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工作時間的薪酬,法定乙個月工作時間是多少呢?

時間 2022-02-23 20:05:19

1樓:智者總要千慮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除法定節假日工作外,其他時間工作不算加班,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按工資的300%計算。

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法》第44條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木有負面情緒

法定的每月工作天數是20.83天。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365-104-11)/12個月=20.83天/月。以前法定的工作日為21.

75天/月,但根據2023年《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 增設為11天,所以工作時間變成了365-104-11=250天。但計薪天數仍然為21.75。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023年3月25日,《***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工時制度作了修改,規定為:「職工每日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因此,從2023年5月1日起,我國普遍實行每週工作5日(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時的工時制度。

法定乙個月工作時間是多少呢?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國家規定的平均每月工作日應該是21.75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沒有規定每月的工作時間,但有規定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詳細規定,計算工資的每月天數,要除去法定的休息日,但要包括11天的帶薪法定節假日,計算出國家規定的計算工資的每月基礎天數是21.75天

4樓:

法定月工作時間為20.83天,即166.64個小時。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 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如下: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5樓:晁諾譙昌

每天八小時,乙個月法定工作時間是21.75天,自己去算一下吧.

6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國家規定: 從全年日曆時間365天中扣除52個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節假日11天,全年應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時.

按此推算,每個月平均應工作約167小時.

法定每月工作的天數是21.75還是20.83?

7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每月工作的天數是20.83天。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擴充套件資料

法定工作時間就是按照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勞動者最多工作的時間。如果超過,一是勞動者有權利拒絕(有法定特別、不可拒絕情況),二是要支付加班費用。

勞動者工作時間包括準備結束時間、作業時間、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和工藝中斷時間。

(1)準備結束時間係指勞動者在工作日(班),為完成生產任務或作業的準備和結束所消耗的時間;

(2)作業時間係指勞動者直接用於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或作業所消耗的時間;

(3)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係指勞動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須中斷正常工作的時間;

(4)工藝中斷時間係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中,因工藝技術特點的需要使工作必須中斷的時間。——《勞動部關於國家鐵路勞動者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批覆》(勞部發521號)

8樓:匿名使用者

1.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2.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9樓:m小廚

法定平均月工作日是按20.83天,月計薪日是按21.75天。

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摺疊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參考資料中國**網.

中國**網[引用時間2018-5-8]

10樓:匿名使用者

北京晨報2008-1-11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昨天發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後,職工全年約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有所調整。這次調整首次應用「月計薪天數」(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

92天)來計算加班費基數,因此勞動者節假日的加班費與此前相比略有減少。法定節假日應付工資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昨日下發《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勞動者的制度工作時間(即全年總天數減去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由此前的251天減少為250天,則每月工作日由目前的20.92天調整為20.

83天。 該《通知》還首次提出乙個「月計薪天數」的概念,用以計算日工資、小時工資,而俗稱的節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雙薪正是以日工資、小時工資為計算基數。《通知》明確指出,按照《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也就是說11個節假日都應計薪,除去不計薪的104個雙休日,月計薪天數應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資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資水平。

以目前北京市月平均工資3008元為例,則勞動者節假日加班應以138.3元為基數,發放三薪或雙薪。 以前計薪天數排除節假日 針對節假日多一天對加班費到底有無影響的問題,記者採訪了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該律所律師證實,「《通知》釐清了乙個概念,就是『月計薪天數』。加班工資應以此計算,而月計薪天數只與雙休日有關,與法定節假日無關,因此對加班費並無影響。」因此在這個新增的「月計薪天數」的意義上,加班費確實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減少了,但今後無論法定節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對加班費沒有影響。

此前有**稱,每年的法定節假日從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勞動者加班費會得到小幅增加。根據新計算方法,這種說法有誤。 「以前的演算法是錯誤的。

」該律師指出,根據《勞動法》「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的規定,以前一直都是將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均視為不用支付工資,365天刨除這兩塊所剩天數除以12個月,得出每月工作日,計算日工資和加班工資。而此演算法一直與《勞動法》相悖,包括剛剛廢止的2023年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岳成律所的律師認為,增加一天的法定節假日對於勞動者的影響僅在於,將多一天休息日按照三薪算加班待遇。

北京市近期調整相關規定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目前依據《北京市工資支付標準》處理加班費問題,並將依據《通知》於近期做出相應調整。

11樓:韓飛律師

法定平均月工作日是按20.83天,月計薪日是按21.75天。具體規定如下: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23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12樓:匿名使用者

21.75是計薪日(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0.

83是法定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13樓:匿名使用者

2# 實際操作中,法定計薪日和法定工作日有什麼區別嗎?

14樓:

21.75和20.83???????滿勤都達不到21.75

關於法定工作時間的有哪些法律條款

勞動法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工時制度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八條 休息日最低保障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條 法定假日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 元旦 二 春節 ...

只有月的工作時間能做什麼工作,只有乙個月的工作時間能做什麼工作?

出來未嘗不可 只有真正的離開家,自己用自己的雙手去支撐自己的時候自己才真正的知道什麼叫壓力 生活的磨練才能讓自己慢慢的成熟 但是中專畢業的話我想你年齡肯定還小 現在社會複雜的多 乙個人出來人生地不熟的 小心一點為好 如果有親戚或者朋友,同學之類的在身邊還要好一些相互之間有個照應 當然不是說要你去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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