由的原則,想離婚的一方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離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三條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8樓:北京英淇律師事務所

新中國婚姻法實施以前,因近親結婚及有新婚姻法禁止結婚遺傳病結婚等原因,導致特殊歷史時期,相當比例的精神病患者(完全或間歇性)給社會產生了極大的負擔。今年來非因近親結婚及禁止結婚遺傳病結婚原因,日常生活中夫妻一方或雙方均為精神病患者的情況時有發生,眾所周知,完全精神病患者或間歇性精神病患者發病時均無行為能力人,無法獨立提出離婚或參加訴訟「被」離婚,那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或家屬能否提出離婚?

答案是特殊情況下可以離婚。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的,本身作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患病期間),作為原告起訴離婚,顯然非其真實意思表示,其起訴離婚的,法院一般會受理後駁回起訴或不予立案。同理,其近親屬也不得作為其**人提出離婚,否則即干預了婚姻自由。

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對方起訴離婚的,對方一般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其可自行決定委託**人,而患有精神病一方,往往無法表達「真實」意思,故通常會由法院為其指定**人,以更好的維護其財產權益,但是否離婚,法院多參考婚姻狀況依法進行裁判。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這幾種情況可以離婚。

1、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

2、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久治不癒的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夫妻一方大病,可以離婚嗎

9樓:1987蔡仁彬

法律並沒有規定夫妻一方患有重病不能離婚,我國實行的是婚姻自由,離婚也同樣自由的,只要雙方同意可以協議離婚,不同意可以通過訴訟離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擴充套件資料:

一、自願離婚程式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的民政部門)。

其程式如下: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願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願,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准。對於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願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乙個月內准予登記,並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係。

二、訴訟離婚程式

對於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離婚申請,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區居住達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判決離婚。對於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受理的離婚,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但兩種方式只能選擇其一。

到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關於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書」中找到),訴狀中應註明離婚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人民法院確定**日期後,應當在**3日前通知當事人。

定期**。

法庭審理後,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判決。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乙份。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合議庭認為不需要**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

人民法院審理和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可以上訴。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配偶患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耳語佅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第五項中指出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項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果理由成立,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離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種情況 1 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後...

老公有間接性精神病可以法院起訴離婚嗎

家與家律師事務所 你好,可以起訴離婚。對於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起訴到法院離婚,首先會審查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在離婚過程狀態中是否屬於精神病發病期,如果該精神病人能自主表達意思的時候,這和正常人離婚程式一樣。若是病發期,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法院會依法指定其父母或其他人為法定 人,由其父母 其參加訴訟。法院在...

夫妻一方大病,可以離婚嗎

律師 婚姻法 第32條第2款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規定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的,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